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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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覆
國函〔2003〕1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3年1月29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03年/第7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2003年第7號

雲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請求批准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駐地由箇舊市遷移至蒙自縣的請示》(雲政發〔2002〕130號)收悉。同意將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駐地由箇舊市遷移至蒙自縣。搬遷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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