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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旅遊業發展規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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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旅遊業發展規劃的通知
國發〔2016〕70號
2016年12月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印發

「十三五」旅遊業發展規劃的通知


國發〔2016〕7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十三五」旅遊業發展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6年12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十三五」旅遊業發展規劃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制定本規劃。

第一章 把握機遇 迎接大眾旅遊新時代

第一節 「十二五」旅遊業發展成就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實現了從旅遊短缺型國家到旅遊大國的歷史性跨越。「十二五」期間,旅遊業全面融入國家戰略體系,走向國民經濟建設的前沿,成為國民經濟戰略性支柱產業。

戰略性支柱產業基本形成。2015年,旅遊業對國民經濟的綜合貢獻度達到10.8%。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出境旅遊全面繁榮發展,已成為世界第一大出境旅遊客源國和全球第四大入境旅遊接待國。旅遊業成為社會投資熱點和綜合性大產業。

綜合帶動功能全面凸顯。「十二五」期間,旅遊業對社會就業綜合貢獻度為10.2%。旅遊業成為傳播中華傳統文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渠道,成為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力量,並帶動大量貧困人口脫貧,綠水青山正在成為金山銀山。

現代治理體系初步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公布實施,依法治旅、依法促旅加快推進。建立了國務院旅遊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出台了《國民旅遊休閒綱要(2013—2020年)》、《國務院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31號)等文件,各地出台了旅遊條例等法規制度,形成了以旅遊法為核心、政策法規和地方條例為支撐的法律政策體系。

國際地位和影響力大幅提升。出境旅遊人數和旅遊消費均列世界第一,與世界各國各地區及國際旅遊組織的合作不斷加強。積極配合國家總體外交戰略,舉辦了中美、中俄、中印、中韓旅遊年等具有影響力的旅遊交流活動,旅遊外交工作格局開始形成。


專欄'1' 「十二五」旅遊規劃主要指標完成情況
指  標 規劃目標 完成情況
2015年 年均增速(%) 2015年 完成程度(%)
旅遊業總收入(萬億元) 2.5 10 4.13 165
國內旅遊人數 (億人次) 33 10 40 121
居民出遊率(次/人) 2.3 3 130
國內旅遊收入(萬億元) 2.1 11 3.42 163
入境旅遊人數(億人次) 1.32 3 1.34 102
入境過夜旅遊人數(萬人次) 5680 8 5689 100
外國人入境旅遊人數(萬人次) 2573 4.5 2599 101
旅遊外匯收入(億美元) 580 5 1136.5 196
出境旅遊人數(萬人次) 8800 9 11700 133
直接就業(萬人) 1450 4.7 2798 193



第二節 「十三五」旅遊業發展機遇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對旅遊業發展提出了更高要求,為旅遊業發展提供了重大機遇,我國旅遊業將迎來新一輪黃金髮展期。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有利於大眾旅遊消費持續快速增長。隨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深入推進,城鄉居民收入穩步增長,消費結構加速升級,人民群眾健康水平大幅提升,帶薪休假制度逐步落實,假日制度不斷完善,基礎設施條件不斷改善,航空、高鐵、高速公路等快速發展,旅遊消費得到快速釋放,為旅遊業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貫徹五大發展理念有利於旅遊業成為優勢產業。旅遊業具有內生的創新引領性、協調帶動性、開放互動性、環境友好性、共建共享性,與五大發展理念高度契合。貫徹落實五大發展理念將進一步激發旅遊業發展動力和活力,促進旅遊業成為新常態下的優勢產業。

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利於促進旅遊業轉型升級。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將通過市場配置資源和更為有利的產業政策,促進增加有效供給,促進中高端產品開發,優化旅遊供給結構,推動旅遊業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提升。

旅遊業被確立為幸福產業有利於優化旅遊發展環境。旅遊業作為惠民生的重要領域,成為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將推動各級政府更加重視旅遊業發展,促進更多的城鄉居民參與旅遊,帶動企業投資旅遊,旅遊業發展環境將進一步優化。

良好外部環境有利於我國旅遊業發展。全球旅遊業將持續穩定發展,增速將繼續高於世界經濟增速。亞太地區旅遊業保持強勁增長,全球旅遊重心將加速東移,我國旅遊業發展處於較為有利的國際環境之中。

「十三五」期間,我國旅遊業處於黃金髮展期、結構調整期和矛盾凸顯期,也面臨不少挑戰。主要是旅遊業發展的體制機制與綜合產業和綜合執法的要求不相適應,政策環境有待優化;旅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明顯滯後,補短板任務艱巨;遊客的文明素質和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有待提升,市場秩序有待規範等。這些問題要在「十三五」期間重點加以解決。

第三節 「十三五」旅遊業發展趨勢

「十三五」期間,我國旅遊業將呈現以下發展趨勢:

消費大眾化。隨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持續推進,旅遊已經成為人民群眾日常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自助遊、自駕遊成為主要的出遊方式。

需求品質化。人民群眾休閒度假需求快速增長,對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生態環境的要求越來越高,對個性化、特色化旅遊產品和服務的要求越來越高,旅遊需求的品質化和中高端化趨勢日益明顯。

競爭國際化。各國各地區普遍將發展旅遊業作為參與國際市場分工、提升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手段,紛紛出台促進旅遊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旅遊市場全球化、旅遊競爭國際化,競爭領域從爭奪客源市場擴大到旅遊業發展的各個方面。

發展全域化。以抓點為特徵的景點旅遊發展模式向區域資源整合、產業融合、共建共享的全域旅遊發展模式加速轉變,旅遊業與農業、林業、水利、工業、科技、文化、體育、健康醫療等產業深度融合。

產業現代化。科學技術、文化創意、經營管理和高端人才對推動旅遊業發展的作用日益增大。雲計算、物聯網、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在旅遊業的應用更加廣泛。產業體系的現代化成為旅遊業發展的必然趨勢。

第二章 轉型升級 明確旅遊業發展新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十三五」旅遊業發展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以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為主題,以推動全域旅遊發展為主線,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努力建成全面小康型旅遊大國,將旅遊業培育成經濟轉型升級重要推動力、生態文明建設重要引領產業、展示國家綜合實力的重要載體、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要生力軍,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重要貢獻。

第二節 基本原則

「十三五」旅遊業發展要遵循以下原則:

堅持市場主導。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遵循旅遊市場內在規律,尊重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營造良好的基礎環境、發展環境和公共服務環境。

堅持改革開放。改革體制機制,釋放旅遊業的發展活力,形成宏觀調控有力、微觀放寬搞活的發展局面。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大局,用好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形成內外聯動、相互促進的發展格局。

堅持創新驅動。以創新推動旅遊業轉型升級,推動旅遊業從資源驅動和低水平要素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使創新成為旅遊業發展的不竭動力。

堅持綠色發展。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將綠色發展貫穿到旅遊規劃、開發、管理、服務全過程,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現代旅遊業新格局。

堅持以人為本。把人民群眾滿意作為旅遊業發展的根本目的,通過旅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使旅遊業成為提升人民群眾品質生活的幸福產業。

第三節 發展目標

「十三五」旅遊業發展的主要目標是:

旅遊經濟穩步增長。城鄉居民出遊人數年均增長10%左右,旅遊總收入年均增長11%以上,旅遊直接投資年均增長14%以上。到2020年,旅遊市場總規模達到67億人次,旅遊投資總額2萬億元,旅遊業總收入達到7萬億元。

綜合效益顯著提升。旅遊業對國民經濟的綜合貢獻度達到12%,對餐飲、住宿、民航、鐵路客運業的綜合貢獻率達到85%以上,年均新增旅遊就業人數100萬人以上。

人民群眾更加滿意。「廁所革命」取得顯著成效,旅遊交通更為便捷,旅遊公共服務更加健全,帶薪休假制度加快落實,市場秩序顯著好轉,文明旅遊蔚然成風,旅遊環境更加優美。

國際影響力大幅提升。入境旅遊持續增長,出境旅遊健康發展,與旅遊業發達國家的差距明顯縮小,在全球旅遊規則制定和國際旅遊事務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明顯提升。


專欄'2' 「十三五」期間旅遊業發展主要指標
指  標 2015年實際數 2020年規劃數 年均增速(%)
國內旅遊人數(億人次) 40 64 9.86
入境旅遊人數(億人次) 1.34 1.50 2.28
出境旅遊人數(億人次) 1.17 1.50 5.09
旅遊業總收入(萬億元) 4.13 7.00 11.18
旅遊投資規模(萬億元) 1.01 2.00 14.65
旅遊業綜合貢獻度(%) 10.8 12.00 -



第三章 創新驅動 增強旅遊業發展新動能

第一節 理念創新 構建發展新模式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旅遊業主要依靠景點景區、賓館飯店等基礎旅遊要素的發展模式,已經不能適應大眾旅遊新時代的要求。「十三五」時期,必須創新發展理念,轉變發展思路,加快由景點旅遊發展模式向全域旅遊發展模式轉變,促進旅遊發展階段演進,實現旅遊業發展戰略提升。

