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王伊麗等4名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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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王伊麗等4名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國函〔2001〕89號 2001年8月1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
王伊麗等
4
名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國函〔2001〕89號
公安部:
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授予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基礎部副政治委員王伊麗武警大校警銜、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基礎部副主任李佑標武警上校警銜、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消防工程系教學辦公室主任張軍武警上校警銜、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消防工程系教授李建華武警專業技術上校警銜。
國 務 院 總 理 朱鎔基
中央軍委主席 江澤民
二〇〇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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