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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兒童健康促進工作情況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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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兒童健康促進工作情況的報告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 馬曉偉(受國務院委託)
2022年6月21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上)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2022年/第四號
——2022年6月21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上
國務院關於兒童健康促進工作情況的報告
——2022年6月21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上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 馬曉偉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安排,受國務院委託,就兒童健康促進工作情況報告如下,請審議。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兒童健康促進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兒童健康事關家庭幸福和民族未來,在全國衛生與健康工作大會上強調要重視少年兒童健康,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關於加強兒童醫療衛生服務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對做好兒童青少年近視和肥胖防控、心理健康服務、緩解兒童醫療服務資源短缺問題、幼兒園和中小學衛生與健康工作等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強總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強調要推進兒童健康服務的優先供給,完善兒童醫療衛生服務網絡,深入實施健康兒童計劃。孫春蘭副總理多次主持召開會議,研究重要政策措施,部署推進重點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不斷完善政策,狠抓工作落實。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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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兒童健康促進法規政策。全國人大以憲法為依據,不斷完善兒童健康法律體系,制定公布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明確規定國家發展婦幼保健事業,建立健全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兩次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不斷強化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加強母嬰保健和嬰幼兒照護服務。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加強未成年人全方位保護。修訂藥品管理法,進一步明確鼓勵兒童用藥品的研製和創新,對兒童用藥予以優先審評審批。在民法典、傳染病防治法、疫苗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家庭教育促進法、學前教育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制修訂中,均強化兒童健康促進有關規定。

國務院及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相關法律要求,堅持依法行政,全力推進兒童健康促進工作。制定實施四個周期中國兒童發展綱要,針對兒童健康關鍵問題,明確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在《「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中,明確到2030年嬰兒死亡率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控制在5.0‰和6.0‰,提出實施健康兒童計劃。將兒童健康納入《國務院關於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意見》等重要文件,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

(二)健全兒童健康促進保障機制。一是推動建立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多部門分工合作、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強化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作用,成立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兒童健康事業發展。二是建立持續的兒童健康投入保障機制。將預防接種、兒童健康管理、兒童中醫藥健康管理納入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免費向0—6歲兒童提供。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持續加大投入,2012年以來,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從25元提高到2020年的74元,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共投入5934.85億元,根據安排,2021年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再提高5元。在打贏脫貧攻堅戰中統籌加大對貧困地區兒童健康投入,印發《國家貧困地區兒童發展規劃(2014—2020年)》,強化貧困地區兒童健康促進。三是建立覆蓋包括兒童在內的全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強化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與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促進各類醫療保障政策互補銜接,穩步提高包括兒童在內的廣大城鄉居民整體醫療保障水平。加快兒童藥品納入醫保,兒童專用藥和適用藥占國家醫保目錄內藥品種類的20.13%,經談判新進入目錄的34個獨家兒童用藥品平均降價55.6%。四是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連續制定實施兩周期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劃,開展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防控行動。印發《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為符合條件的0—6歲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進行康復救助。2012年以來,累計救助0—6歲殘疾兒童140餘萬人。五是健全兒童用藥供應保障機制。印發《關於保障兒童用藥的若干意見》,先後發布3批共105個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通過「重大新藥創製」科技重大專項投入5.74億元,支持兒童藥品研發和臨床研究。加強兒童用藥重點監測,鼓勵兒童藥品集中生產基地建設。六是持續加強兒童健康科研投入。國家科技計劃部署兒童生長發育與疾病防治相關經費由「十二五」時期的7561萬元,增長到「十四五」時期的1.26億元。推進兒童健康領域科技創新平台建設,強化兒童健康領域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建設。

