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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城市商業體系建設調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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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城市商業體系建設調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2021年3月8日
發布機關:商務部辦公廳
商務部網站
商務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城市商業體系建設調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準確掌握城市商業體系建設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政策舉措,促進城市商業體系高質量發展,現對全國城市商業體系建設情況開展摸底調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對象

(一)城市商圈。

以地級以上城市為重點,調查以綜合消費為主的商圈分布和發展情況,主要包括核心商圈、區域商圈、社區商圈等。

1.核心商圈。主要指位於城市中心區或特定區域,面向全市,輻射周邊地區、全國乃至國際消費人群,滿足高端購物、文化旅遊、特色餐飲、休閒娛樂、金融商務等多元化消費需求的商圈。

2.區域商圈。主要指位於城市區域中心,主要面向所在區域、輻射全市範圍的消費人群,滿足購物、餐飲、文化、休閒、康養、體育、娛樂等綜合性消費需求的商圈。

3.社區商圈。主要指位於社區內部或周邊,面向所在社區消費人群,滿足社區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和便民服務消費需求的商圈。

(二)城市群、都市圈商業體系。

以國家或地方規劃的城市群和都市圈為重點,調查城市群、都市圈商業體系建設發展情況。

1.城市群商業體系。依託城市群形成的商業體系。城市群主要指在特定的區域範圍內,以超大城市、特大城市或兩個及以上輻射帶動功能強的大城市作為核心,依託發達的交通、通信等現代化基礎設施網絡,形成的空間相對緊湊、經濟聯繫緊密、一體化水平較高的城市集群區域。

2.都市圈商業體系。依託都市圈形成的商業體系。都市圈主要指城市群內部以超大、特大城市或輻射帶動功能強的大城市為中心,以核心城市的輻射距離為半徑,所形成的功能互補、分工合作、經濟聯繫比較緊密的區域。

二、調查內容

(一)城市商業體系建設總體情況。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組織梳理本地城市商業體系發展情況,包括主要城市商圈建設情況和城市群、都市圈分布與發展情況(跨行政區域的城市群、都市圈由相關地區分別調查),總結近年來為推動城市商業體系建設所做的工作、取得的經驗,分析面臨的困難和問題並提出相關工作建議(調查報告提綱見附件1)。

(二)重點商圈發展情況。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組織城市商務主管部門,對城市核心商圈和區域商圈進行重點調查,填寫《城市商圈發展情況調查表》(見附件2)。匯總形成核心商圈和區域商圈的分布與經營情況,填寫《城市商圈分布與經營情況匯總表》(見附件3)。

三、調查要求

請各地商務主管部門高度重視,統一組織,全面準確了解和掌握城市商業體系的發展現狀、特點及趨勢,確保數據和情況真實準確。積極總結經驗做法和創新舉措,深入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推進城市商業體系高質量發展的工作建議。請於2021年3月底前將調查報告及有關表格(含電子版)統一報送商務部(流通發展司)。

聯繫人:李哲 趙濤

電 話:010-85093787 85093768

郵 箱:lizhe@mofcom.gov.cn

附件:

1.XX省(區、市)城市商業體系建設調查報告(提綱)

2.城市商圈發展情況調查表

3.城市商圈分布與經營情況匯總表

商務部辦公廳

2021年3月8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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