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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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
制定機關:四川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處
2022年01月18日

根據國務院部署,我省於2018年9月起全面開展了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匯總數據。我省「三調」統一應用優於1米分辨率的衛星遙感影像製作調查底圖,廣泛應用移動互聯網、雲計算、無人機等新技術,創新運用「互聯網+調查」機制,全流程嚴格實行質量管控,歷時3年,1.5萬餘調查人員先後參與,匯集了2692萬個調查圖斑數據,全面查清了全省國土利用狀況。

現將全省主要地類數據公布如下:

(一)耕地522.72萬公頃(7840.75萬畝)。其中,水田226.36萬公頃(3395.45萬畝),占43.30%;水澆地5.73萬公頃(85.98萬畝),占1.10%;旱地290.62萬公頃(4359.33萬畝),占55.60%。涼山彝族自治州、南充市、達州市等3個市(州)耕地面積較大,占全省耕地的27.68%。

位於一年兩熟制地區的耕地505.77萬公頃(7586.49萬畝),占全省耕地的96.76%;位於一年一熟制地區的耕地16.95萬公頃(254.26萬畝),占3.24%。

位於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地區的耕地514.01萬公頃(7710.09萬畝),占全省耕地的98.33%;位於年降水量800mm以下地區的耕地8.71萬公頃(130.66萬畝),占1.67%。

位於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72.57萬公頃(1088.54萬畝),占全省耕地的13.88%;位於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85.15萬公頃(1277.21萬畝),占16.29%;位於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27.98萬公頃(3419.63萬畝),占43.61%;位於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91.41萬公頃(1371.15萬畝),占17.49%;位於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5.61萬公頃(684.23萬畝),占8.73%。

(二)園地120.32萬公頃(1804.73萬畝)。其中,果園79.68萬公頃(1195.22萬畝),占66.23%;茶園13.21萬公頃(198.19萬畝),占10.98%;其他園地27.42萬公頃(411.32萬畝),占22.79%。園地主要分布在涼山彝族自治州、成都市、眉山市等3個市(州),占全省園地的39.85%。

(三)林地2541.96萬公頃(38129.40萬畝)。其中,喬木林地1701.24萬公頃(25518.63萬畝),占66.93%;竹林地58.46萬公頃(876.88萬畝),占2.30%;灌木林地707.24萬公頃(10608.67萬畝),占27.82%;其他林地75.01萬公頃(1125.22萬畝),占2.95%。林地主要分布在甘孜藏族自治州、涼山彝族自治州、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等3州地區,占全省林地的60.25%。

(四)草地968.78萬公頃(14531.76萬畝)。其中,天然牧草地943.49萬公頃(14152.29萬畝),占97.39%;人工牧草地5.77萬公頃(86.56萬畝),占0.60%;其他草地19.53萬公頃(292.91萬畝),占2.01%。草地主要分布在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涼山彝族自治州等3州地區,占全省草地的98.43%。

(五)濕地123.08萬公頃(1846.14萬畝)。濕地是「三調」新增的一級地類。其中,森林沼澤0.005萬公頃(0.07萬畝),占0.004%;灌叢沼澤8.79萬公頃(131.83萬畝),占7.14%;沼澤草地91.28萬公頃(1369.13萬畝),占74.16%;內陸灘涂6.26萬公頃(93.84萬畝),占5.08%;沼澤地16.75萬公頃(251.27萬畝),占13.61%。濕地主要分布在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涼山彝族自治州等3州地區,占全省濕地的98.00%。

(六)城鎮村及工礦用地184.12萬公頃(2761.87萬畝)。其中,城市用地20.99萬公頃(314.80萬畝),占11.40%;建制鎮用地20.79萬公頃(311.80萬畝),占11.29%;村莊用地136.55萬公頃(2048.27萬畝),占74.16%;採礦用地4.51萬公頃(67.64萬畝),占2.45%;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1.29萬公頃(19.35萬畝),占0.70%。

(七)交通運輸用地47.39萬公頃(710.79萬畝)。其中,鐵路用地1.59萬公頃(23.84萬畝),占3.35%;軌道交通用地0.09萬公頃(1.42萬畝),占0.20%;公路用地21.19萬公頃(317.88萬畝),占44.72%;農村道路23.64萬公頃(354.46萬畝),占49.88%;機場用地0.82萬公頃(12.36萬畝),占1.74%;港口碼頭用地0.04萬公頃(0.60萬畝),占0.08%;管道運輸用地0.02萬公頃(0.23萬畝),占0.03%。

(八)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105.32萬公頃(1579.85萬畝)。其中,河流水面54.67萬公頃(820.04萬畝),占51.91%;湖泊水面3.52萬公頃(52.78萬畝),占3.34%;水庫水面16.29萬公頃(244.38萬畝),占15.47%;坑塘水面21.02萬公頃(315.36萬畝),占19.96%;溝渠3.92萬公頃(58.80萬畝),占3.72%;水工建築用地1.31萬公頃(19.59萬畝),占1.24%;冰川及常年積雪4.59萬公頃(68.88萬畝),占4.36%。甘孜藏族自治州、涼山彝族自治州、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等3州地區水域面積較大,占全省水域的33.50%。

「三調」是一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也是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後統一開展的自然資源基礎調查。「三調」數據成果全面客觀反映了我省國土利用狀況,也反映出耕地保護、生態建設、節約集約用地方面存在的問題,必須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改進。要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壓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耕地保護責任,實行黨政同責。要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從嚴控制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從嚴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或改變耕地用途行為。規範完善耕地占補平衡。要堅持系統觀念,加強頂層規劃,因地制宜,統籌生態建設。要堅持節約集約,合理確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提高土地開發利用效率。繼續推動城鄉存量建設用地開發利用,完善政府引導市場參與的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政策體系。強化土地使用標準和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大力推廣節地模式。

「三調」成果是我省制定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戰略規劃、重要政策舉措的基本依據。要加強「三調」成果共享應用,將「三調」成果作為國土空間規劃和各類相關專項規劃的統一基數、統一底圖,推進省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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