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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傅宏裕、李莊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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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傅宏裕、李莊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國函〔2000〕103號
2000年8月3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傅宏裕、

李莊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國函〔2000〕103號

公安部:

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授予浙江省公安邊防總隊政治委員傅宏裕武警大校警銜;授予北京市公安局警衛處副處長李莊武警上校警銜。

     國務院總理   朱鎔基

      中央軍委主席  江澤民

      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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