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邵振翔、許超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外觀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邵振翔、許超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國函〔1996〕55號 1996年7月1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
邵振翔、許超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國函〔1996〕55號
公安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
一、授予公安部邊防局沿海治安管理處處長邵振翔武警大校警銜。
二、授予公安部警衛局辦公室副主任許超武警上校警銜。
国务院总理 李鹏
中央軍委主席 江澤民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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