圍繞全域統籌規劃,全域資源整合,全要素綜合調動,全社會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的目標,在推動綜合管理體制改革方面取得新突破;創新規劃理念,將全域旅遊發展貫徹到城鄉建設、土地利用、生態保護等各類規劃中,在旅遊引領「多規合一」方面取得新突破;補齊短板,加強旅遊基礎設施建設,在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方面取得新突破;推進融合發展,豐富旅遊供給,形成綜合新動能,在推進「旅遊+」方面取得新突破;實施旅遊扶貧,推進旅遊增收富民,在旅遊精準扶貧方面取得新突破;規範市場秩序,加強旅遊綜合執法,在文明旅遊方面取得新突破;完善旅遊業發展評價考核體系,在健全旅遊業統計體系方面取得新突破;保護城鄉風貌和自然生態環境,在優化城鄉旅遊環境方面取得新突破。「十三五」期間,創建500個左右全域旅遊示範區。(國家旅遊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等。責任單位為多個部門的,排在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第二節 產品創新 擴大旅遊新供給

適應大眾化旅遊發展,優化旅遊產品結構,創新旅遊產品體系。

一、推動精品景區建設

全面提升以A級景區為代表的觀光旅遊產品,着力加強3A級以上景區建設,優化5A級景區布局。重點支持中西部地區觀光旅遊產品精品化發展。強化A級景區覆核和退出機制,實現高等級景區退出機制常態化。(國家旅遊局)

二、加快休閒度假產品開發

大力開發溫泉、冰雪、濱海、海島、山地、森林、養生等休閒度假旅遊產品,建設一批旅遊度假區和國民度假地。支持東部地區加快發展休閒度假旅遊,鼓勵中西部地區發揮資源優勢開發特色休閒度假產品。加快推進環城市休閒度假帶建設。(國家旅遊局、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林業局、國家海洋局等)

三、大力發展鄉村旅遊

堅持個性化、特色化、市場化發展方向,加大鄉村旅遊規劃指導、市場推廣和人才培訓力度,促進鄉村旅遊健康發展。建立鄉村旅遊重點村名錄,開展鄉村旅遊環境整治,推進「廁所革命」向鄉村旅遊延伸。實施鄉村旅遊後備箱行動,推動農副土特產品通過旅遊渠道銷售,增加農民收入。實施鄉村旅遊創客行動計劃,支持旅遊志願者、藝術和科技工作者駐村幫扶、創業就業,推出一批鄉村旅遊創客基地和以鄉情教育為特色的研學旅行示範基地。創新鄉村旅遊組織方式,推廣鄉村旅遊合作社模式,使億萬農民通過鄉村旅遊受益。(國家旅遊局、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商務部、文化部等)

四、提升紅色旅遊發展水平

突出社會效益,強化教育功能,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將紅色旅遊打造成常學常新的理想信念教育課堂,進一步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推進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大眾化、常態化。堅持實事求是,相關設施建設要體現應有功能,保障基本需要,同紅色紀念設施相得益彰。加強統籌規劃,注重與脫貧攻堅、區域發展、城鄉建設相銜接,促進融合發展。改革體制機制,創新工作模式,引導社會參與,增強紅色旅遊發展活力。(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宣傳部、財政部、國家旅遊局、國家文物局等)


專欄'3' 紅色旅遊發展工程
(一)完善全國紅色旅遊經典景區體系。深挖紅色內涵,完善道路交通和服務設施條件,提升服務水平。選擇紅色資源豐富、基礎設施完善、展陳效果較好、教育功能突出、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的景區給予重點支持。整合周邊自然生態、傳統文化、特色鄉村等旅遊資源,打造推出一批覆合型旅遊產品,形成覆蓋更加全面、內涵更加豐富、特色更加鮮明的景區體系。

(二)着力凸顯紅色旅遊教育功能。結合建黨、建軍、建立新中國和重要歷史事件等重大紀念日,組織系列宣傳推廣活動。推動大中小學生社會實踐活動與紅色旅遊相結合,依託紅色旅遊景區組織參觀活動,接受紅色教育。開展「紅色旅遊進校園」等形式多樣的課外實踐活動,深化青少年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加強紅色旅遊國際交流合作,推廣紅色旅遊產品線路。

(三)積極發揮紅色旅遊脫貧攻堅作用。圍繞脫貧攻堅目標,緊密結合集中連片特困地區扶貧開發和革命老區振興發展,整合當地資源,拓展紅色旅遊扶貧富民功能。支持當地群眾參與餐飲、住宿等經營服務,帶動當地貧困人口就業。引導革命老區群眾因地制宜發展適合老區的種養業和特色手工業,開發特色旅遊商品,培育富有紅色文化內涵的旅遊品牌。



五、加快發展自駕車旅居車旅遊

建設一批公共服務完善的自駕車旅居車旅遊線路和旅遊目的地,培育營地連鎖品牌企業,增強旅居車產品設計製造與技術保障能力,形成網絡化的營地服務體系和比較完整的自駕車旅居車旅遊產業鏈。(國家旅遊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體育總局、工商總局)


專欄'4' 自駕車旅居車旅遊推進計劃
(一)編制規劃與標準。出台國家旅遊風景道自駕車旅居車營地建設規劃,制定出台自駕遊目的地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標準。

(二)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將營地標識納入公共交通標識體系。鼓勵服務商利用北斗衛星導航系統智能服務平台提供自駕遊線路導航、交通聯繫、安全救援和汽車維修保養等配套服務。完善自駕遊服務體系。

(三)加快營地建設。積極發揮社會資本在建設自駕車旅居車營地中的主導作用。評選一批建設經營和管理服務水平高的示範性營地,引導營地功能升級。到2020年建設2000個營地。

(四)提升租賃服務。大力發展自駕車旅居車租賃產業,促進落地自駕遊發展,開展異地還車業務。放寬旅居車租賃企業的資質申請條件和經營範圍、經營規模限制,鼓勵取得汽車租賃經營許可的企業從事自行式和拖掛式旅居車租賃業務。

(五)加強科學管理。嚴格落實自駕車旅居車營地住宿實名登記制度。強化營地的安全防護和消防設施建設,加快自駕遊呼叫中心和緊急救援基地建設,健全自駕遊信息的統計、監測與預警系統。

(六)發展相關製造業。將旅居車納入汽車行業發展規劃,建立旅居車整車和相關零配件製造技術標準體系。暢通旅居車零配件供應和維修渠道,延伸旅居車產業鏈。

(七)推廣旅居生活新方式。積極推廣自駕車旅居車露營旅遊新方式,傳播自駕車旅居車旅遊文化品牌,推廣精品自駕車線路。舉辦自駕車旅居車旅遊博覽會。大力培育青少年露營文化。研究改進旅居車駕駛證管理制度。



六、大力發展海洋及濱水旅遊

加大海島旅遊投資開發力度,建設一批海島旅遊目的地。加快海南國際旅遊島、平潭國際旅遊島建設,推進橫琴島等旅遊開發。制定郵輪旅遊發展規劃,有序推進郵輪旅遊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和提升港口、船舶及配套設施的技術水平。推動國際郵輪訪問港建設,擴大國際郵輪入境外國旅遊團15天免簽政策適用區域,有序擴大試點港口城市範圍。支持天津、上海、廣州、深圳、廈門、青島等地開展郵輪旅遊。制定遊艇旅遊發展指導意見,發展適合大眾消費的中小型遊艇。支持長江流域等有條件的江河、湖泊有序發展內河遊輪旅遊。(國家旅遊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國家海洋局等)


專欄'5' 郵輪遊艇旅遊發展計劃
(一)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制定實施郵輪港口布局規劃,形成布局合理的始發港、訪問港郵輪港口體系。建設一批公共遊艇碼頭和水上運動中心。促進郵輪運輸與航空、鐵路、公路等其他運輸方式的有效銜接。

(二)開發特色旅遊線路。打造具有特色的郵輪航線,探索開闢無目的地郵輪航線、洲際及環球郵輪航線。出台系列政策措施,大力發展國際郵輪入境遊。

(三)壯大郵輪市場主體。鼓勵多元資本進入郵輪旅遊產業,加強與外資郵輪企業合作,支持本土郵輪企業發展。

(四)促進遊艇租賃消費。鼓勵開展遊艇租賃業務,規範遊艇租賃運營管理,培育大眾遊艇消費,推出一批遊艇休閒示範項目。

(五)培養郵輪遊艇人才。加快培養郵輪遊艇駕駛人員、海乘、維修保養、法律諮詢、經營管理等專業人才。



七、大力發展冰雪旅遊

以辦好2022年冬奧會為契機,大力推進冰雪旅遊發展。支持黑龍江、吉林等地做好冰雪旅遊專項規劃。建設一批融滑雪、登山、徒步、露營等多種旅遊活動為一體的冰雪旅遊度假區或度假地,推出一批覆合型冰雪旅遊基地,鼓勵冰雪場館開發大眾化冰雪旅遊項目。支持冰雪設備和運動裝備開發。推動建立冰雪旅遊推廣聯盟,搭建冰雪旅遊會展平台。支持院校與企業合作,培養冰雪旅遊專業化人才。(國家旅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商務部、體育總局)

