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國務院關於《瀋陽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國務院關於《瀋陽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
國函〔2024〕157號
2024年10月2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24年/第31號
國務院關於《瀋陽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
(2021—2035年)》的批覆
國函〔2024〕157號

遼寧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

你們關於報請批准《瀋陽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的《瀋陽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瀋陽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實施。瀋陽是遼寧省省會,東北亞國際化中心城市,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發揮全國先進製造業基地、東北現代服務業中心、區域性科技創新高地等功能,推動瀋陽在新時代東北振興上展現更大擔當和作為,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瀋陽篇章。

二、築牢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到2035年,瀋陽市耕地保有量不低於1120.77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773.53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933.84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面積控制在1577.51平方千米以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不少於40%;用水總量不超過上級下達指標,其中2025年不超過28.8億立方米。明確自然災害風險重點防控區域,劃定洪澇、地震等風險控制線以及綠地系統線、水體保護線、歷史文化保護線和基礎設施建設控制線,落實戰略性礦產資源等安全保障空間。

三、構建支撐新發展格局的國土空間體系。協同哈爾濱、長春、大連深化東北亞區域合作,加強與東部沿海和京津冀地區聯繫,強化瀋陽都市圈內城市分工協作和功能聯動,更好發揮對東北振興的帶動作用,促進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

四、系統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加快構建區域協調、城鄉融合的城鎮體系,提升中心城區核心功能,完善渾南主城城市功能,促進瀋撫改革創新示範區產城融合,優化市域鎮村布局。築牢西北部生態屏障,防治土地沙化,堅決打贏科爾沁沙地殲滅戰。保護臥龍湖等重要濕地,提升遼河生態系統功能,全面加強中部地區優質耕地保護,保障現代都市農業空間需求。完善城市功能結構和空間布局,協調產業布局、綜合交通、設施配置和土地使用,優先保障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發展和裝備製造等傳統優勢產業改造升級的空間需求,為培育經濟新動能、優化產業結構、支持就業創業提供空間保障。提升國際航空、物流樞紐功能,完善多向聯通、多式聯運的對外對內通道,建設安全便捷、綠色低碳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統籌水利、能源、環境、通信、國防等基礎設施空間,積極穩步推進「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優化防災減災救災設施區域布局,提高國土空間安全韌性。統籌安排城鄉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引導城市緊湊布局,支持民生保障和改善,完善城鄉生活圈,促進職住平衡;系統布局藍綠開放空間,營造更加宜業宜居宜樂宜游的人民城市。嚴格開發強度管控,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統籌地上地下空間利用,有序實施城市有機更新和土地綜合整治。彰顯城鄉自然與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空間保護機制,加強瀋陽故宮、清昭陵、清福陵世界文化遺產及棋盤山等自然保護地的保護,提升工業遺產保護和活化利用水平。加強對城市建築高度、體量、色彩等空間要素的管控引導,保護好歷史文化名城的歷史城區和歷史文化街區。構建文化資源、自然資源、景觀資源整體保護的空間體系,塑造具有東北地域特色和歷史文化傳承的城市特色風貌。

五、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規劃》是對瀋陽市國土空間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市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的政策和總綱,必須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將規劃評估結果作為規劃實施監督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規劃實施保障。遼寧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要指導督促瀋陽市人民政府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瀋陽市人民政府要依據經批准的總體規劃編制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依據詳細規劃核發規劃許可,加強城市設計方法運用,建立國土空間相關專項規劃統籌管理制度,強化對各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按照「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和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建設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絡;建立健全城市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自然資源部要會同有關方面根據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加強指導、監督和評估,確保實現《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各有關部門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國務院
2024年10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