(三)建設防治結合的兒童健康服務體系。認真落實《關於加強兒童醫療衛生服務改革與發展的意見》,不斷加大改革力度。一是加強兒童醫療服務網絡建設。設置2個國家兒童醫學中心和5個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有序推進兒科方向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項目建設,持續加強兒科相關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構建國家、區域、省、市、縣級兒童醫療服務網絡。2013—2021年,累計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309億元支持全國1960個兒童醫院和婦幼保健機構建設。截至2021年底,我國共有兒童醫院151家,每千名兒童床位數達2.2張,較2015年增加0.27張。二是強化兒童保健服務網絡建設。構建以省、市、縣三級婦幼保健機構為核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的兒童保健服務網絡。2019—2021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27.91億元支持省級和縣級婦幼保健機構能力建設。2021年,全國共有婦幼保健機構3032家,全年總門診量3.31億人次,鄉鎮衛生院3.5萬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3.6萬家,當年提供兒童健康體檢8550萬人次。三是加快兒童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引導和支持高校新增27個兒科學、1個中醫兒科學專業布點,加強「5+3」高校一體化兒科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收培養。加大兒科等緊缺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招收,大力開展轉崗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實施中西部兒童保健人員培訓項目。印發《關於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推動薪酬待遇政策向兒科醫務人員傾斜。我國兒科執業(助理)醫師數從2015年的11.8萬人,增加到2021年的20.6萬人。四是推進兒童保健與臨床服務有機融合。突出以兒童健康為中心,打破婦幼保健機構「防」和「治」的科室分設格局,優化服務流程,整合服務內容,強化中醫藥服務,改革組建孕產保健部、兒童保健部和婦女保健部,努力構建系統連續、防治結合的服務新模式。五是推動兒童健康服務體系上下聯動。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婦幼保健機構與專科醫院建立兒童疾病篩查、轉診工作機制,落實分級診療制度,強化醫療聯合體建設,促進優質資源下沉基層。六是促進兒童健康信息互聯互通。推進「互聯網+婦幼健康」發展,實施「雲上婦幼」項目,促進上下互聯、橫向互通、方便快捷、智慧服務。以推進出生醫學證明在線申領和電子證照應用為抓手,積極推進「出生一件事」跨部門、跨地區辦理,逐步實現「網上辦」「掌上辦」,極大方便了群眾。

(四)推動形成促進兒童健康的協同支持體系。一是推動形成兒童友好的社會環境。優化城市公共空間規劃,推動全社會關心關愛兒童健康成長。二是加大家庭養育支持力度。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按照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實施母乳餵養促進行動計劃,推進嬰幼兒營養餵養諮詢指導,保護女職工權益,推進公共場所和用人單位母嬰設施建設,全力支持母乳餵養。促進托育服務健康發展,嚴格托育機構標準設置和規範管理,開展普惠托育專項行動。三是持續加大環境保護和治理力度。以最嚴標準推進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淘汰升級落後產能,推廣使用清潔能源,兒童群體性鉛中毒事件明顯減少。四是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連續5年將嬰幼兒配方食品、輔助食品作為高風險品種列入食品安全監管重點,加大抽檢和執法力度。印發《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推進中小學、幼兒園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對校園食堂等集中供餐單位開展風險排查,大力推進學校食堂「明廚亮灶」工作,截至2021年底,全國學校食堂「明廚亮灶」覆蓋率達99.8%。五是加大兒童用品質量監督抽查和執法力度。連續3年開展兒童和學生用品安全守護行動,共檢查兒童用品生產企業2.4萬家、重點商超和批發市場25.4萬家,監督抽查產品5.4萬批次,立案查處違法案件0.5萬起,嚴格實施童車、玩具、兒童安全座椅強制性產品認證。六是加大對兒童產品市場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連續5年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聚焦近視眼鏡市場、校外培訓、早教機構等重點領域,嚴厲打擊虛假宣傳等侵害兒童合法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七是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堅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強化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指導學校提高作業管理、課後服務和課堂教學質量,嚴格校外培訓管理,給孩子留出更多運動時間。據調查,73%的家長表示孩子完成書面作業時間比「雙減」前明顯減少。八是大力促進兒童體育運動。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體育工作,深化體育教學改革,不斷加大學校體育課比重。開展兒童青少年體育活動促進,針對兒童青少年近視、肥胖、脊柱側彎等進行體育干預,在社區、公園、綠地等公共場所加強配備適合未成年人身體鍛煉的體育設施。「十三五」期間,每年利用中央資金9億多元,支持1000多個公共體育場館向青少年等人群免費或低收費開放。

(五)強化兒童健康全過程全方位服務。一是強化生命早期1000天健康保障。加強全方位孕產期保健,實施母嬰安全五項制度,加強危重孕產婦、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建設,保障生育政策調整完善。2012年以來,全國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9%以上,縣級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覆蓋率達90.7%。二是紮實推進出生缺陷三級防治措施落實。實施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產前篩查率提高至81.1%,新生兒遺傳代謝病和聽力障礙篩查率保持在90%以上。安排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實施出生缺陷干預救助項目,救助困難家庭患兒。2021年啟動實施罕見病診療能力水平提升項目,進一步推進兒童罕見病救治。三是加強7歲以下兒童健康管理。在全國推廣使用《母子健康手冊》,規範生育全程基本醫療保健服務,普及科學育兒知識,促進兒童早期發展。2021年,全國7歲以下兒童健康管理率為94.6%。四是着力推進兒童營養改善。印發《國民營養計劃(2017—2030年)》,開展相關重大行動。2011年以來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中央財政累計安排補助資金1968億元,每年惠及約3800萬學生。2012年以來持續開展貧困地區兒童營養改善項目,中央和地方財政累計投入52億元,受益兒童1365萬。五是加強幼兒園和學校衛生保健。將健康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大力推進青春期保健服務,加強監督指導,提高兒童青少年疾病防控意識和生殖健康水平。修訂印發《中小學生健康體檢管理辦法》,規定中小學校每年組織1次在校學生健康體檢,學生體檢率持續提高。