八、加快培育低空旅遊

結合低空空域開放試點,選擇一批符合條件的景區、城鎮開展航空體驗、航空運動等多種形式的低空旅遊。開發連接旅遊景區、運動基地、特色小鎮的低空旅遊線路。提高航油、通信、導航、氣象等保障能力。出台低空旅遊管理辦法,強化安全監管。支持低空旅遊通用航空裝備自主研製,建設低空旅遊產業園。(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體育總局、國家旅遊局、中國民航局等)

第三節 業態創新 拓展發展新領域

實施「旅遊+」戰略,推動旅遊與城鎮化、新型工業化、農業現代化和現代服務業的融合發展,拓展旅遊發展新領域。

一、旅遊+城鎮化

完善城市旅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支持大型旅遊綜合體、主題功能區、中央遊憩區等建設。發展城市綠道、騎行公園、慢行系統,拓展城市運動休閒空間。加強規劃引導和規範管理,推動主題公園創新發展。建設一批旅遊風情小鎮和特色景觀名鎮。(國家旅遊局、住房城鄉建設部)

二、旅遊+新型工業化

鼓勵工業企業因地制宜發展工業旅遊,促進轉型升級。支持老工業城市和資源型城市通過發展工業遺產旅遊助力城市轉型發展。推出一批工業旅遊示範基地。大力發展旅遊用品、戶外休閒用品、特色旅遊商品製造業。培育一批旅遊裝備製造業基地,鼓勵企業自主研發,並按規定享受國家鼓勵科技創新政策。(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國家旅遊局、中國民航局等)

三、旅遊+農業現代化

加強規劃引導,開展農業遺產普查與保護。大力發展觀光農業和休閒農業,推動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農業,發展田園藝術景觀、陽台農藝等創意農業,發展定製農業、會展農業和眾籌農業等新型農業業態。推進現代農業莊園發展,開展農耕、採摘、飼養等農事活動,促進農業綜合開發利用,提高農業附加值。(農業部、國家旅遊局)

四、旅遊+現代服務業

促進旅遊與文化融合發展。培育以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和實踐活動為支撐的體驗旅遊、研學旅行和傳統村落休閒旅遊。扶持旅遊與文化創意產品開發、數字文化產業相融合。發展文化演藝旅遊,推動旅遊實景演出發展,打造傳統節慶旅遊品牌。推動「多彩民族」文化旅遊示範區建設,集中打造一批民族特色村鎮。(文化部、國家民委、國家旅遊局、國家文物局)

促進旅遊與健康醫療融合發展。鼓勵各地利用優勢醫療資源和特色資源,建設一批健康醫療旅遊示範基地。發展中醫藥健康旅遊,啟動中醫藥健康旅遊示範區、示範基地和示範項目建設。發展溫泉旅遊,建設綜合性康養旅遊基地。制定老年旅遊專項規劃和服務標準,開發多樣化老年旅遊產品。引導社會資本發展非營利性鄉村養老機構,完善景區無障礙旅遊設施,完善老年旅遊保險產品。(國家旅遊局、國家民委、國家衛生計生委、保監會、國家中醫藥局、全國老齡委、中國殘聯)

促進旅遊與教育融合發展。將研學旅行作為青少年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國情教育的重要載體,納入中小學生綜合素質教育範疇,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開展文物古蹟、古生物化石等專題研學旅行。成立遊學聯盟,鼓勵對研學旅行給予價格優惠。規範中小學生赴境外研學旅行活動。加強組織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機制。(國家旅遊局、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國家文物局)

促進旅遊與體育融合發展。編制體育旅遊發展綱要,建成一批具有影響力的體育旅遊目的地,建設一批體育旅遊示範基地,推出一批體育旅遊精品賽事和精品線路。培育具有國際知名度和市場競爭力的體育旅遊企業和品牌。引導和鼓勵特色體育場館、設施和基地向旅遊者開放共享。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舉辦有影響力的體育旅遊活動。(國家旅遊局、體育總局)

促進旅遊與商務會展融合發展。加快北京、上海、杭州、昆明等商務會展旅遊目的地建設,發展國際化、專業化的商務會議會展旅遊業。加快相關場館設施建設,培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會議會展品牌,提高會展旅遊專業化水平。加大會議會展促銷力度。(國家旅遊局、商務部等)

第四節 技術創新 打造發展新引擎

大力推動旅遊科技創新,打造旅遊發展科技引擎。推進旅遊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機場、車站、碼頭、賓館飯店、景區景點、鄉村旅遊點等重點涉旅區域無線網絡建設。推動遊客集中區、環境敏感區、高風險地區物聯網設施建設。(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國家旅遊局)

建設旅遊產業大數據平台。構建全國旅遊產業運行監測平台,建立旅遊與公安、交通、統計等部門數據共享機制,形成旅遊產業大數據平台。實施「互聯網+旅遊」創新創業行動計劃。建設一批國家智慧旅遊城市、智慧旅遊景區、智慧旅遊企業、智慧旅遊鄉村。支持「互聯網+旅遊目的地聯盟」建設。規範旅遊業與互聯網金融合作,探索「互聯網+旅遊」新型消費信用體系。到「十三五」期末,在線旅遊消費支出占旅遊消費支出20%以上,4A級以上景區實現免費WiFi、智能導遊、電子講解、在線預訂、信息推送等全覆蓋。(國家旅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銀監會等)


專欄'6' 旅遊信息化提升工程
(一)建設「12301」智慧旅遊公共服務平台。建立面向遊客和企業的旅遊公共服務平台,完善旅遊公共信息發布及資訊平台、旅遊產業運行監管平台、景區門票預約與客流預警平台、旅遊大數據集成平台。

(二)建設旅遊行業監管綜合平台。完善旅遊團隊服務管理系統、導遊公共服務監管平台、旅遊質監執法平台、旅遊住宿業標準化管理信息系統、旅行社網上審批系統、旅遊志願者服務管理信息平台、旅遊誠信網等。

(三)建設旅遊應急指揮體系。建立覆蓋主要旅遊目的地的實時數據和影像採集系統,建立上下聯通、橫向貫通的旅遊網絡數據熱線,實現對景區、旅遊集散地、線路和區域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及客流預測預警。

(四)建設旅遊信息化標準體系。建成涵蓋旅遊服務業態、信息數據、技術體系等在內的旅遊信息化標準體系。

(五)建設國家旅遊基礎數據庫。建立旅遊統計年鑑數據庫、旅遊企業直報數據庫、國內旅遊抽樣調查基礎數據庫、入境花費調查基礎數據庫、國際旅遊基礎數據庫、旅遊產業基礎數據庫。


第五節 主體創新 提高發展新效能

依託有競爭力的旅遊骨幹企業,通過強強聯合、跨地區兼併重組、境外併購和投資合作及發行上市等途徑,促進規模化、品牌化、網絡化經營,形成一批大型旅遊企業集團。支持旅遊企業通過自主開發、聯合開發、併購等方式發展知名旅遊品牌。(國家旅遊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國資委等)

大力發展旅遊電子商務,推動網絡營銷、網絡預訂、網上支付以及諮詢服務等旅遊業務發展。規範發展在線旅遊租車和在線度假租賃等新業態。支持互聯網旅遊企業整合上下游及平行企業資源、要素和技術,推動「互聯網+旅遊」融合,培育新型互聯網旅遊龍頭企業。(國家旅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等)

支持中小微旅遊企業特色化、專業化發展。加快推進中小旅遊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打造中小微旅遊企業創新創業公共平台,發揮其對自主創新創業的孵化作用。(國家旅遊局、國家發展改革委)

積極培育具有世界影響力的旅遊院校和科研機構,鼓勵院校與企業共建旅遊創新創業學院或企業內部辦學。支持旅遊規劃、設計、諮詢、營銷等旅遊相關智力型企業發展。構建產學研一體化平台,提升旅遊業創新創意水平和科學發展能力。(國家旅遊局、教育部)

第四章 協調推進 提升旅遊業發展質量

第一節 優化空間布局 構築新型旅遊功能區

按照分類指導、分區推進、重點突破的原則,全面推進跨區域資源要素整合,加快旅遊產業集聚發展,構築新型旅遊功能區,構建旅遊業發展新格局。

一、做強跨區域旅遊城市群

京津冀旅遊城市群。全面貫徹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發揮京津旅遊輻射作用,構建城市旅遊分工協同體系,推進京津冀旅遊一體化進程,打造世界一流旅遊目的地。

長三角旅遊城市群。全面推進旅遊國際化進程,大力推動旅遊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建設一批高品質的旅遊度假區、都市休閒區和鄉村度假地,形成面向全球、引領全國的世界級旅遊城市群,建設亞太地區重要國際旅遊門戶。

珠三角旅遊城市群。充分利用緊鄰港澳區域優勢,創新出入境管理方式,促進旅遊消費便利化,推進城市群與港澳旅遊服務貿易自由化,建設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商務旅遊目的地和海上絲綢之路旅遊核心門戶。

