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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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000014349/2016-00193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電子政務 發文機關: 國務院 成文日期: 2016年09月25日 標  題: 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發文字號: 國發〔2016〕55號 發布日期: 2016年09月29日 主 題 詞:

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 「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國發〔2016〕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推向縱深的關鍵環節,對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政府服務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眾辦事創業,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一些地方和部門初步構建互聯網政務服務平台,積極開展網上辦事,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網上服務事項不全、信息共享程度低、可辦理率不高、企業和群眾辦事仍然不便等問題,同時還有不少地方和部門尚未開展此項工作。為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切實提高政務服務質量與實效,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認真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要求,優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推進數據共享,打通信息孤島,推行公開透明服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續改善營商環境,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讓企業和群眾少跑腿、好辦事、不添堵,共享「互聯網+政務服務」發展成果。 (二)基本原則。 堅持統籌規劃。充分利用已有資源設施,加強集約化建設,推動政務服務平台整合,促進條塊聯通,實現政務信息資源互認共享、多方利用。 堅持問題導向。從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繁等問題出發,簡化優化辦事流程,推進線上線下融合,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提供渠道多樣、簡便易用的政務服務。 堅持協同發展。加強協作配合和工作聯動,明確責任分工,實現跨地區、跨層級、跨部門整體推進,做好制度銜接,為「互聯網+政務服務」提供制度和機制保障。 堅持開放創新。鼓勵先行先試,運用互聯網思維,創新服務模式,拓展服務渠道,開放服務資源,分級分類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構建政府、公眾、企業共同參與、優勢互補的政務服務新格局。 (三)工作目標。2017年底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建成一體化網上政務服務平台,全面公開政務服務事項,政務服務標準化、網絡化水平顯著提升。2020年底前,實現互聯網與政務服務深度融合,建成覆蓋全國的整體聯動、部門協同、省級統籌、一網辦理的「互聯網+政務服務」體系,大幅提升政務服務智慧化水平,讓政府服務更聰明,讓企業和群眾辦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優化再造政務服務 (一)規範網上服務事項。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要依據法定職能全面梳理行政機關、公共企事業單位直接面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具體辦事服務事項,編制政務服務事項目錄,2017年底前通過本級政府門戶網站集中公開發布,並實時更新、動態管理。實行政務服務事項編碼管理,規範事項名稱、條件、材料、流程、時限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項、同一標準、同一編碼」,為實現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提供無差異、均等化政務服務奠定基礎。 (二)優化網上服務流程。優化簡化服務事項網上申請、受理、審查、決定、送達等流程,縮短辦理時限,降低企業和群眾辦事成本。凡是能通過網絡共享復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業和群眾重複提交;凡是能通過網絡核驗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單位重複提供;凡是能實現網上辦理的事項,不得要求必須到現場辦理。推進辦事材料目錄化、標準化、電子化,開展在線填報、在線提交和在線審查。建立網上預審機制,及時推送預審結果,對需要補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積極推動電子證照、電子公文、電子簽章等在政務服務中的應用,開展網上驗證核對,避免重複提交材料和循環證明。涉及多個部門的事項實行一口受理、網上運轉、並行辦理、限時辦結。建立公眾參與機制,鼓勵引導群眾分享辦事經驗,開展滿意度評價,不斷研究改進工作。