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授予李鴻武同志「抗洪搶險模範民兵營長」榮譽稱號的命令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國務院、中央軍委授予李鴻武同志「抗洪搶險模範民兵營長」榮譽稱號的命令
國發〔1992〕13號
1992年2月2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2年/第5號

國務院、中央軍委授予

李鴻武同志

抗洪搶險模範
民兵營長

榮譽稱號的命令
國發〔1992〕13號

安徽省天長縣龍集鄉南興村民兵營長李鴻武同志,一九五○年八月生,一九六九年二月入伍,一九七三年從南京軍區某部退伍回鄉,一九七七年任村民兵營長,一九九○年六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一九九一年抗洪救災期間,李鴻武擔任了村搶險突擊隊隊長,帶領搶險隊員日夜堅守在大堤上。七月十日,李鴻武與洪水連續搏鬥十五個多小時,排除兩處險情,由於極度疲勞和長時間潛水承受深水壓力過大,導致顱腦內血管受損破裂出血,昏倒在堤壩上,經搶救無效,光榮犧牲。

   李鴻武同志對黨、對社會主義事業無比忠誠,對工作恪盡職守。在他擔任村民兵營長十四年中,該營多次被評為民兵工作「三落實」先進單位。他分管的治安、民政工作,樣樣走在前面。他愛國家、愛集體、愛人民,常常因公或幫助他人而不顧自家受到損失;他舍小家,為大家,熱心助人,不計報酬,長期照顧村里孤寡老人,幫助特困戶脫貧;他不畏艱難,富有崇高的獻身精神,在抗洪搶險中,冒着被洪水吞沒的危險,先後百餘次潛入深水查堵漏洞,及時排除險情,保護了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李鴻武同志是優秀的共產黨員,是人民武裝戰線的好幹部,也是抗洪救災鬥爭中湧現出來的先進模範人物的傑出代表。為表彰他的崇高思想和模範事跡,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授予他「抗洪搶險模範民兵營長」榮譽稱號。廣大民兵、預備役人員要以李鴻武同志為榜樣,以實際行動向他學習,把李鴻武同志的崇高思想和寶貴精神發揚光大,為建設強大的國防後備力量而努力奮鬥。


國務院總理 李  鵬
中央軍委主席  江澤民
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本作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命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