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同意遷建烏蘭浩特機場的批覆
外觀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同意遷建烏蘭浩特機場的批覆 國函〔1990〕109號 1990年12月3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中央軍委
關於同意遷建烏蘭浩特機場的批覆
國函〔1990〕109號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於要求遷建烏蘭浩特民用機場的請示》(內政發〔1990〕47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遷建烏蘭浩特機場,場址確定在烏蘭浩特市東北義勒力特嘎查(村)北部,機場名稱改為烏蘭浩特義勒力特民用機場。
二、新機場規模按起降運七、BAEl46等同類型飛機的技術要求建設,機場建設總投資控制在二千五百萬元以內,其中國家投資七百萬元,由地方包幹使用,其餘部分由你區自籌解決。
三、具體事宜,請商有關部門辦理。
國 務 院
中 央 軍 委
一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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