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新建遙牆民用機場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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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新建遙牆民用機場的批覆 國函〔1986〕9號 1986年1月1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
國務院、中央軍委
關於新建遙牆民用機場的批覆
國函〔1986〕9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中國民用航空局:
山東省人民政府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八日《關於建設濟南香王店民航機場的請示報告》和八月十一日《關於建設濟南民航機場問題的補充告》均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新建遙牆民用機場。
二、新建機場按二級機場、供起降MD-82型飛機的技術要求進行設計。
三、建設總投資控制在六千萬元以內,由中國民用航空局在「七五」後期或「八五」初期的基建投資中安排二千萬元,包幹使用,其餘由東省和濟南市自籌解決(其中包括利用科威特基金會貸款一千萬美元,本息均由山東省和濟南市負責償還)。
四、具體事宜,請你們同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國 務 院
中央軍委
一九八六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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