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關於組織開展2020年重點用水企業水效領跑者遴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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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門關於組織開展2020年重點用水企業水效領跑者遴選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聯節函〔2019〕288號
2019年12月27日
發布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 水利部 發展改革委 市場監管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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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組織開展2020年重點用水企業水效領跑者遴選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聯節函〔2019〕28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水行政主管部門、發展改革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有關行業協會,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家節水行動方案》,促進工業用水效率持續提升,按照《重點用水企業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實施細則》(工信廳聯節〔2017〕16號)要求,現就組織開展2020年度重點用水企業水效領跑者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對象

綜合考慮企業取用水規模、技術工藝水平及發展趨勢、節水潛力,以及企業用水計量、節水設備、標準等,2020年度遴選的對象主要是鋼鐵、煉焦、石油煉製、現代煤化工、乙烯、氯鹼、氮肥、造紙、紡織染整、化纖長絲織造、啤酒、味精、氧化鋁、電解鋁等14個行業。

二、基本要求

申請重點用水企業水效領跑者的企業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遵守國家、行業、地方相關節水政策和標準;

(二)有取用水資源的合法手續,近三年取水無超計劃;

(三)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和環境事故,無違法行為,未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四)年取水量超過15萬立方米的獨立法人;

(五)2019年水效指標達到節水型企業國家標準要求,且為行業領先水平;

(六)未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錄的用水設備或器具;

(七)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時實施節水「三同時」「四到位」制度;

(八)建立節水管理制度,各生產環節有配套的節水措施,建立完備的用水計量和統計管理體系,水計量器具配備滿足國家標準《用水單位水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24789)要求,並依法檢定或校準。

三、遴選程序

(一)企業申請。按照企業自願參與原則,相關行業企業可向所在地省級(含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下同)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水效領跑者申請報告(格式見附件),包括紙質版(A4紙打印並裝訂成冊,一式三份)和電子版。有關行業協會和中央企業可推薦符合入圍條件的企業,並將申請報告提交工業和信息化部和水利部(以下簡稱兩部門)。

(二)初審。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發展改革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入圍條件對企業提交和兩部門轉交的申請報告進行初審,評選出省級節水標杆企業,並於2020年3月9日前將推薦企業的申請報告和推薦意見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水利部(全國節約用水辦公室)。

(三)覆審。兩部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組織第三方機構和專家開展覆審,遴選出2020年度的重點用水企業水效領跑者名單和單位產品取水量指標。必要時通過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水行政主管部門核實申請報告內容。經覆審滿足條件的企業為入圍企業,其中,達到行業水效前3-5名的企業為水效領跑者企業。

(四)公示和發布。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在官方網站等指定媒體對水效領跑者和入圍企業及其單位產品取水量指標進行公示,並對公示結果予以公告。

聯繫方式:

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邢金良010-68205367

水利部(全國節約用水辦公室):

羅敏010-63206045

發展改革委(環資司):

趙怡凡010-68505173

市場監管總局(計量司):

徐煒010-82261696

附件:XX企業水效領跑者申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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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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