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同意新建貴州荔波民用機場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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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同意新建貴州荔波民用機場的批覆
國函〔2001〕69號
2001年6月2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同意新建

貴州荔波民用機場的批覆

 

國函〔2001〕69號

 

貴州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請求批准立項建設荔波民用機場的請示》(黔府呈〔1999〕27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新建貴州荔波民用機場。該機場是國內支線機場,場址位於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縣境內。

二、機場建設規模為:飛行區按4C級標準規劃,本期按3C級標準建設,主要滿足新舟  60、CRJ—200等同類型飛機起降,同時考慮B737—300型飛機限制航程減載使用要求,跑道長2300米、寬45米;航站區按滿足2010年旅客吞吐量22萬人次目標設計,航站樓面積3000平方米,航管樓面積1500平方米,主降方向設Ⅰ類精密進近儀表着陸系統和相應的助航燈光設備,配套建設供油工程和機場生產、生活輔助設施。具體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審定。

三、該項目估算總投資3.48億元,資金來源為:貴州省承擔2.088億元(省基本建設投資公司交通建設基金承擔1.044億元,黔南自治州及荔波縣財政承擔1.044億元),國家計委安排中央財政預算內資金1.392億元。

四、該機場建成後,由地方經營管理,民航總局實行行業管理。

五、具體事宜請商有關方面辦理。

 

                           

國 務 院

                           

 中 央 軍 委

                         

二○○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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