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同意建立軍隊院校移交地方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覆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同意建立軍隊院校移交地方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覆 國函〔2004〕23號 2004年4月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 中央軍委關於同意建立軍隊院校 移交地方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覆
國函〔2004〕23號
教育部: 你部《關於建立軍隊院校移交地方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請示》(教發〔2004〕6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建立由教育部牽頭的軍隊院校移交地方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對外行文。請你們按照國務院、中央軍委有關文件精神,認真開展工作。 附件:軍隊院校移交地方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國務院 中央軍委 二○○四年四月五日 附件 軍隊院校移交地方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教育部 中央編辦 發展改革委 公安部
民政部 財政部 人事部 勞動保障部 交通部 衛生部
稅務總局 總參謀部 總政治部 總後勤部 總裝備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廣東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第一軍醫大學等4所軍隊院校移交地方的重要決策,確保移交工作順利進行,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建立軍隊院校移交地方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聯席會議的主要任務 聯席會議在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下,主要負責研究制定第一軍醫大學等4所軍隊院校移交地方實施意見(方案),包括明確軍隊移交院校的歸屬單位以及辦學、人員、經費、資產移交等方面的事宜。 二、聯席會議組成單位 聯席會議由教育部、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人事部、勞動保障部、交通部、衛生部、稅務總局、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總裝備部、吉林省人民政府、廣東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共18個部門(單位)組成。 教育部為聯席會議牽頭單位。聯席會議召集人由教育部部長擔任,第二召集人由教育部分管副部長和總後勤部分管副部長擔任。其他部門(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教育部,由參加聯席會議的部門(單位)派員組成。辦公室負責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軍隊院校移交地方工作的具體辦法,草擬移交工作實施意見(方案)。 三、聯席會議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不定期召開會議。會議議定事項經與會部門(單位)同意後印發會議紀要,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 四、聯席會議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參加聯席會議並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主動研究軍隊院校移交地方的具體政策和辦法,充分發揮好聯席會議的作用,確保4所軍隊院校移交地方工作順利進行。
軍隊院校移交地方工作
部際聯席會議組成人員名單 |
召 集 人:周濟教 育部部長
第 二 召 集人:張保慶 教育部副部長
孫志強 總後勤部副部長
成 員:黃文平 中央編辦副主任
李盛霖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孫明山 公安部政治部主任
羅平飛 民政部副部長
張少春 財政部部長助理
戴光前 人事部副部長
張小建 勞動保障部副部長
翁孟勇 交通部副部長
王隴德 衛生部副部長
王 力 稅務總局總經濟師
陳照海 總參謀部軍訓和兵種部副部長
臧國清 總參謀部軍務部部長
許耀元 總政治部幹部部副部長
陳國書 總後勤部司令部參謀長
王新力 總後勤部司令部副參謀長
張世全 總後勤部政治部副主任
阮志柏 總後勤部財務部副部長
張福興 總裝備部綜合計劃部副部長
李錦斌 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宋 海 廣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柯尊平 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辦 公 室 主 任:牟陽春 教育部發展規劃司司長
辦公室第二主任:王新力(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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