成渝旅遊城市群。充分發揮長江上游核心城市作用,依託川渝獨特的生態和文化,建設自然與文化遺產國際精品旅遊區,打造西部旅遊輻射中心。

長江中游旅遊城市群。依託長江黃金水道,發揮立體交通網絡優勢,推動生態旅遊、文化旅遊、紅色旅遊、低空旅遊和自駕車旅遊發展,打造連接東西、輻射南北的全國旅遊產業發展引領示範區。(國家旅遊局、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等)

二、培育跨區域特色旅遊功能區

依託跨區域的自然山水和完整的地域文化單元,培育一批跨區域特色旅遊功能區,構建特色鮮明、品牌突出的區域旅遊業發展增長極。(國家旅遊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文化部、國家海洋局等)


專欄'7' 特色旅遊功能區推進計劃
(一)香格里拉民族文化旅遊區:涉及四川、雲南、西藏3省區。加強旅遊基礎設施以及自駕車旅遊廊道建設,積極推進以昌都、康定、西昌、香格里拉等為核心的旅遊城市建設,實施大生態建設與大文化旅遊綜合開發協調推進,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一流文化生態旅遊目的地。

  (二)太行山生態文化旅遊區:涉及北京、河北、山西、河南4省市。加快保定、石家莊、安陽、鶴壁、新鄉、焦作、忻州、太原、陽泉、晉中、長治等旅遊城市和旅遊集散中心建設。積極推動特色旅遊小鎮建設,推進旅遊精準扶貧,建設全國知名的生態文化旅遊目的地。

(三)武陵山生態文化旅遊區:涉及湖北、湖南、重慶、貴州4省市。積極推進黔江、恩施、吉首、張家界、懷化、銅仁、遵義等建設中心旅遊城市。加快核心旅遊區的轉型升級和新旅遊區的規劃建設。以旅遊基礎設施建設推進跨區域精品旅遊線路組織,推進民族文化旅遊發展,建設國際知名的生態文化旅遊目的地。

(四)長江三峽山水人文旅遊區:涉及湖北、重慶2省市。完善重慶、宜昌等城市旅遊功能,推進長江遊輪旅遊提檔升級,推動旅遊業與庫區移民搬遷和經濟轉型緊密結合,實現三峽旅遊的水陸聯動,全面提升三峽國際旅遊目的地整體水平。

(五)大別山紅色旅遊區:涉及安徽、河南、湖北3省。全面提升紅色旅遊發展水平,積極推動黃岡、信陽、六安、安慶、隨州、駐馬店等核心旅遊城市建設。加大交通基礎設施投入,推進國家旅遊風景道建設,積極推進旅遊精準扶貧,建設全國知名的紅色旅遊目的地。

(六)羅霄山紅色旅遊區:涉及江西、湖南2省。建設以贛州、井岡山、瑞金和吉安為核心的支點旅遊城市。發揮井岡山旅遊區引領作用,做大做強紅色旅遊。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推進旅遊精準扶貧,建設紅色生態文化旅遊目的地。

(七)烏蒙山民族文化旅遊區:涉及雲南、貴州2省。建設畢節、遵義和赤水等重要旅遊中心城市,推進旅遊區(點)的開發建設,培育民族文化旅遊品牌,建設全國知名的民族生態文化旅遊目的地。

(八)秦巴山區生態文化旅遊區:涉及河南、湖北、重慶、四川、陝西、甘肅6省市。強化西安旅遊樞紐地位,統籌寶雞、渭南、天水、漢中、安康、商洛、隴南、十堰等城市集散功能。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推進核心旅遊區產業空間集聚。完善秦嶺南北通道交通和自駕車旅遊廊道體系,建設全球知名的生態旅遊目的地。

(九)長白山森林生態旅遊區:以延邊和長白山等為依託,形成長白山旅遊產業功能區。推進國家旅遊風景道建設,建設森林生態旅遊和冰雪旅遊目的地。

(十)大小興安嶺森林生態旅遊區:涉及內蒙古、黑龍江2省區。全面提升塔河、漠河、黑河、鶴崗、伊春等城市旅遊功能。大力開發冰雪旅遊、森林旅遊和溫泉度假旅遊產品,推動旅遊業與林區生態保護、林業轉型融合,建設全國著名的森林生態旅遊目的地。

(十一)中原文化旅遊區:包括河南豫中、陝西關中、山西晉中地區。以西安、鄭州、太原為中心,積極推進晉中、運城、洛陽、開封、渭南、寶雞等城市文化旅遊水平。推動城市文化創意產業和文化旅遊綜合體發展,建設世界著名的華夏文明旅遊目的地。

(十二)海峽西岸旅遊區:涉及浙江、福建、江西、廣東4省。提升福州、廈門、寧德、泉州、溫州、汕頭等城市旅遊業國際化發展水平。推進平潭綜合試驗區旅遊開放開發,創新兩岸旅遊合作模式,共同建設世界旅遊目的地。

(十三)南海海洋文化旅遊區:以海口、三亞、三沙為核心,積極推進南海旅遊開放開發,建設全球著名的國際海洋度假旅遊目的地。

(十四)北部灣海洋文化旅遊區:涉及廣西、海南2省區。以廣西濱海特色旅遊城市為引領,推進國際旅遊集散中心建設。推進邊境旅遊合作示範區建設,促進與東盟國家的旅遊合作,建設國際知名的海洋旅遊目的地和國際區域旅遊合作典範區。

(十五)六盤山生態文化旅遊區:涉及陝西、甘肅、青海、寧夏4省區。加大旅遊區開發建設力度,推動核心旅遊區轉型升級。發展民族文化生態旅遊,推進旅遊精準扶貧。加強旅遊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我國西部重要的山地生態旅遊目的地。

(十六)祁連山生態文化旅遊區:涉及甘肅、青海2省。以旅遊資源保護為基礎,推動祁連山國家旅遊風景道建設。完善酒泉、武威、張掖、敦煌、德令哈、西寧等城市旅遊功能,建設全國著名的自駕車戶外旅遊基地和特種旅遊目的地。

       (十七)南岭森林生态文化旅游区:完善桂林、永州、贺州、郴州、清远、韶关、赣州等城市旅游功能,推进旅游集散基地和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基础,推进跨区域自驾车旅游廊道建设。推进旅游精准扶贫,建设区域性生态旅游度假目的地。

(十八)塔里木河沙漠文化旅遊區:以喀什、阿克蘇、和田等城市為支點,推進重點旅遊區開發建設與提檔升級。發展特種旅遊、生態旅遊和民族風情旅遊,推動南疆自駕車旅遊廊道規劃建設,建設國際著名的絲綢之路文化旅遊目的地。

(十九)滇黔桂民族文化旅遊區:涉及廣西、貴州、雲南3省區。加強旅遊基礎設施投入,全面提升旅遊可進入性。提升紅色旅遊目的地建設水平,加快民族生態旅遊資源開發建設,推動自駕車旅遊廊道建設,建設民族文化旅遊示範區。

(二十)浙皖閩贛生態旅遊協作區:涉及浙江、安徽、福建、江西4省。以黃山、上饒和杭州為中心,推進池州、安慶、宣城、三明、景德鎮、衢州等城市旅遊協同發展。推進旅遊區產業集聚,加快推進華東世界遺產風景道建設。推進區域旅遊公共服務一體化,建設國際一流的生態文化旅遊目的地和國家生態旅遊協作區。



三、打造國家精品旅遊帶

遵循景觀延續性、文化完整性、市場品牌性和產業集聚性原則,依託線性的江、河、山等自然文化廊道和交通通道,串聯重點旅遊城市和特色旅遊功能區。重點打造絲綢之路旅遊帶、長江國際黃金旅遊帶、黃河華夏文明旅遊帶、長城生態文化旅遊帶、京杭運河文化旅遊帶、長征紅色記憶旅遊帶、海上絲綢之路旅遊帶、青藏鐵路旅遊帶、藏羌彝文化旅遊帶、茶馬古道生態文化旅遊帶等10條國家精品旅遊帶。(國家旅遊局、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文化部、國家海洋局、國家文物局等)

四、重點建設國家旅遊風景道

以國家等級交通線網為基礎,加強沿線生態資源環境保護和風情小鎮、特色村寨、汽車營地、綠道系統等規劃建設,完善遊憩與交通服務設施,實施國家旅遊風景道示範工程,形成品牌化旅遊廊道。(國家旅遊局、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等)


專欄'8' 國家旅遊風景道布局
(一)川藏公路風景道(四川成都、雅安、康定、巴塘—西藏林芝、拉薩)

(二)大巴山風景道(陝西西安、安康—四川達州、廣安—重慶)

(三)大別山風景道(湖北大悟、紅安、麻城、羅田、英山—安徽岳西、霍山、六安)

(四)大興安嶺風景道(內蒙古阿爾山、呼倫貝爾—黑龍江加格達奇、漠河)

