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廳關於對四川省熱帶作物學會等29個社會組織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並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公告
四川省民政廳關於對四川省熱帶作物學會等29個社會組織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並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公告 2021年3月23日 發布機關:四川省民政廳 |
詳情 |
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規定,四川省民政廳決定給予四川省熱帶作物學會等29個社會組織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並列入社會組織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現將名單公告如下:
一、社會團體
(一)具體名單(20個)
(1)四川省熱帶作物學會
(2)四川省收藏鑑賞協會
(3)四川省價格協會
(4)四川省工業與應用數學學會
(5)四川省農村電影發展協會
(6)四川省企業競爭力促進會
(7)四川省園藝學會
(8)四川省意象書畫藝術研究會
(9)四川省投資擔保協會
(10)四川省民族音樂發展促進會
(11)四川省小微企業促進會
(12)四川省裝飾材料商會
(13)四川省冷凍飲品流通商會
(14)四川省紡織工業經濟學會
(15)四川省輪胎翻修與利用協會
(16)四川省食品添加劑協會
(17)四川省化工計控研究會
(18)四川民族文化藝術研究會
(19)四川省休閒文化研究會
(20)四川省汽車摩托車科技發展促進會
(二)處罰原因及依據
四川省熱帶作物學會等20個社會團體未按照規定參加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檢查,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社會團體應當於每年3月31日前向業務主管單位報送上一年度的工作報告,經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同意後,於5月31日前報送登記管理機關,接受年度檢查」的規定。
二、民辦非企業單位
(一)具體名單(9個)
(1)四川啟航星文化藝術培訓中心
(2)四川陽光藝術社
(3)四川三品書畫院
(4)四川新世紀學前教育服務中心
(5)四川帕斯夫非能動控制技術研發中心
(6)四川賽恩斯低碳研究院
(7)四川格陵蘭德州撲克俱樂部
(8)四川西部服務業培訓中心
(9)四川新世紀職業培訓學校
(二)處罰原因及依據
四川啟航星文化藝術培訓中心等9個民辦非企業單位未按照規定參加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檢查,違反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於每年3月31日前向業務主管單位報送上一年度的工作報告,經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同意後,於5月31日前報送登記管理機關,接受年度檢查」的規定。
上述受到撤銷登記行政處罰的社會組織均列入社會組織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四川省民政廳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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