(六)集中力量解決兒童健康重點問題。一是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全面加強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制定發布《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持續開展近視監測,開展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適宜技術和中醫適宜技術試點,加強兒童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近視預防專業指導,強化學校衛生監督檢查,積極推進近視防控產品違法違規商業宣傳整治。各級政府逐級簽訂工作責任書,加強評議考核,以最嚴的措施、最大的力度加強近視防控,努力讓孩子們擁有一個光明的未來。2020年,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覆蓋率91.8%;兒童青少年總體近視率52.7%,比2018年下降0.9個百分點。二是加強兒童常見傳染病防治。統籌做好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常規免疫工作,以鄉鎮為單位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維持在90%以上。持續實施艾滋病、乙肝母嬰阻斷,艾滋病母嬰傳播率下降到2021年的3.3%,降至歷史最低點。三是加大兒童重大疾病救治力度。加強綜合醫療保障,開展集中定點救治,逐步擴大救治病種範圍,將免疫性溶血性貧血、中樞神經系統腫瘤等12個病種納入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救治管理病種範圍。2013—2021年,中央財政通過彩票公益金預算安排16.6億元專項救助貧困白血病和先心病兒童。2021年,全國兒童腫瘤患者省域內就診率達到85%以上。四是加強兒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印發《兒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實施方案》,加大科學指導和科普宣教力度,加強監測和評價,持續開展重點地區營養干預項目,推廣合理膳食和科學運動等理念,家校聯動、社會聯手,推動兒童「管住嘴、邁開腿」。五是促進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將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納入健康中國行動統籌推進,強化學校心理健康工作人員配備,推動精神衛生服務網絡建設。以抑鬱症、孤獨症為重點,探索防治適宜技術和干預模式。全國1379家婦幼保健機構開展兒童心理保健服務,318個地市設有精神專科醫院,2756個區縣能夠開展精神衛生專科服務,初步緩解了基層兒童心理服務短缺問題。

(七)加強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兒童健康保障。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疫情防控中對兒童予以重點救治保障。一是積極預防兒童新冠肺炎。普及疫情防控知識,規範兒童口罩生產和佩戴,指導學校和家長做好兒童防控措施落實。大力推廣線上健康評估和指導等智慧服務。指導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做好發熱患兒篩查和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全力保障孕產婦安全分娩。指導各地向社會公布孕產婦產檢和住院分娩定點醫院,建立危重孕產婦、新生兒救治綠色通道。做好危重感染孕產婦救治工作,保障疫情期間孕產婦安全分娩,減少新生兒感染。三是穩妥推進兒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周密組織安排,強化醫療保障,全力做好新冠病毒疫苗供應,切實做到兒童安全接種和應接盡接。全國3—17歲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劑次接種覆蓋率和全程接種覆蓋率分別達到98%和95%以上。四是加強兒童救治。及時更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中兒童患者診療內容,強化中醫藥防治。按照「四集中」原則,加強兒童定點救治,針對兒童患病特點,指導各地加強兒童心理疏導和人文關愛,努力保障兒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兒童健康工作投入力度持續加大,政策體系不斷完善,兒童健康水平整體明顯提高,《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年)》的兒童健康相關目標均如期實現。2021年全國嬰兒死亡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為5.0‰和7.1‰,較2012年下降51.5%和46.2%,總體優於中高收入國家平均水平。6歲以下兒童生長遲緩率和低體重率等指標逐步改善,特別是農村兒童生長遲緩問題改善明顯。兒童常見傳染病得到有效控制,2021年0—18歲兒童法定傳染病報告發病率為928.16/10萬,較2012年下降16.2%。嚴重高發出生缺陷得到初步控制,與2010年相比,2020年出生缺陷導致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由2.8‰降至1.3‰,神經管缺陷、唐氏綜合徵等嚴重致殘出生缺陷發生率降幅達41%。2020年,18歲以下兒童傷害死亡率由2010年的22.41/10萬降至11.06/10萬,降幅50.6%。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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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兒童健康服務需求看。一是區域、城鄉間兒童健康狀況不平衡。2021年,農村嬰兒死亡率是城市的1.8倍,西部地區是東部地區的2.2倍;農村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是城市的2.1倍,西部地區是東部地區的2.2倍。二是兒童健康主要影響因素逐步轉變。我國已消除新生兒破傷風,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持續下降,但一些影響兒童正常生長發育的健康問題凸顯。兒童青少年總體近視率仍處高位,超重問題不容忽視,脊柱側彎、孤獨症患病增多,溺水、道路交通事故等傷害是5歲以下兒童的主要死因。兒童腫瘤、心臟病等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罕見病等依然威脅兒童健康。三是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兒童居家和上網課增多,體育運動減少,在電子屏幕前暴露時間延長,導致較多兒童青少年出現近視加重情況。四是科學養育方面問題仍較突出。家庭科學育兒知識總體不足,「隔代養育」現象普遍,城市中長輩過度溺愛兒童嬌生慣養,農村留守兒童缺乏父母關愛。同時,群眾對兒童健康提出更高要求,希望兒童得到更高水平的醫療保健服務,食品玩具更安全、體育運動更豐富、社會保障更健全。