(五)大運河風景道(浙江寧波、紹興、杭州、湖州、嘉興—江蘇蘇州、無錫、常州、鎮江、揚州、淮安、宿遷)

(六)滇川風景道(雲南楚雄—四川攀枝花、涼山、雅安、樂山)

(七)滇桂粵邊海風景道(雲南富寧—廣西靖西、崇左、欽州、北海—廣東湛江)

(八)東北邊境風景道(遼寧丹東—吉林集安、長白山、延吉、琿春—黑龍江綏芬河)

(九)東北林海雪原風景道(吉林省吉林市、敦化—黑龍江牡丹江、雞西)

(十)東南沿海風景道(浙江杭州、寧波、台州、溫州—福建福州、廈門—廣東汕頭、深圳、湛江—廣西北海)

(十一)海南環島風景道(海南海口—東方—三亞—瓊海—海口)

(十二)賀蘭山六盤山風景道(寧夏賀蘭山、沙坡頭、六盤山,內蒙古月亮湖)

(十三)華東世界遺產風景道(安徽九華山、黃山—浙江開化錢江源、江郎山—江西上饒—福建武夷山、屏南白水洋)

(十四)黃土高原風景道(內蒙古鄂爾多斯—陝西榆林、延安、銅川、西安)

(十五)羅霄山南嶺風景道(湖南株洲—江西井岡山、贛州—廣東韶關)

(十六)內蒙古東部風景道(內蒙古阿爾山—呼倫貝爾)

(十七)祁連山風景道(青海門源、祁連—甘肅民樂、張掖)

(十八)青海三江源風景道(青海西寧、海北、海南、果洛、玉樹)

(十九)太行山風景道(河北石家莊、邢臺、邯鄲—河南安陽、新鄉、焦作—山西晉城、長治)

(二十)天山世界遺產風景道(新疆霍城、鞏留、新源、特克斯、和靜)

(二十一)烏江風景道(重慶武隆、彭水、酉陽—貴州遵義、貴陽、銅仁)

(二十二)西江風景道(貴州興義—廣西百色、柳州、荔浦、梧州—廣東封開、德慶、肇慶)

(二十三)香格里拉風景道(雲南麗江、迪慶—四川稻城—西藏昌都)

(二十四)武陵山風景道(湖北神農架、恩施—湖南湘西—貴州銅仁、遵義、黔東南)

(二十五)長江三峽風景道(重慶長壽—湖北神農架、宜昌)



五、推進特色旅遊目的地建設

依託特色旅遊資源,打造一批特色旅遊目的地,滿足大眾化、多樣化、特色化旅遊市場需求。(國家旅遊局、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國家林業局、國家海洋局、國家文物局等)


專欄'9' 特色旅遊目的地建設
(一)山嶽旅遊目的地:安徽黃山、山東泰山、四川九寨溝、湖南張家界、吉林長白山、福建武夷山、陝西華山、廣東韶關丹霞山、江西三清山等。

(二)海島旅遊目的地:廣西潿洲島,山東長島,浙江舟山群島,福建湄洲島、鼓浪嶼島、平潭島,廣東海陵島,海南西沙群島,遼寧大小長山島等。

(三)湖泊旅遊目的地:浙江千島湖、青海青海湖、雲南瀘沽湖、黑龍江五大連池、江蘇太湖、湖南洞庭湖、江西鄱陽湖、山東微山湖、雲南撫仙湖、西藏納木錯等。

(四)濕地旅遊目的地:雲南普達措、山東東營黃河口濕地、黑龍江齊齊哈爾扎龍濕地、江蘇鹽城濕地、西藏拉魯濕地、遼寧盤錦紅海灘濕地、內蒙古額爾古納濕地、吉林通榆向海濕地等。

(五)草原旅遊目的地:新疆那拉提、喀拉峻、巴音布魯克,內蒙古呼倫貝爾、烏蘭布統、鄂爾多斯蘇泊罕,甘肅甘南瑪曲,河北張北等。

(六)沙漠旅遊目的地:甘肅敦煌,寧夏沙坡頭,內蒙古響沙灣、巴丹吉林、阿拉善騰格里、庫布齊,新疆喀什達瓦昆、塔里木,陝西毛烏素等。

(七)古村落旅遊目的地:安徽皖南,福建永定、南靖,廣東開平,江西婺源,山西平遙,四川閬中,江蘇周莊、同里,浙江烏鎮、南潯、西塘等。

(八)民俗風情旅遊目的地:貴州黔東南,湖南湘西,新疆喀什,重慶黔江,四川阿壩、甘孜、涼山,雲南西雙版納,吉林延邊等。


第二節 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一、大力推進「廁所革命」

加強政策引導、標準規範、技術創新、典型示範,持續推進旅遊「廁所革命」。重點抓好鄉村旅遊廁所整體改造,着力推進高寒、缺水地區廁所技術革新,鼓勵大中型企業、社會組織援建中西部旅遊廁所,倡導以商建廁、以商管廁、以商養廁。推進廁所無障礙化。積極倡導文明如廁。「十三五」期間,新建、改擴建10萬座旅遊廁所,主要旅遊景區、旅遊場所、旅遊線路和鄉村旅遊點的廁所全部達到A級標準,實現數量充足、乾淨無味、實用免費、管理有效,中西部地區旅遊廁所建設難題得到初步解決。(國家旅遊局、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殘聯)

二、加強旅遊交通建設

做好旅遊交通發展頂層設計。制定促進旅遊交通發展的意見,完善旅遊交通布局。推動旅遊交通大數據應用,建立旅遊大數據和交通大數據的共享平台和機制。(交通運輸部、國家旅遊局)

改善旅遊通達條件。推進重要交通幹線連接景區的道路建設,加強城市與景區之間交通設施建設和交通組織,實現從機場、車站、客運碼頭到主要景區交通無縫銜接。支持大型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和紅色旅遊區等建設連通高速公路、國省道幹線的公路支線。力爭到「十三五」期末,基本實現4A級以上景區均有一條高等級公路連接。(交通運輸部、國家旅遊局)

推進鄉村旅遊公路建設。提高鄉村旅遊重點村道路建設等級,重點解決道路養護等問題,推進鄉村旅遊公路和旅遊標識標牌體系建設。加強旅遊扶貧重點村通村旅遊公路建設。(交通運輸部、農業部、國家旅遊局、國務院扶貧辦)

優化旅遊航空布局。加強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支線機場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新建或改擴建一批支線機場。增加重點旅遊城市至主要客源地直航航線航班,優化旅遊旺季航班配置。加強重點旅遊區的通用機場建設。(中國民航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旅遊局)

提升鐵路旅遊客運能力。推動高鐵旅遊經濟圈發展。加大跨區域旅遊區、重點旅遊經濟帶內鐵路建設力度。根據旅遊業發展實際需求,優化配置旅遊城市、旅遊目的地列車班次。增開特色旅遊專列,提升旅遊專列服務水準,全面提升鐵路旅遊客運能力。發展國際鐵路旅遊。(中國鐵路總公司、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旅遊局、國家鐵路局)

三、完善旅遊公共服務體系

加強旅遊集散體系建設,形成便捷、舒適、高效的集散中心體系。完善旅遊諮詢中心體系,旅遊諮詢中心覆蓋城市主要旅遊中心區、3A級以上景區、重點鄉村旅遊區以及機場、車站、碼頭、高速公路服務區、商業步行街區等。完善旅遊觀光巴士體系,全國省會城市和優秀旅遊城市至少開通1條旅遊觀光巴士線路。完善旅遊交通標識體系,完成3A級以上景區在高速公路等主要公路沿線標識設置,完成鄉村旅遊點等在公路沿線標識設置。完善旅遊綠道體系,建設完成20條跨省(區、市)旅遊綠道,總里程達5000公里以上,全國重點旅遊城市至少建成一條自行車休閒綠道。推進殘疾人、老年人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國家旅遊局、全國老齡委、中國殘聯)

第三節 提升旅遊要素水平 促進產業結構升級

一、提升餐飲業發展品質

弘揚中華餐飲文化,開發中國文化型傳統菜品,支持文化餐飲「申遺」工作。深入挖掘民間傳統小吃,推出金牌小吃,打造特色餐飲品牌,促進民間烹飪技術交流與創新。推動形成有競爭力的餐飲品牌和企業集團,鼓勵中餐企業「走出去」。(商務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旅遊局)

二、構建新型住宿業

推進結構優化、品牌打造和服務提升,培育一批有競爭力的住宿品牌,推進住宿企業連鎖化、網絡化、集團化發展。適度控制高星級酒店規模,支持經濟型酒店發展。鼓勵發展自駕車旅居車營地、帳篷酒店、民宿等新型住宿業態。(商務部、工商總局、國家旅遊局)

三、優化旅行社業

鼓勵在線旅遊企業進行全產業鏈運營,提高集團化、國際化發展水平。推動傳統旅行社轉型發展,鼓勵有實力的旅行社跨省(區、市)設立分支機構,支持旅行社服務網絡進社區、進農村。(國家旅遊局、商務部)

