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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做好當前糧食收購和儲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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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做好當前糧食收購和儲存工作的通知
國發〔1996〕44號
1996年11月1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做好當前糧食收購

和儲存工作的通知

國發〔1996〕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採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強農業的基礎地位,農業生產連續三年獲得較好收成,糧食供給形勢明顯好轉。在好的形勢下,對糧食問題必須有正確認識。當前我國不存在糧食多了的問題,從宏觀和長遠角度看,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我國的糧食供求平衡狀況將會始終偏緊,對此,我們務必保持清醒的頭腦。同時,還要充分重視當前糧食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困難和問題,這突出表現在:糧食系統銷售下降,導致經營性虧損猛增,糧食財務掛帳日趨增多,給各級財政、銀行造成很大負擔;省際間調銷不暢,有的糧食企業停止議價糧收購,部分地區出現糧食市場價低於定購價的趨勢;糧食收購資金被擠占挪用的現象相當嚴重,調銷資金回籠緩慢,影響收購資金周轉。這些情況表明,如不儘快深化改革,改善管理,將會影響到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為了確保糧食豐產豐收,保護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要切實做好當前糧食經營管理和收購、儲存工作,同時,抓住機遇,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糧食企業經營管理,迅速扭轉企業經營虧損。糧食部門要根據轉變經濟體制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要求,更新觀念,加快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全力抓好扭虧增盈工作,商業性虧損不得再到銀行掛帳。糧食企業要向便民連鎖店的方向發展,開展以糧為主的多種經營,減少周轉環節,搞活流通,搞好服務。要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成本核算,杜絕不合理的費用開支,堅決把過高的流通費用降下來。各級政府要建立糧食企業扭虧增盈目標責任制,層層落實,定期考核。要按照《國務院批轉中國人民銀行等六部門關於加強糧棉油政策性收購資金管理意見的通知》(國發〔1995〕12號)精神,加快糧食政策性財務掛帳的消化工作,不得出現新的政策性虧損掛帳。

二、穩定市場糧價,抓好糧食收購工作。搞好當前糧食收購工作,關係到明年農業發展特別是糧食生產和市場穩定,也是落實糧食省長負責制的重要內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必須把糧食收購作為重要和緊迫的工作來抓。當前首先要穩定糧食市場價格,防止糧價過度下滑。辦法就是繼續做好議價糧的收購,實行掛牌收購,敞開收購,不得壓級、壓價,不得拒收、限收。同時要抓緊完成已經下達的國家專項儲備糧的收購任務。對議購糧要按市場價收購,市場糧價低於定購糧價時,要按當地政府規定的保護價格收購,保護價格要參照定購價格制定,購銷差價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建立的糧食風險基金中補貼。專儲糧要按略低於市場價格收購,市場價低於定購價時,按定購糧價格收購。一定要把農民交售的糧食都收上來,同時,要做好收購的服務工作,方便群眾交售糧食,以保護農民利益。

三、利用當前有利時機,結合糧食體制改革,抓緊充實中央和地方兩級糧食儲備。建立健全中央和地方兩級糧食儲備,既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重要職能,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做好糧食總量平衡的重要手段。今年全國糧食增產,為保護農民生產積極性、增強國家宏觀調控能力,國務院決定再安排收購一部分國家專項儲備糧,增加的國家儲備糧要與地方儲備糧、地方周轉糧分庫儲存。各地區必須按照「米袋子」省長負責制的要求,建立和充實必要的地方糧食儲備,儘快達到產區保持3個月銷量、銷區保持6個月銷量的水平。各地區地方糧食儲備的具體數量要按照國家糧食儲備局、國家計委、財政部提出的安排意見執行。地方政府要督促糧食和財政部門認真做好地方糧食儲備工作。

四、搞好糧食省際間調銷的協調工作。為了緩解當前部分糧食產區庫存壓力,為新糧收購騰倉倒庫,糧食產區要採取多種措施,擴大銷售渠道,積極促銷。東北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在新糧上市以後,可同時開放縣以上糧食市場。糧食銷區要採取措施,促進糧食部門、糧食企業和飼料生產企業到主產區縣以上糧食市場購買糧食,補充庫存。國務院決定,今冬明春從東北地區再調出30億斤專儲玉米,運往京、津、滬三市和其他消費量大的地區。同時安排東北地區50億斤議價玉米進行省際間調劑,具體由國家糧食儲備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經貿委要會同鐵道部、交通部優先安排運力,組織好糧食運輸。產區銷區要從全局出發,互相配合,組織好糧食的接運。

五、保證糧食收購資金供應,嚴禁擠占挪用。為了保證糧食收購和調銷的正常進行,要認真落實政府統一領導下的分級、分部門收購資金籌措責任制。各級政府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規定渠道籌措收購資金,絕不允許給農民「打白條」。同時,要嚴格禁止擠占和挪用糧食收購資金。地方政府要加強對糧食收購資金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糧食部門和糧食企業要積極籌措資金,壓縮其他開支,集中用於糧食收購;要限期清理收回各種不合理占用資金,並採取有效措施杜絕新的擠占挪用;要加快糧食調銷貨款的回籠,及時歸還銀行貸款。糧食企業要逐步消化已發生的經營性虧損,對今年第四季度以後新發生的虧損,銀行不得相應增加貸款。財政部門的糧食政策性財務掛帳消化款和用於糧食的各項政策性補貼資金,要足額及時到位。銀行要加強資金調度,做好補充收購資金的供應,監督資金使用,不得擠占收購資金。對企業和財政因先支後收、籌措資金臨時不到位而暫時需要由銀行墊付資金的,要按銀行規定簽訂墊付協議,地方政府和銀行要督促有關單位按期歸還。凡是違反有關規定擠占挪用糧食收購資金的單位和個人,一定要嚴肅查處,絕不放任姑息。

六、多渠道解決糧食倉容問題。要動員各方面的力量,切實解決好儲糧問題。糧食部門應主要利用現有設施,進一步挖潛,同時要充分利用社會倉儲設施安排儲糧,增加儲存能力。對糧食部門租用社會倉儲設施,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租用社會倉庫一定要達到安全儲糧的標準,確保糧食能夠運得進、保管好、調得出。為增加糧食倉儲設施,要充分利用停工閒置的廠房、倉庫,進行改造後儲糧。國家專儲糧和倉儲設施要合理布局,逐步向銷區轉移。

七、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當前糧食工作中出現的一些新問題,主要是糧食流通體制不順、經營機制不合理的反映。現在糧食市場供應充裕,國家宏觀經濟環境顯著改善,應當抓住有利時機,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要按照政企分開、儲備和經營分開、中央與地方責任分開、新老掛帳分開和完善糧食價格機制的原則,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適合我國國情的糧食流通體制。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的部署,通力合作,精心組織,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當前要把做好糧食收儲工作和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緊密結合起來,秋收後增加的國家專儲糧要按新的辦法運行。

                              國 務 院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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