(二)從兒童健康服務供給看。一是兒童醫療衛生資源總量不足與分布不均衡問題並存,優質資源主要分布在東部和城市地區,中西部地區和農村地區優質資源較為薄弱。二是我國兒童保健服務網絡特別是基層兒童保健服務網絡有待加強。據調查,基層配備專職人員從事兒童保健服務的鄉鎮衛生院數量僅占總數的52.2%,難以滿足日益增長的兒童保健需求。三是兒童醫療服務人才短缺且工作負擔重,吸引力不強。我國每千名兒童兒科執業(助理)醫師數與發達國家相比仍有較大差距,兒童心理、康復等特殊領域人才緊缺。雖然兒科醫師總體數量有所提高,但近年來在總體醫師中的占比變化不大,人才隊伍發展相對緩慢。四是群眾獲取科學育兒知識的渠道仍需完善,相關媒體、社會組織和學校等健康教育和社會宣傳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五是兒童健康促進支持政策有待加強。托育服務尚不能滿足群眾實際需求;學校校醫配備有缺口,能力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兒童食品用品安全執法需持續加強;「雙減」政策下,兒童青少年參與體育運動需求增多,體育場地設施等仍然不足。

(三)從兒童健康保障機制看。一是兒童健康法制保障需要進一步加強,兒童用藥、兒童心理健康、兒童傷害防控等方面還存在制度短板。二是兒童健康投入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以更好適應兒童健康需求,推動解決預防投入不足等問題。三是兒童健康領域相關改革還需持續深化。相關醫療機構特別是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和基層醫療機構,因兒童所需的藥品、耗材品種繁多,人員和運行成本高,業務收入少,發展兒科和兒童保健科動力不足,對於兒科醫務人員的傾斜政策在部分地區和醫療機構尚未落實到位。四是兒童用藥總體規模較小,臨床試驗難度大,研發成本高,企業研發生產動力不強,兒童用藥適宜劑型、適宜規格依然有限,小品種藥仍存在供應風險。五是兒童健康促進需要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特別是涉及兒童傷害預防、食品安全、學校衛生、兒童心理健康、肥胖干預、健康教育宣傳等問題,需要進一步加大力度協同推進。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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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兒童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強化大衛生大健康理念,依法行政、強化保障、創新機制、強基固本,不斷推進兒童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

(一)強化兒童健康促進法制建設。一是進一步完善兒童健康法律法規體系。積極爭取將兒童健康促進工作急需的立法修法項目列入下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儘快啟動修訂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研究完善兒童健康促進工作相關法規和配套規定。二是持續推動兒童健康促進相關法規政策落實。以法制保障兒童健康,進一步推動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落實兒童健康促進主體責任。將兒童優先發展放在重要位置,在制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中優先考慮,在公共資源配置上優先滿足,建立穩定的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的兒童健康投入保障制度。

