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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給鄭靜晨同志記一等功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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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給鄭靜晨同志記一等功的命令
國函〔2006〕35號
2006年5月1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國務院 中央軍委關於給

鄭靜晨同志記一等功的命令

國函〔2006〕35號

公安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鄭靜晨,男,漢族,1959年9月出生,陝西省戶縣人,中共黨員,1983年8月入伍,武警部隊總醫院副院長,專業技術6級,武警大校警銜。2001年4月,鄭靜晨同志被任命為中國國際救援隊副總隊長兼首席醫療官。5年多來,他先後率隊執行赴新疆伽師和阿爾及利亞等5次國內外緊急醫療救援任務,救治傷病員1500多人。特別是2004年12月,他率隊赴印度尼西亞執行海嘯醫療救援任務期間,帶領醫護人員克服環境惡劣、條件艱苦等困難,堅持24小時為災民服務,先後為1.1萬多名傷病員提供各種醫療救助,施行手術284例,成功救治危重病人440餘例,受到印度尼西亞政府和當地人民的稱讚,為祖國和軍隊贏得了榮譽。

  為表彰先進,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給鄭靜晨同志記一等功。

                       國 務 院 總 理  溫家寶

                       中央軍委主席  胡錦濤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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