四、積極發展旅遊購物

實施中國旅遊商品品牌提升工程。加強對老字號商品、民族旅遊商品的宣傳,加大對旅遊商品商標、專利的保護力度。構建旅遊商品生產標準和認證體系,規範旅遊商品流通體系。在機場、高鐵車站、郵輪碼頭、旅遊服務中心、重點旅遊景區等地,設置特色旅遊商品購物區。(國家旅遊局、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

五、推動娛樂業健康發展

推廣「景區+遊樂」、「景區+劇場」、「景區+演藝」等景區娛樂模式。支持高科技旅遊娛樂企業發展。有序引進國際主題遊樂品牌,推動本土主題遊樂企業集團化、國際化發展。提升主題公園的旅遊功能,打造一批特色鮮明、品質高、信譽好的品牌主題公園。(國家旅遊局、科技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文化部)

第五章 綠色發展 提升旅遊生態文明價值

第一節 倡導綠色旅遊消費

踐行綠色旅遊消費觀念,大力倡導綠色消費方式,發布綠色旅遊消費指南。鼓勵酒店實施客房價格與水電、低值易耗品消費量掛鉤,逐步減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引導旅遊者低碳出行,鼓勵旅遊者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拼車出行。提高節能環保交通工具使用比例,大力推廣公共交通、騎行或徒步等綠色生態出行方式。(國家旅遊局、中央文明辦、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

第二節 實施綠色旅遊開發

推動綠色旅遊產品體系建設,打造生態體驗精品線路,拓展綠色宜人的生態空間。開展綠色旅遊景區建設,「十三五」期間,創建500家生態文明旅遊景區。4A級以上旅遊景區全部建成生態停車場,所有新修步道和80%以上的旅遊廁所實現生態化。(國家旅遊局、環境保護部)

實施全國生態旅遊發展規劃,加大生態資源富集區基礎設施和生態旅遊設施建設力度,推動生態旅遊協作區、生態旅遊目的地、生態旅遊精品線路建設,提升生態旅遊示範區發展水平。以水利風景區為重點,推出一批生態環境優美、文化品位較高的水利生態景區和旅遊產品。(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水利部、國家旅遊局等)

拓展森林旅遊發展空間,以森林公園、濕地公園、沙漠公園、國有林場等為重點,完善森林旅遊產品和設施,推出一批具備森林遊憩、療養、教育等功能的森林體驗基地和森林養生基地。鼓勵發展「森林人家」、「森林小鎮」,助推精準扶貧。加強森林旅遊公益宣傳,鼓勵舉辦具有特色的森林旅遊宣傳推介活動。(國家林業局、國家旅遊局等)

加大對能源節約、資源循環利用、生態修復等重大生態旅遊技術的研發和支持力度。推進生態旅遊技術成果的轉化與應用,推進旅遊產業生態化、低碳化發展。推廣運用廁所處理先進技術,開展以無害化處理為核心的全球人居示範工程。(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旅遊局)

第三節 加強旅遊環境保護

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堅持保護優先、開發服從保護的方針,對不同類型的旅遊資源開發活動進行分類指導。發揮規劃引領作用,強化環境影響評價約束作用,規範旅遊開發行為。(國家旅遊局、環境保護部)

推進旅遊業節能減排。加強旅遊企業用能計量管理,組織實施旅遊業合同能源管理示範項目。實施旅遊能效提升計劃,降低資源消耗強度。開展旅遊循環經濟示範區建設。推廣節能節水產品和技術,對酒店飯店、景點景區、鄉村客棧等建築進行節能和供熱計量改造,建設節水型景區、酒店和旅遊村鎮。(國家旅遊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質檢總局)

第四節 創新綠色發展機制

實施綠色認證制度。建立健全以綠色景區、綠色飯店、綠色建築、綠色交通為核心的綠色旅遊標準體系,推行綠色旅遊產品、綠色旅遊企業認證制度,統一綠色旅遊認證標識,開展綠色發展教育培訓,引導企業執行綠色標準。(國家旅遊局、環境保護部、質檢總局)

建立旅遊環境監測預警機制。對資源消耗和環境容量達到最大承載力的旅遊景區,實行預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完善旅遊預約制度,建立景區遊客流量控制與環境容量聯動機制。(環境保護部、國家旅遊局等)

健全綠色發展監管制度。在生態保護區和生態脆弱區,對旅遊項目實施類型限制、空間規制和強度管制,對生態旅遊區實施生態環境審計和問責制度,完善旅遊開發利用規劃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旅遊局)

第五節 加強宣傳教育

開展綠色旅遊公益宣傳,推出綠色旅遊形象大使。加強綠色旅遊教育和培訓工作,制定綠色消費獎勵措施,引導全行業、全社會樹立綠色旅遊價值觀,形成綠色消費自覺。(國家旅遊局、環境保護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

第六章 開放合作 構建旅遊開放新格局

第一節 實施旅遊外交戰略

一、開展「一帶一路」國際旅遊合作

推動建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旅遊部長會議機制。建立絲綢之路經濟帶城市旅遊合作機制。推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簽證便利化,推動航權開放、證照互認、車輛救援、旅遊保險等合作。加強與沿線國家旅遊投資互惠合作,推動海上絲綢之路郵輪旅遊合作,聯合打造國際旅遊精品線路,提升「一帶一路」旅遊品牌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國家旅遊局、中央宣傳部、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運輸部、中國民航局等)

二、拓展與重點國家旅遊交流

推動大國旅遊合作向縱深發展,深化與周邊國家旅遊市場、產品、信息、服務融合發展,加強與中東歐國家旅遊合作,擴大與傳統友好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旅遊交流,推動與相關國家城市締結國際旅遊夥伴城市。(國家旅遊局、外交部、公安部)

三、創新完善旅遊合作機制

完善雙多邊旅遊對話機制,推動建立更多合作平台,倡導成立國際旅遊城市推廣聯盟,引領國際旅遊合作。支持旅遊行業組織、旅遊企業參與國際旅遊交流,形成工作合力。推進我國與周邊國家的跨境旅遊合作區、邊境旅遊試驗區建設,開發具有邊境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旅遊景區和線路。(國家旅遊局、外交部、國家民委、公安部、交通運輸部等)

第二節 大力提振入境旅遊

實施中國旅遊國際競爭力提升計劃。統籌優化入境旅遊政策,推進入境旅遊簽證、通關便利化,研究制定外國人來華郵輪旅遊、自駕遊便利化政策。依法擴大符合條件的口岸開展外國人簽證業務範圍,提升購物退稅網絡服務水平,開發過境配套旅遊產品。完善入境旅遊公共服務和商業接待體系,提升入境旅遊服務品質。發揮自由貿易試驗區在促進入境旅遊發展方面的先行先試作用。(國家旅遊局、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等)

完善旅遊推廣體系,塑造「美麗中國」形象。加強旅遊、外宣合作,健全中央與地方、政府與企業以及部門間聯動的旅遊宣傳推廣體系,發揮專業機構市場推廣優勢。實施入境旅遊品牌戰略,推出一批入境旅遊品牌和線路。調整優化中國旅遊駐外辦事處職能,適時在巴西、南非等地設立旅遊辦事機構。實施中國旅遊網絡營銷工程、海外公眾旅遊宣傳推廣工程,促進入境旅遊持續穩定增長。(國家旅遊局、中央宣傳部、中央編辦、外交部、文化部)

第三節 深化與港澳台旅遊合作

一、支持港澳地區旅遊發展

創新粵港澳區域旅遊合作協調機制,推進便利化建設和一體化發展。支持粵港澳大灣區旅遊合作,發揮粵港澳對接廣西、福建等內地沿海省份的重要節點作用,開發一程多站旅遊線路。支持香港建設多元旅遊平台。推動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支持澳門會展業發展,支持澳門舉辦世界旅遊經濟論壇。推動粵澳、閩澳聯合開發海上絲綢之路旅遊產品,打造旅遊精品線路。(國家旅遊局、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務院港澳辦等)

二、深化對台旅遊交流

鞏固旅遊在兩岸人員交往中的主渠道作用,發揮旅遊在增進兩岸同胞情感、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方面的積極作用。推動大陸居民赴台旅遊健康有序發展,提升大陸居民赴台旅遊品質、安全保障水平等。推進兩岸鄉村旅遊、郵輪旅遊、旅遊文創等領域合作。支持平潭國際旅遊島、福州新區、江蘇崑山等建設成為兩岸旅遊產業合作示範區。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與台灣、廈門與金門、福州與馬祖區域旅遊合作。支持環海峽旅遊圈建設。(國務院台辦、公安部、商務部、國家旅遊局)

三、擴大旅遊對港澳台開放

依託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對港澳台旅遊先行先試。探索自由貿易試驗區有關涉旅政策措施相互延伸。推進郵輪遊艇旅遊合作發展,支持香港郵輪母港建設和粵澳遊艇自由行。加強與港澳台青少年的遊學交流,定期組織港澳台青少年赴內地(大陸)開展遊學活動。(國家旅遊局、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務院港澳辦、國務院台辦等)

