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加強汽車進口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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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加強汽車進口管理的通知
國發〔1985〕123號
1985年10月1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文件
2001年12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停止執行有關國務院及國務院辦公廳文件的通知宣佈停止執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一九八四年以來,由於對汽車進口的計劃控制和監督管理不嚴,以及一些地區擅自違章進口,出現了大量盲目進口汽車,特別是高級小汽車的嚴重情況。據海關:總署統計,一九八四年至一九八五年八月進口汽車已達三十四萬一千輛,其中小轎車八萬八千輛,還有不少汽車將陸續到貨。這既消耗了國家大量外匯,又衝擊了國內的汽車工業,特別是大量進口高級小轎車,已在人民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必須採取堅決措施,迅速扭轉這種狀況。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根據國家物資局預測,到今年底,物資局將積存進口汽車九萬輛,各地積存約四萬輛;今年已批准進口,將於明年到貨汽車約十五萬輛;國內生產四十二萬輛。這樣,明年共約有汽車七十萬輛,可以滿足明年國內的需要。因此,除對外已有合同或長期協議以及國內不能生產供應的車型以外,一九八六年原則上不再批准進口汽車。從現在起,到一九八七年兩年內,所有機關、團體、部隊、學校、事業和企業單位,除經國務院特殊批准者外,一律禁止進口高級小轎車、高級吉普車、高級旅遊車和普通小轎車。

  二、從一九八六年起,不論外匯來源,不分進口渠道和方式,所有汽車進口一律納入國家經委組織制訂的集中報批方案。使用國家外匯進口汽車,由國家計委會同國家經委提出方案;使用記賬外匯進口汽車,由國家計委會同國家經委、經貿部提出方案;合資經營項目、邊境貿易、對台貿易、換貨貿易進口汽車,由經貿部提出方案;其他方面進口汽車,按隸屬關係由各地區、各部門提出方案。在以上方案的基礎上,由國家經委綜合、匯編集中報批方案,經國務院批准後,由國家經委下達給各地區、各部門執行。經貿部要嚴格按照國務院批准、國家經委下達的集中報批方案發放進口許可證,海關憑進口許可證驗放。

  三、華僑、港澳同胞捐贈汽車,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自行審批,批准數量全年累計不得超過一百輛(廣東、福建不得超過二百輛),並抄報國家經委備案。捐贈車輛只限接受單位使用。接受單位憑批准文件申領進口許可證,海關憑進口許可證驗放。直接用於生產、科研,教育、醫藥衛生的載重汽車(不包括工具車、雙排座客貨兩用車)免徵關稅、增值稅和調節稅,其他汽車一律照章納稅。

  對外經濟活動贈送的進口汽車,應納入集中報批方案,由國家經委審批,經貿部憑批准文件發放許可證,海關憑許可證照章徵稅驗放。

  四、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配備小轎車的標準,認真檢查和清理配車情況,對不符合規定的要做出妥善處理。

  五、軍隊系統進口汽車,也要參照上述規定辦理。具體管理辦法,由軍隊有關部門制訂。

  附件:高級小轎車、高級吉普車、高級旅遊車劃分標準

國務院

1985年10月15日


  附件:

高級小轎車、高級吉普車、高級旅遊車劃分標準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屬於高級小轎車:

  1.發動機排量

  汽油機在2升以上

  柴油機在2.5升以上

  2.離岸價格

  歐美車6000美元以上

  日本車5000美元以上

  3.內部配置冰箱、電話、雙空調器,電腦的豪華型或超豪華型車。

  實例:下列車型屬於高級小轎車:

  日本豐田皇冠豪華型

  日本豐田柯瑞西超豪華型

  日本尼桑實力豪華型

  日本尼桑藍鳥超豪華型

  日本三菱偉大豪華型

  日本馬自達626豪華型

  日本馬自達929超豪華型

  西德奧迪100型

  西德奔馳車

  美國卡迪拉克車

  美國林肯車

  美國別克車

  法國雪鐵龍C25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屬於高級吉普車:

  1.離岸價格

  歐美車8000美元以上

  日本車7000美元以上

  2.內部裝備有雙空調器、電腦控制音響等。

  實例:日本豐田巡洋艦豪華型、日本三菱柏吉羅豪華型屬於高級吉普車。

  三、符合下列條件者屬於高級旅遊車:

  內部裝備有廚房設備、大冰箱、電視機、電話機、電腦控制音樂中心、會議間等。

  實例:日本豐田柯斯特豪華型,美國福特旅遊車豪華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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