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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同意新建雲南臨滄民用機場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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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同意新建雲南臨滄民用機場的批覆
國函〔1998〕20號
1998年3月2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

同意新建雲南臨滄民用機場的批覆

 

國函〔1998〕20號

 

雲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新建雲南臨滄民用機場的請示》(雲政發〔1995〕37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新建臨滄民用機場。機場場址確定在臨滄縣博尚鎮附近。

二、機場建設規模為:飛行區按4C級標準、航站區按滿足2005年旅客吞吐量要求設計。工程總投資為3億元左右。所需建設資金由你省和臨滄地區籌措解決。

三、新機場建成後產權歸地方,由地方負責經營管理,民航總局實行行業管理。

四、具體事宜,請商有關方面辦理。

                       

                             國務 院

      中央軍委

      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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