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全國基礎測繪中長期規劃綱要(2015-2030年)的批覆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國務院關於全國基礎測繪中長期規劃綱要(2015-2030年)的批覆
國函〔2015〕92號
2015年6月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全國基礎測繪中長期

規劃綱要(2015-2030年)的批覆


國函 〔2015〕92號

國土資源部、測繪地信局:

  國土資源部關於報請審批《全國基礎測繪中長期規劃綱要(2015-2030年)》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全國基礎測繪中長期規劃綱要(2015-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綱要》),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規劃綱要》實施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服務大局、服務社會、服務民生宗旨,完善政策法規體系,加強體制機制建設,強化科技創新和人才培養,構建新型基礎測繪體系,全面提升測繪地理信息服務能力,為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三、通過《規劃綱要》實施,到2020年,建立起高效協調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營造較為完善的政策和法制環境,形成以基礎地理信息獲取立體化實時化、處理自動化智能化、服務網絡化社會化為特徵的信息化測繪體系,全面建成結構完整、功能完備的數字地理空間框架。到2030年,全面建成新型基礎測繪體系,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多層次、全方位基礎測繪服務。

  四、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支持力度,落實責任,細化政策,根據《規劃綱要》確定的目標和任務,切實推進本地區基礎測繪各項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在規劃計劃編制、政策實施、項目安排、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要牽頭做好《規劃綱要》的組織實施工作,加強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認真研究解決《規劃綱要》實施中出現的問題,重大進展及時按程序向國務院報告。

                              國務院

                             2015年6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