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武警江西省總隊吉安市支隊井岡山市中隊「井岡山愛民模範中隊」榮譽稱號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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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武警江西省總隊吉安市支隊井岡山市中隊「井岡山愛民模範中隊」榮譽稱號的命令
國函〔2006〕36號
2006年5月1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國務院 中央軍委關於授予

武警江西省總隊吉安市支隊井岡山市中隊

「井岡山愛民模範中隊」榮譽稱號的命令

國函〔2006〕36號

公安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長期以來,武警江西省總隊吉安市支隊井岡山市中隊牢記我軍根本職能和宗旨,忠實履行職責,大力弘揚井岡山精神,始終與人民群眾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樹立了文明之師的良好形象,被譽為「井岡山精神的傳播者、井岡山建設的生力軍、井岡山平安的守護神」,為促進井岡山地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作出了突出貢獻。該中隊近10年來共看押人犯1.2萬多人次,圍捕抓獲罪犯210多人,搶救遇險群眾190多人,執行警衛黨和國家領導人視察井岡山等重大任務80多次,在維護駐地社會穩定和處置突發事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他們把駐地當故鄉,視群眾為親人,積極為當地群眾辦實事、解難事、做好事,累計義務獻血4萬毫升,植樹3萬餘株,清理河渠淤泥2000多立方米,幫助軍訓學生和地方員工2.5萬多人次,義務為旅遊參觀團上傳統教育課300多場,常年照顧14名孤寡老人和殘疾人的生活起居,贏得了當地人民群眾的廣泛讚譽。他們堅持把思想政治建設擺在首位,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經受住了特殊環境和急難險重任務的考驗,連續15年被評為先進中隊,黨支部先後被評為「全國先進基層黨組織」和「全軍先進基層黨組織」,2次榮立集體二等功,10次榮立集體三等功。為表彰先進,弘揚正氣,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授予武警江西省總隊吉安市支隊井岡山市中隊「井岡山愛民模範中隊」榮譽稱號。

  國務院、中央軍委號召全體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和全軍指戰員向該中隊學習。學習他們視祖國和人民利益高於一切,為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安寧甘願犧牲奉獻的崇高精神;學習他們堅持以人為本,自覺實踐黨的宗旨,學習他們忠實履行職責,不怕艱難困苦、堅決完成任務的戰鬥隊作風。全體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和全軍指戰員要以井岡山市中隊為榜樣,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開展平安建設,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更好地履行新世紀新階段我軍歷史使命而不懈奮鬥!

        

                       國 務 院 總 理  溫家寶

                      中央軍委主席  胡錦濤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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