四、規範赴港澳台旅遊市場秩序

加強與港澳台旅遊部門合作,完善旅遊安全保障和預警機制,提升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共同打擊以不合理低價組織的團隊游和其他違法違規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建立健全大陸居民赴台游保險機制,擴大大陸居民赴台旅遊保險覆蓋面。(國家旅遊局、公安部、國務院港澳辦、國務院台辦、保監會)

第四節 有序發展出境旅遊

推動出境旅遊目的地國家和地區簡化簽證手續、縮短簽證申辦時間,擴大短期免簽證、口岸簽證範圍。將中文電視廣播等媒體落地、改善中文接待環境、中文報警服務、中國公民安全保障措施和遊客合法權益保障等納入中國公民出境旅遊目的地管理體系。完善出境旅遊服務保障體系,加強境外旅遊保險、旅遊救援合作。推動建立與有關國家和地區旅遊安全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合作機制。加強與友好國家客源互送合作。(國家旅遊局、外交部、公安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保監會)

第五節 提升旅遊業國際影響力

一、實施旅遊業「走出去」戰略

將旅遊業「走出去」發展納入國家「走出去」戰略,制定旅遊業「走出去」戰略規劃。完善支持旅遊企業「走出去」政策服務平台,支持有條件的旅遊企業統籌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建立面向中國公民的海外旅遊接待體系。推進自由貿易協定旅遊服務貿易談判,推動旅遊業雙向開放。(國家旅遊局、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等)

二、實施國家旅遊援外計劃

制定實施國家旅遊援外計劃,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部分發展中國家和地區提供旅遊投資、品牌、技術、管理、標準等援助。(商務部、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旅遊局等)

三、積極參與國際旅遊規則制定

在聯合國世界旅遊組織、世界旅遊業理事會和亞太旅遊協會等國際旅遊機構中發揮更為重要的作用。培養一批符合國際組織需求的旅遊專門人才,創造條件輸送到國際旅遊機構,擴大我國在國際旅遊機構中的影響力。(國家旅遊局、外交部、教育部)

第七章 共建共享 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

第一節 實施鄉村旅遊扶貧工程

通過發展鄉村旅遊帶動2.26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實現脫貧。

實施鄉村旅遊扶貧重點村環境整治行動。提升旅遊扶貧基礎設施,全面提升通村公路、網絡通信基站、供水供電、垃圾污水處理設施水平。規劃啟動「六小工程」,確保每個鄉村旅遊扶貧重點村建好一個停車場、一個旅遊廁所、一個垃圾集中收集站、一個醫療急救站、一個農副土特產品商店和一批旅遊標識標牌。到2020年,完成50萬戶貧困戶「改廚、改廁、改客房、整理院落」的「三改一整」工程。(國家旅遊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務院扶貧辦等)

開展旅遊規劃扶貧公益行動。動員全國旅遊規劃設計單位為貧困村義務編制能實施、能脫貧的旅遊規劃。(國家旅遊局、國務院扶貧辦)

實施旅遊扶貧電商行動。支持有條件的鄉村旅遊扶貧重點村組織實施「一村一店」。鼓勵在景區景點、賓館飯店、遊客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場所開闢農副土特產品銷售專區。(國家旅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國務院扶貧辦)

開展萬企萬村幫扶行動。組織動員全國1萬家大型旅遊企業、賓館飯店、景區景點、旅遊規劃設計單位、旅遊院校等單位,通過安置就業、項目開發、輸送客源、定點採購、指導培訓等方式幫助鄉村旅遊扶貧重點村發展旅遊。(國家旅遊局、教育部、國務院扶貧辦等)

實施金融支持旅遊扶貧行動。落實國家對貧困戶扶貧小額信貸、創業擔保貸款等支持政策。完善景區帶村、能人帶戶、「企業(合作社)+農戶」等扶貧信貸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旅遊扶貧項目的信貸投入。(人民銀行、國家旅遊局、國務院扶貧辦、銀監會等)

實施旅遊扶貧帶頭人培訓行動。設立鄉村旅遊扶貧培訓基地,建立鄉村旅遊扶貧專家庫,組織全國鄉村旅遊扶貧重點村村官和扶貧帶頭人開展鄉村旅遊培訓。(國家旅遊局、國務院扶貧辦)

啟動旅遊扶貧觀測點計劃。設立全國鄉村旅遊扶貧觀測中心,對鄉村旅遊扶貧精準度和實效性進行跟蹤觀測,為有效推進鄉村旅遊扶貧工作提供決策依據。(國家旅遊局、國務院扶貧辦)

第二節 實施旅遊創業就業計劃

建設面向旅遊創新創業的服務平台。支持各類旅遊產業發展孵化器建設。開展國家旅遊文創示範園區、國家旅遊科技示範園區、國家旅遊創業示範園區和示範企業、示範基地建設。舉辦中國旅遊創新創業大賽。推動旅遊共享經濟商業模式創新,開展互聯網約車、民宿旅遊接待、分時度假等共享經濟試點項目。建設國家旅遊就業需求服務平台,提供人才資源、就業信息等。完善居民參與旅遊發展利益共享機制,鼓勵旅遊企業為當地居民提供工作崗位和就業機會。(國家旅遊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商總局)

第三節 規範旅遊市場秩序

一、創新旅遊監管機制

發揮各級政府的主導作用和旅遊部門的主管作用,明確各相關部門責任,着力解決執法難、執法軟問題。發布全國旅遊秩序指數,建立重點地區旅遊市場監管機制,完善旅遊糾紛調解機制,健全互聯網旅遊企業監管體系。完善「12301」旅遊投訴受理機制。嚴厲打擊擾亂旅遊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國家旅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等)

二、建立健全旅遊誠信體系

建立健全旅遊從業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信用體系。將旅遊失信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記錄範圍,及時發布旅遊失信行為信息記錄。推進旅遊失信行為記錄和不文明行為記錄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開展聯合懲戒。發揮旅遊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引導旅遊經營者誠信經營。(國家旅遊局、中央文明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等)

三、開展專項治理行動

依法打擊不合理低價游、強迫或變相強迫旅遊消費、虛假廣告行為,集中處理典型案件,查處違法違規企業和從業人員。聯合有關國家和地區,推進旅遊市場秩序常態化治理。發揮旅遊志願者、社會監督員及新聞媒體對各類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社會監督作用。(國家旅遊局、中央宣傳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總局)

四、引導旅遊者理性消費

規範旅遊合同管理,加強旅遊信息引導,提高旅遊者自我防範意識,自覺抵制不合理低價游。增強旅遊者合同意識和契約精神,引導理性消費、依法維權。(國家旅遊局、中央宣傳部、公安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

第四節 大力推進文明旅遊

加強宣傳教育,建立文明旅遊法規體系,落實旅遊文明行為公約和行動指南。開展「為中國加分」文明旅遊主題活動,徵集「中國旅遊好故事」。選樹旅遊行業文明單位、青年文明號,評選文明旅遊公益大使,培養一批能夠講好中國故事的導遊人員。完善旅遊不文明行為記錄製度,建立信息通報機制,加大懲戒力度。(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國家旅遊局等)

加強旅遊志願者隊伍建設。推進旅遊志願服務制度體系建設,完善旅遊志願者管理激勵制度。開展志願服務公益行動,建立一批旅遊志願服務工作站。培育先進模範志願者、志願者組織,樹立中國旅遊志願者良好形象。依法登記管理旅遊志願者組織。(國家旅遊局、中央文明辦、民政部等)

第五節 構築旅遊安全保障網

一、加強旅遊安全制度建設

完善旅遊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有關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建立健全旅遊安全預警機制,加強境外旅行安全提示、熱點景區景點最大承載量警示、旅遊目的地安全風險提示。落實旅行社、旅遊飯店、旅遊景區安全規範。做好高風險旅遊項目安全管理。(國家旅遊局、外交部、公安部)

二、強化重點領域和環節監管

強化對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及景區地質災害安全管理。落實旅遊客運車輛「導遊專座」制度。推動旅遊客運車輛安裝衛星定位裝置並實行聯網聯控,建設旅遊包車安全運營及動態監管平台。實施旅遊用車聯合檢查制度。加強旅遊節慶活動安全管理。加強景區景點最大承載量管控。加強旅遊場所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國家旅遊局、公安部、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質檢總局等)

三、加快旅遊緊急救援體系建設

健全旅遊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完善旅遊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和應急值守制度,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國家旅遊應急管理指揮平台。推動建立政府救助與商業救援相結合的旅遊緊急救援體系,推進國家旅遊緊急救援基地建設,鼓勵有條件的旅遊企業建立緊急救援隊伍。(國家旅遊局、公安部、國土資源部、安全監管總局等)

四、深化旅遊保險合作機制

完善旅遊保險產品,提高保險保障額度,擴大保險覆蓋範圍,提升保險理賠服務水平。完善旅行社責任保險機制,推動旅遊景區、賓館飯店、旅遊大巴及高風險旅遊項目旅遊責任保險發展。加強與重點出境旅遊目的地開展旅遊保險合作,建立健全出境旅遊保險保障體系。(國家旅遊局、保監會等)

