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山東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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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山東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
國函〔2023〕102號
2023年9月2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23年/第29號
國務院關於《山東省國土空間規劃
(2021—2035年)》的批覆
國函〔2023〕102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

自然資源部《關於報請批准〈山東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自然資發〔2023〕135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山東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山東省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實施。山東省是促進南北聯動、東西陸海統籌,聯通東北亞和「一帶一路」的重要樞紐,是我國北方地區經濟發展的戰略支點和重要的工業基地。《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為建設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強省提供有力支撐和保障。

二、築牢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到2035年,山東省耕地保有量不低於9491.10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8412.20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2.06萬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0.95萬平方千米,納入生態保護紅線實施清單管理的無居民海島414個;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控制在基於2020年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1.3倍以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不少於40%;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於國家下達任務,其中2025年不低於40%;用水總量不超過國家下達指標,其中2025年不超過241.1億立方米,嚴格用水強度管理。明確自然災害風險重點防控區域,劃定地震、洪澇等風險控制線,落實戰略性礦產資源、歷史文化保護等安全保障空間,全面錨固高質量發展的空間底線。

三、構建支撐新發展格局的國土空間體系。深入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區域重大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鄉村振興戰略和海洋強國戰略,堅持陸海統籌,促進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加強山東半島城市群與沿黃省份的協調聯動,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對接京津冀協同發展和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銜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東北全面振興,建成國內大循環的戰略節點和國內國際雙循環的戰略樞紐。

四、系統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發揮區域比較優勢,優化主體功能定位,細化主體功能區劃分,完善差別化支持政策。鞏固黃淮海平原農產品主產區,大力建設商品糧基地,科學有序開發耕地後備資源,陸海協同建設萊州灣、威海、日照海域漁業集中發展區,提升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築牢魯中南山地丘陵、魯東低山丘陵生態屏障,加強沿黃、沿海、沿大運河,以及濕地、河口、海灣的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對候鳥重要棲息地和遷飛通道實施空間管控。嚴格河湖水域岸線空間管控,在黃河幹流和主要支流兩岸限制高耗水、高污染產業,實施地下水禁采限采管控,加強對地下水戰略儲備區、重要水源地、蓄滯洪區的保護和管控。發揮山東半島城市群龍頭帶動作用,完善濟南都市圈、青島都市圈核心功能,加強省會、膠東、魯南地區協調發展,培育高水平創新空間,推進新舊動能轉換。推動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一體化,完善城鄉生活圈,分類優化鄉村空間布局,提升城鄉人居環境品質。優化海洋開發保護格局,集約高效利用海域、海島、海岸線資源,優化港口功能布局,探索海岸建築退縮線制度,拓展公眾親水空間。布局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加強地震及地質災害等防治,增強極端天氣適應能力,完善綜合防災減災體系,提高國土空間安全韌性。統籌傳統和新型基礎設施空間布局,優化空間結構、功能和發展模式,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網絡。健全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空間保護機制,強化整體保護和系統活化利用,保護汶陽田等特色農耕文化,將省域的文化資源、自然資源、景觀資源,特別是黃河、泰山、大運河、沂蒙山、海岸線和海域等構建形成整體保護的空間體系,全方位展示多姿多彩的齊魯文化。

五、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規劃》是對山東省國土空間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的政策和總綱,必須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將規劃評估結果作為規劃實施監督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規劃實施保障。山東省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組織完成地方各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加快形成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統籌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強化對水利、交通、能源、農業、信息、市政等基礎設施以及公共服務設施、軍事設施、生態環境保護、文物保護、林業草原等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協調解決矛盾問題,合理優化空間布局。建立健全省市縣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發揮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管理的統籌協調作用。按照「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和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建設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絡,提高空間治理數字化水平。自然資源部要會同有關方面根據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加強指導、監督和評估,確保實現《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各有關部門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國務院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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