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雲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雲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 國函〔2024〕10號 2024年1月1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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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
你們關於報請批准《雲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的《雲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雲南省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實施。雲南省是我國面向南亞東南亞和環印度洋地區開放的重要通道和前沿,承擔着維護區域生態安全的重大責任。《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努力將雲南建設成為我國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建設雲南篇章。
二、築牢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到2035年,雲南省耕地保有量不低於7857.00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5709.00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11.32萬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控制在基於2020年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1.3倍以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不少於40%;用水總量不超過國家下達指標,其中2025年不超過177.0億立方米。明確自然災害風險重點防控區域,劃定洪澇、地震等風險控制線,落實戰略性礦產資源、歷史文化保護等安全保障空間,全面錨固高質量發展的空間底線。
三、構建支撐新發展格局的國土空間體系。深入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區域重大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促進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加強滇中城市群與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北部灣城市群、黔中城市群等功能協調,促進雲南省與其他沿長江省份的協調聯動,協同推進西部大開發和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對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打造西南地區對外開放的新高地,加快建設我國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
四、系統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發揮區域比較優勢,優化主體功能定位,細化主體功能區劃分,完善差別化支持政策。嚴格保護壩區耕地,夯實糧食安全基礎,拓展高原特色農業發展空間,建設特色現代農業基地,提升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築牢西南地區生態安全屏障,加強青藏高原東南緣、哀牢山—無量山、滇南邊境等重要生態空間保護,加強流域源頭、上中下游、干支流、岸線、周邊陸域等一體化系統保護修復。加強高黎貢山等地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對重要物種重要棲息地、亞洲象等重要物種遷徙通道、候鳥遷飛和水生生物洄游通道等進行特殊保護。嚴格河湖水域空間管控,對高原湖泊實施保護治理,提升水源涵養功能,優化水資源配置,提升水資源戰略儲備能力。發揮滇中城市群核心帶動作用,完善昆明都市圈核心功能,推進昆明面向南亞東南亞的區域性中心城市建設,加快曲靖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設,促進滇中城市群和滇東北、滇西地區協調發展,培育發展沿邊城鎮帶,整合建設河口、磨憨、瑞麗等若干沿邊產業園區,完善沿邊城鎮和口岸布局,提升產業人口集聚能力,優先保障科技創新、生產服務、先進製造等功能用地需求,推動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一體化,完善城鄉生活圈,提升城鄉人居環境品質,分類優化鄉村空間布局,支撐鄉村振興。統籌傳統和新型基礎設施空間布局,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網絡。優化防災減災救災設施區域布局,提高國土空間安全韌性。推進大型水電站和風光電基地等綠色電力開發。健全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空間保護機制,強化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整體保護和系統活化利用,加強三江併流、麗江古城、紅河哈尼梯田等世界遺產以及紅色文化遺產保護,構建文化資源、自然資源、景觀資源整體保護的空間體系。
五、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規劃》是對雲南省國土空間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的政策和總綱,必須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將規劃評估結果作為規劃實施監督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規劃實施保障。雲南省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組織完成地方各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加快形成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統籌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強化對水利、交通、能源、農業、信息、市政等基礎設施以及公共服務設施、軍事設施、生態環境保護、文物保護、林業草原等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協調解決矛盾問題,合理優化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發揮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管理的統籌協調作用。按照「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和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建設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絡,提高空間治理數字化水平。自然資源部要會同有關方面根據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加強指導、監督和評估,確保實現《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各有關部門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國務院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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