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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保障流通企業防護用品需要 做好市場保供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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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保障流通企業防護用品需要 做好市場保供工作的通知》
2020年2月6日
發布機關:商務部辦公廳 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商務部網站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關決策部署,切實保障流通企業口罩、消毒液等防護用品需要,做好市場保供工作,2月6日,商務部辦公廳、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於保障流通企業防護用品需要 做好市場保供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和發展改革委,一要做好物資核定和保障工作。要確定本地區發揮保供作用的骨幹流通企業名單,實行目錄名單管理。要摸清一線員工人數,核定口罩、消毒液等防護用品需求數量,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協調相關部門予以優先保障。二要切實發揮防護用品作用。要督促流通企業把防護用品主要用在保障市場供應上,口罩優先分配給一線員工,保障一線員工防疫安全,消毒液主要用在對外經營場所,指導流通企業認真做好營業場所及設施設備的消毒和清潔衛生工作。三要多渠道解決防護物資保障。在把重點企業防護物資列入優先保障範圍的同時,要積極組織企業拓寬防護用品保障渠道,通過擴大進口、捐贈、調劑等各種方式,千方百計保障發揮保供作用的骨幹流通企業防護物資需要。四要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流通企業是經營場所疫情防範工作的主體,要按照當地疫情防控工作主管部門有關要求,切實承擔起疫情防控責任,把防控各項措施做細、做實、做到位。

附件:商務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保障流通企業防護用品需要做好市場保供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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