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廳對省人大代表鄧洪《關於引導支持社會組織參與應對重大突發事件的建議》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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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廳對省第十三屆人大第三次會議第256號建議答覆的函
川民函[2020]172號
2020年11月20日
發布機關:四川省民政廳
詳情

鄧洪代表:

您在省人大十三屆三次會議上提出的《關於引導支持社會組織參與應對重大突發事件的建議》(第256號建議)收悉,感謝您對我省社會組織工作的關心。經研究,現就您提出的建議答覆如下: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中,我廳廣泛發動組織社會組織參與疫情防控,全省有2.7萬個社會組織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共投入人員32.7萬人次,協助排查45.8萬戶、104.9萬人,開展宣傳600餘萬人次,組織捐贈抗擊疫情資金12.5億元,捐贈抗疫物資價值5.1億元。去年下半年以來,為貫徹省委十一屆六次、七次全會精神,更好發揮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我廳組成調研組開展了一系列調研。目前已形成專題調研報告擬報省委省政府,並擬出台進一步推動我省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的相關意見,您在建議中所提及部分意見措施都有所涉及。

下一步我廳擬從以下幾方面引導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加強社會組織能力建設,更好調動社會組織參與包括重大突發事件等方面能力。

一是健全體制機制,探索建立社會組織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和社會組織綜合監管機制,明確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職責。

二是加大對社會組織的孵化培育力度。建設省社會組織孵化園,鼓勵各地開展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建設,實施社區社會組織孵化培育工程和優化提質樹立品牌工程,重點孵化培育社區社會組織,扶持發展樞紐型社會組織,圍繞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培育戰略新興產業行業協會。

三是完善社會組織扶持發展政策。與相關部門一道完善支持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制度,鼓勵在街道層面成立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便於社區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與相關部門一道完善財政稅收支持政策,使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享受相關稅收優惠;出台相關意見拓寬社會組織發展資金來源渠道,探索設立社區服務基金、社會組織發展基金,將社區基金會登記管理權限下放到除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外的各市,鼓勵各地探索成立社區社會組織孵化基金會。

四是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和管理。目前我廳正在民政部社會組織法人數據庫的基礎上建設社會組織管理服務系統,下一步將實現社會組織信息在各部門、各級別之間的聯通和共享,並通過大數據研判提升精準服務管理水平。

感謝您對我省民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希望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四川省民政廳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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