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同意武警水電工程指揮所調駐四川省成都市的批覆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同意武警水電工程指揮所調駐四川省成都市的批覆
國函〔1990〕55號
1990年7月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同意武警水電工程指揮所

調駐四川省成都市的批覆

國函〔1990〕55號

公安部:

你部《關於武警水電工程指揮所調駐四川省成都市的請示》(公部〔1990〕76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武警部隊水電指揮部所屬水電工程指揮所由河北省遷西縣調駐四川省成都市,作為西藏羊卓雍湖電站工程的指揮中心和後勤保障基地。

                            國 務 院

                           中央軍委

                         一九九○年七月四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