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調整氣象部門體制的通知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調整氣象部門體制的通知 國發〔1973〕61號 1973年5月23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
國務院、中央軍委
關於調整氣象部門體制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國務院各部委,各大軍區、省軍區,軍委各總部、各軍兵種:
關於調整氣象部門體制問題,中央已於一九七三年三月六日批准。為了貫徹執行中央這個批示,進一步加強政府和軍隊的氣象工作,以適應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需要,決定中央氣象局劃歸國務院建制,由農林部領導,並恢復總參謀部氣象局。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兩局的分建籌備工作,中央氣象局由饒興、張乃召、董濤同志負責;總參氣象局由孟平、趙元普、張文瑄同志負責。兩局應本着精簡的原則提出組織編制方案,分別報國務院、中央軍委審批。
二、省(市、自治區)、地、縣各級氣象部門,仍歸同級革委會建制領導。全國七個區域氣象中心工程,仍按原計劃進行,由原參加施工的部隊繼續完成(包括國家氣象中心的工程)。氣象中心建成後,由所在省與中央氣象局雙重領導,黨政工作歸省負責,業務工作以中央氣象局為主。各氣象中心均兼管部分全國性任務,人員可按實際需要配備。成都氣象專科學校劃歸四川省革委會建制領導,教學任務、招生和畢業生分配,由中央氣象局負責。
三、中央氣象局負責統籌規劃全國氣象工作建設和業務指導。總參氣象局負責統籌規劃軍內氣象工作建設和業務指導。在業務上總參氣象局接受中央氣象局的指導。政府和軍隊氣象部門要密切協作,做好為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服務的工作。
「路線是個綱,綱舉目張」。氣象部門的體制調整,必須堅持無產階級政治掛帥,認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組織工作,增強無產階級黨性,防止資產階級派性,謙虛謹慎,密切協作,愛護財物,注意節約,圓滿地完成這一任務。在毛主席革命路線指引下,團結起來,爭取更大的勝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軍事委員會
一九七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