各級政府及其部門都要暢通互聯網溝通渠道,充分了解社情民意,針對涉及公共利益等熱點問題,積極有效應對,深入解讀政策,及時回應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 (三)推進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凡與企業註冊登記、年度報告、變更註銷、項目投資、生產經營、商標專利、資質認定、稅費辦理、安全生產等密切相關的服務事項,以及與居民教育醫療、戶籍戶政、社會保障、勞動就業、住房保障等密切相關的服務事項,都要推行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反饋,做到政務服務事項「應上盡上、全程在線」。 (四)創新網上服務模式。加快政務信息資源互認共享,推動服務事項跨地區遠程辦理、跨層級聯動辦理、跨部門協同辦理,逐步形成全國一體化服務體系。開展政務服務大數據分析,把握和預判公眾辦事需求,提供智能化、個性化服務,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引入社會力量,積極利用第三方平台,開展預約查詢、證照寄送,以及在線支付等服務;依法有序開放網上政務服務資源和數據,鼓勵公眾、企業和社會機構開發利用,提供多樣化、創新性的便民服務。 (五)全面公開服務信息。各地區各部門要在政府門戶網站和實體政務大廳,集中全面公開與政務服務事項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文件、通知公告、辦事指南、審查細則、常見問題、監督舉報方式和網上可辦理程度,以及行政審批涉及的中介服務事項清單、機構名錄等信息,並實行動態調整,確保線上線下信息內容準確一致。規範和完善辦事指南,列明依據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標準、注意事項等;明確需提交材料的名稱、依據、格式、份數、簽名簽章等要求,並提供規範表格、填寫說明和示範文本。除辦事指南明確的條件外,不得自行增加辦事要求。 三、融合升級平台渠道 (一)規範網上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依託政府門戶網站,整合本地區本部門政務服務資源與數據,加快構建權威、便捷的一體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務,避免重複分散建設;已經單獨建設的,應儘快與政府門戶網站前端整合。中央政府門戶網站是全國政務服務的總門戶,各地區各部門網上政務服務平台要主動做好對接,形成統一的服務入口。推進政府部門各業務系統與政務服務平台的互聯互通,加強平台間對接聯動,統一身份認證,按需共享數據,做到「單點登錄、全網通辦」。建立健全政務服務平台電子監察系統,實現全部事項全流程動態監督。利用統一的政務服務資源,積極推進平台服務向移動端、自助終端、熱線電話等延伸,為企業和群眾提供多樣便捷的辦事渠道。 (二)推進實體政務大廳與網上服務平台融合發展。適應「互聯網+政務服務」發展需要,進一步提升實體政務大廳服務能力,加快與網上服務平台融合,形成線上線下功能互補、相輔相成的政務服務新模式。推進實體政務大廳向網上延伸,整合業務系統,統籌服務資源,統一服務標準,做到無縫銜接、合一通辦。完善配套設施,推動政務服務事項和審批辦理職權全部進駐實體政務大廳,實行集中辦理、一站式辦結,切實解決企業和群眾辦事在政務大廳與部門之間來回跑腿的問題。實體政務大廳管理機構要加強對單位進駐、事項辦理、流程優化、網上運行的監督管理,推進政務服務陽光規範運行。 (三)推動基層服務網點與網上服務平台無縫對接。鄉鎮(街道)政務服務中心和村(社區)便民服務點直接服務基層群眾,要充分利用共享的網上政務服務資源,貼近需求做好政策諮詢和辦事服務,重點圍繞勞動就業、社會保險、社會救助、扶貧脫貧等領域,開展上門辦理、免費代辦等,為群眾提供便捷的綜合服務。加快將網上政務服務向老少邊窮島等邊遠貧困地區延伸,實現「互聯網+政務服務」基層全覆蓋。 四、夯實支撐基礎 (一)推進政務信息共享。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整合構建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台體系,貫徹執行《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打通數據壁壘,實現各部門、各層級數據信息互聯互通、充分共享,尤其要加快推進人口、法人、空間地理、社會信用等基礎信息庫互聯互通,建設電子證照庫和統一身份認證體系。國務院各部門要加快整合面向公眾服務的業務系統,梳理編制網上政務服務信息共享目錄,儘快向各省(區、市)網上政務服務平台按需開放業務系統實時數據接口,支撐政務信息資源跨地區、跨層級、跨部門互認共享。切實抓好信息惠民試點工作,2017年底前,在80個信息惠民國家試點城市間初步實現政務服務「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逐步向全國推行。 (二)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創新應用互聯網、物聯網、雲計算和大數據等技術,加強統籌,注重實效,分級分類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務型政府。匯聚城市人口、建築、街道、管網、環境、交通等數據信息,建立大數據輔助決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構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務體系,在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領域,積極發展民生服務智慧應用,向城市居民、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提供更加方便、及時、高效的公共服務。提升電力、燃氣、交通、水務、物流等公用基礎設施智能化水平,實行精細化運行管理。做好分級分類新型智慧城市試點示範工作,及時評估工作成效,發揮創新引領作用。 (三)建立健全制度標準規範。加快清理修訂不適應「互聯網+政務服務」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和服務規範,明確電子證照、電子公文、電子簽章等的法律效力,着力解決「服務流程合法依規、群眾辦事困難重重」等問題。國務院辦公廳組織編制國家「互聯網+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指南,明確平台架構,以及電子證照、統一身份認證、政務雲、大數據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