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同意開闢我國至吉爾吉斯共和國直達國際航線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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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同意開闢我國至吉爾吉斯共和國直達國際航線的批覆 國函〔1996〕62號 1996年8月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同意開闢我國
至吉爾吉斯共和國直達國際航線的批覆
國函〔1996〕62號
民航總局,空軍:
民航總局《關於恢復使用奧什-KURUM-喀什-庫車國際航路的請示》(民航總局〔1996〕105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開闢我國至吉爾吉斯共和國的直達國際航線。航線的往返走向為:中吉國境點(N40°06′、E74°06.5′)-喀什-莎車,莎車以遠按現行國際航線飛行。航線經過點的地理坐標請國家測繪局審核後再向外提供。
二、民航總局要提高該航線的空中交通管制能力,加強對外國籍飛機飛行的管理。三、具體事宜,由民航總局商空軍辦理。
國務院
中央軍委
一九九六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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