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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高俊晉升武警警銜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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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高俊晉升武警警銜的命令
國函〔1993〕186號
1993年12月3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高俊晉升武警警銜的命令

國函〔1993〕186號

公安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後勤部副政治委員高俊由武警大校警銜晉升為武警少將警銜。

                    國務院總理 李 鵬

                    中央軍委主席 江澤民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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