(二)深化兒童健康領域改革創新。一是加強兒童醫療保障。逐步提高兒童基本醫療保障水平,統籌發揮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製度綜合保障梯次減負作用,共同減輕患兒醫療費用負擔。落實落細參保繳費政策,確保兒童應保盡保。充分發揮商業保險風險保障的補充功能,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開發針對兒童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二是穩妥有序推進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指導試點城市按照改革思路和機制設計完善本地實施方案,在機制設計上將支持兒科醫療服務發展作為相關指標統籌考慮。三是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切實落實保障兒科和兒童保健科醫務人員薪酬待遇的傾斜政策,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從事兒童健康事業。四是強化兒童用藥保障。進一步加大對兒童藥品研發生產等方面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兒童用藥監測預警機制,持續推動兒童藥品集中生產基地建設,擴大品種覆蓋,深化供應鏈協作,努力推動實現一批兒童國產藥品上市。動態調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支持將符合條件的兒童藥品納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定期開展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准入談判,支持將符合條件的罕見病用藥等兒童藥品納入談判範圍。五是強化兒童健康科技創新支撐。大力支持兒童重大疾病預防、診斷、治療、康復和健康管理等方面科技研發,加強科技創新體系建設,促進成果轉化惠及兒童健康。

(三)健全兒童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一是推進兒童醫療衛生服務高質量發展。「十四五」期間,繼續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兒科項目建設,支持開展10個左右兒科類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推動兒科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均衡布局,推進優質資源下沉。進一步築牢基層兒童保健服務網底,着力提高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村衛生室兒童保健服務能力。根據需要完善兒童醫院建設相關標準,開展母嬰友好醫院和兒童友好醫院建設。二是加快開展重點人群健康服務補短板工作。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實施婦女兒童健康服務能力建設工程,支持每省份1個省級兒科項目建設,以及分娩量較大、人口較多的地市級婦幼保健機構項目建設。支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的兒童健康服務體系發展。三是加強兒童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不同層次兒科醫學人才培養,重點培養兒童保健、營養、心理、康復等緊缺專業人才。推進實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每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至少配備1名全科醫生提供規範的兒童基本醫療服務,至少配備2名專業從事兒童保健的醫生,努力補齊人才短板。

(四)加強兒童健康全程服務。一是把好生育關,圍繞孕期、產前、分娩期、新生兒期等兒童的生命最早期,加強孕產期保健、母嬰安全保障和出生缺陷防治等,着力提高孕產期服務質量。二是把好養育關,主要圍繞兒童營養餵養、交流玩耍、生活照護、傷害預防等,加強對養育人的健康指導,促進兒童早期發展。三是把好發育關,主要圍繞兒童體格生長發育和神經心理髮育,加強兒童保健服務,開展系統化兒童健康綜合管理和體質鍛煉指導,健全兒童心理健康服務體系,強化兒童心理保健和干預,提高兒童環境和社會適應能力。四是把好教育關,強化幼兒園、托育機構衛生保健工作,加強學校心理教師和校醫及幼兒園保健醫配備,科學規劃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課程安排,強化學生健康教育,從小抓起,引導兒童樹立正確健康觀念,養成良好行為習慣。五是把好疾病防治關,圍繞兒童傳染病、常見病、多發病,以及近視、肥胖、脊柱側彎、孤獨症、心理健康等問題,進一步完善防控體系和工作機制,全面實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做好兒童新冠肺炎防治,切實做到預防為主、防治結合。

(五)強化兒童健康促進工作協同。一是強化政策統籌。加強中國兒童發展綱要落實。結合推進公共服務補短板、強弱項、提質量,促進公共資源向兒童適度傾斜。二是落實家庭支持政策。大力推進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引導全社會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將健康促進和科學育兒納入家庭教育。加快普惠托育服務發展,到2025年實現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達4.5個。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健全假期成本合理分擔機制,保障婦女就業和勞動權益,落實稅收等支持政策,減輕家庭養育負擔。三是落實完善兒童教育、體育相關政策。深入推進「雙減」政策落實,規範校外培訓,增加體育和勞動等課程。開展青少年科學健身指導普及活動,突出體教融合,支持學校全覆蓋、高質量開展體育類課後服務,加強公共體育設施供給,推動體育、文化場館向兒童青少年免費開放。四是完善社會關愛政策,開展兒童健康綜合發展示範縣(市、區、旗)創建,在城市規劃中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的兒童視角,將兒童健康促進納入城市更新行動,在交通管理、公園綠地布局等方面更多考慮兒童身心健康和發展需要。加強兒童食品、玩具、用品等生產、銷售全程監管,持續加大執法力度。建立健全多部門參與的預防兒童傷害工作機制,完善兒童傷害監測報告系統。五是充分發揮婦聯、共青團、計生協等群團組織作用,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共同做好兒童健康政策宣教實施。充分調動社會組織和企業積極性,匯聚各方力量保障兒童健康。

我們將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支持下,進一步做好兒童健康促進工作,深入推進兒童健康事業改革發展,不斷提升兒童健康水平,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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