第六節 實施旅遊服務質量提升計劃

推進旅遊標準化建設,完善標準體系,建立政府主導與市場自主相互銜接、協同發展的旅遊標準制修訂機制。加大對旅遊標準化的宣傳推廣力度,開展旅遊標準化試點示範,加強旅遊標準實施績效評估。(國家旅遊局、質檢總局)

深入實施《旅遊質量發展綱要(2013—2020年)》,加快建立以遊客評價為主的旅遊目的地評價機制。開展「品質旅遊」宣傳推廣活動,鼓勵旅遊企業公布服務質量承諾和執行標準,實施旅遊服務質量標杆引領計劃。建立優質旅遊服務商目錄,推出優質旅遊服務品牌。(國家旅遊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

第八章 深化改革 完善旅遊發展保障體系

第一節 推進旅遊綜合管理體制改革

鼓勵各地成立由地方政府牽頭的旅遊業發展領導協調機構。推動旅遊綜合管理體制改革,增強旅遊部門綜合協調和行業統籌能力。加強旅遊執法隊伍和市場監管、司法仲裁等機構建設。(國家旅遊局等)

推進旅遊業改革創新先行區發展。到2020年,打造50個先行區,進一步完善旅遊業統籌協調機制,實現土地、財政、資源、假日、金融、人才、技術等政策支撐措施基本成熟,旅遊產業發展引導和行業管理方式進一步優化。(國家旅遊局、科技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國家林業局等)

改革旅遊業統計制度,建立健全旅遊核算體系,提高旅遊業統計服務決策、引導產業發展的能力。建立健全統一規範的全國旅遊業數據採集平台,建立旅遊業統計數據共建共享機制。鼓勵採用服務外包等形式,選擇專業統計機構開展旅遊業統計抽樣調查。推動建立省級旅遊數據中心,改進旅遊業統計信息發布方式。加強旅遊業統計國際合作,積極參與旅遊業統計國際標準和規範制定。(國家旅遊局、國家統計局)

第二節 優化景區服務管理機制

建立景區旅遊開放備案制度、景區旅遊建設與經營項目會商制度、景區建設經營負面清單制度等。推動景區旅遊實現特許經營管理,推進經營決策、勞動用工、薪酬制度等去行政化改革。完善景區建設經營活動事中事後監管制度,建立健全景區安全風險評估制度、景區預約預報預訂機制。(國家旅遊局、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等)

第三節 推進導遊旅行社體制改革

以市場主導、執業靈活、服務規範、社會監督為目標,推進導遊體制改革,建立適應市場需求的導遊准入制度。改革導遊註冊制度,明確導遊資格證終身有效。依法開展導遊自由執業改革試點,完善旅行社委派執業制度,打破導遊異地執業的區域壁壘。建立導遊社會化評價與監督體系。改革導遊保險保障體系,建立導遊品牌制度,完善導遊等級評定製度。(國家旅遊局、國務院法制辦等)

完善旅行社監管服務平台,實現行政審批公開、透明、可追溯。健全旅行社退出機制,實現動態調整。優化完善旅行社分社網點設立、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旅行社委託招徠、出境旅遊保險等方面政策。(國家旅遊局、國務院法制辦等)

第四節 強化政策扶持

一、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

將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納入各地政府議事日程,制定帶薪休假制度實施細則或實施計劃,加強監督檢查。鼓勵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引導職工靈活安排休假時間。各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將帶薪休假與本地傳統節日、地方特色活動相結合,安排錯峰休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旅遊局等)

二、加大投入力度

編制旅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中央預算內投資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等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落實地方政府對旅遊基礎設施投入的主體責任。將符合條件的旅遊項目納入新農村建設、扶貧開發等專項資金支持範圍。(國家旅遊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國務院扶貧辦等)

三、完善土地供給政策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中統籌考慮旅遊產業發展需求,合理安排旅遊用地布局。在年度土地供應中合理安排旅遊業發展用地。優先保障納入國家規劃和建設計劃的重點旅遊項目用地和旅遊扶貧用地。對使用荒山、荒坡、荒灘及石漠化、邊遠海島土地建設的旅遊項目,優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依法使用建設用地自辦或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開辦旅遊企業。城鄉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依法從事旅遊經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可依法通過承包經營流轉的方式,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農用地、未利用地,從事與旅遊相關的種植業、養殖業。(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國家旅遊局、國家海洋局)

四、創新金融支持政策

積極推進權屬明確、能夠產生可預期現金流的旅遊相關資產證券化。支持旅遊資源豐富、管理體制清晰、符合國家旅遊發展戰略和發行上市條件的大型旅遊企業上市融資。加大債券市場對旅遊企業的支持力度。支持和改進旅遊消費信貸,探索開發滿足旅遊消費需要的金融產品。(人民銀行、國家旅遊局、銀監會、證監會)

五、完善旅遊財稅政策

鄉村旅遊經營戶可以按規定享受小微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鄉村旅遊企業在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方面享受一般工業企業同等政策。結合出境旅遊消費增長,統籌研究旅遊發展基金徵收方式。推廣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在切實落實進出境遊客行李物品監管的前提下,研究進一步增設口岸進境免稅店,引導消費回流。(國家旅遊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

第五節 加強法治建設

適應旅遊業發展要求,修訂完善《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旅行社條例》、《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等法規和旅遊安全監管、發展規劃、宣傳推廣、公共服務等方面規章制度。落實旅遊行政處罰、旅遊違法行為法律適用指引,推動研究旅行社、導遊收取「佣金」、「小費」法律適用問題。積極參與旅遊國際規則的研究制定。推動重點地區開展旅遊立法試點,健全地方旅遊法規體系。加強旅遊執法隊伍建設。加大旅遊執法檢查力度,推進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國家旅遊局、國務院法制辦等)

第六節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一、實施重點人才開發計劃

依託國家重點人才工程、項目、重點學科等,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旅遊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和新型智庫。將旅遊人才隊伍建設納入地方重點人才支持計劃。(國家旅遊局、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專欄'10' 重點人才開發計劃
(一)行政領導幹部輪訓。開展省級、地市級和重點區域旅遊部門領導幹部輪訓。

(二)經營管理人才開發。實施旅遊產業領軍人才培訓和旅遊職業經理人培訓項目。

(三)專業技術人才開發。開展旅遊業專家庫建設項目、旅遊業青年專家提升計劃、旅遊基礎研究人才支持計劃、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

(四)實施萬名旅遊英才計劃。開展研究型英才、創新創業型英才、實踐服務型英才、「雙師型」教師英才、旅遊企業拔尖骨幹管理英才、技術技能大師工作室等6個培養項目,培養1萬名旅遊英才。

(五)導遊素質提升。開展導遊資格考試和等級考核評定項目、導遊「雲課堂」遠程在線研修培訓項目、名導進課堂「送教上門」項目。

(六)旅遊人才援助。開展旅遊援外教育項目,導遊援藏項目,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基層邊遠地區培訓項目。

(七)人才工作平台建設。開展旅遊人才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設項目、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



二、發展現代旅遊職業教育

加強對旅遊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統籌指導和綜合保障,加快建立適應旅遊產業發展需求、產教深度融合、中高職有機銜接、布局結構更加合理的現代旅遊職業教育體系。遴選和建設一批職業院校旅遊類專業示範點,適時將旅遊管理類新專業納入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加強專業教師培養培訓,舉辦旅遊職業教育骨幹「雙師型」教師、旅遊管理碩士專業學位(MTA)骨幹師資高級研修班。深化校企合作,建設一批旅遊職業教育實習實訓基地,開展創新型示範性校企合作項目。辦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等相關賽項。推動省部共建旅遊院校、共同培養人才。(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旅遊局)

三、加強旅遊相關學科專業建設

鼓勵高校根據旅遊業發展需求,設置酒店管理、會展經濟與管理、旅遊管理與服務本科專業。推動適應旅遊業發展新形勢的教材建設和數字化課程資源建設共享。(教育部、國家旅遊局)

四、加強人才培養國際合作

開展「一帶一路」等國際旅遊人才開發合作,推動高校開展國際交流。大力引進海外高端旅遊教育人才和創新創業人才,支持旅遊專業骨幹教師和優秀學生到海外留學進修。(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旅遊局)

五、加強旅遊基礎研究

整合各方面智力資源,加強我國旅遊業發展戰略、布局、管理、制度等研究,形成一批基礎性、戰略性研究成果。支持中國旅遊研究院、中國旅遊智庫等專業智庫建設。推動成立中國旅遊學會,逐步構建旅遊智庫群,形成產學研互動的旅遊學術共同體。推進中國特色旅遊發展理論體系建設,培養和造就一批具有國際視野、學術功底深厚、作風紮實的國家級旅遊基礎研究專家隊伍。(國家旅遊局、教育部、科技部等)

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或者專項規劃,明確工作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明確具體舉措和工作進度,抓緊推進。國家旅遊局要加強對本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和監督檢查,及時研究解決本規劃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重大情況及時報告國務院。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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