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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楊春明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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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楊春明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國函〔1998〕67號
1998年8月1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

楊春明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國函〔1998〕67號

公安部:

   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授予武警交通指揮部司令部政治協理員楊春明武警大校警銜。

                
                           國務院總理 朱鎔基
                              中央軍委主席 江澤民
                        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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