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商州大隊關於開展市區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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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商州大隊關於開展市區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
2021年2月24日
發布機關:商洛市人民政府
公開信息內容

為貫徹落實商洛市創建省級文明城市檢查評估反饋問題整改到位,持續鞏固提升國家級衛生城市和省級文明城市創建成果,進一步提升城市品位,為建黨100周年和「十四運」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結合市區實際,決定開展市區交通秩序整治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

從2021年3月1日起對市區道路常態化開展交通秩序綜合整治。

二、整治內容

1.機動車、非機動車在無停車泊位路段以及居民小區、學校、醫院等周邊路段亂停亂放和隨意占用消防通道、生命救援通道的。

2.公交車、出租車不按站點停靠隨意上下乘客,營運客車、旅遊包車站外攬客、隨意上下乘客的。

3.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不禮讓行人、在市區道路隨意穿插搶行、鳴笛、掉頭影響交通安全的。

4.非機動車、共享電動車闖紅燈、亂騎行、隨意停放、不戴安全頭盔的;電動車擅自改裝車輛外形,加裝遮陽傘、車棚、擋風罩的。

5.行人闖紅燈、隨意橫穿、翻越護欄、不走人行橫道及人行天橋的。

6.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交通違法行為。

對市區內道路上所有的交通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將對其依法處罰,對國家公職人員、黨員幹部及公務車輛交通違法行為,除依法處罰外,將抄告所屬單位及紀檢監察機關,並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予以曝光。

特此通告

商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商州大隊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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