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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毛漢斌、費躍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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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毛漢斌、費躍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國函〔2000〕125號
2000年12月1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毛漢斌、

費躍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國函〔2000〕125號

公安部:

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授予湖北省公安廳消防局政治委員毛漢斌、上海市公安局消防局政治委員費躍武警大校警銜。

      國務院總理  朱鎔基

      中央軍委主席 江澤民

       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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