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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邵振翔、許超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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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邵振翔、許超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國函〔1996〕55號
1996年7月1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

邵振翔、許超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國函〔1996〕55號


公安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

  一、授予公安部邊防局沿海治安管理處處長邵振翔武警大校警銜。

  二、授予公安部警衛局辦公室副主任許超武警上校警銜。

              

                                                      国务院总理 李鹏

                  中央軍委主席 江澤民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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