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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印發「十四五」國家應急體系規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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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印發「十四五」國家應急體系規劃的通知
國發〔2021〕36號
2021年12月3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22年/第6號
國務院關於印發
「十四五」國家應急體系規劃的通知
國發〔2021〕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十四五」國家應急體系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21年12月30日


(本文有刪減)

「十四五」國家應急體系規劃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應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紮實做好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等工作,積極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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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三五」時期取得的工作進展。

「十三五」時期,各地區、各有關部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動應急管理事業改革發展取得重大進展,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能力明顯提升,各項目標任務如期實現。

應急管理體系不斷健全。改革完善應急管理體制,組建應急管理部,強化了應急工作的綜合管理、全過程管理和力量資源的優化管理,增強了應急管理工作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初步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組建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力量。建立完善風險聯合會商研判機制、防範救援救災一體化機制、救援隊伍預置機制、扁平化指揮機制等,推動制修訂一批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全災種、大應急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應急救援效能顯著提升。穩步推進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轉制,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支持各類救援隊伍發展,加快構建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為主力、專業救援隊伍為協同、軍隊應急力量為突擊、社會力量為輔助的中國特色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對標全災種、大應急任務需要,加大先進、特種、專用救援裝備配備力度,基本建成中央、省、市、縣、鄉五級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完善全國統一報災系統,加強監測預警、應急通信、緊急運輸等保障能力建設,災害事故綜合應急能力大幅提高,成功應對了多次重特大事故災害,經受住了一系列嚴峻考驗。

安全生產水平穩步提高。不斷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開展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持續開展以危險化學品、礦山、消防、交通運輸、城市建設、工業園區、危險廢物等為重點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逐步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科技強安專項行動初見成效。按可比口徑計算,2020年全國各類事故、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起數比2015年分別下降43.3%、36.1%和57.9%,死亡人數分別下降38.8%、37.3%和65.9%。

防災減災能力明顯增強。建立自然災害防治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實施自然災害防治九項重點工程,啟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推進大江大河和中小河流治理,實施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山洪災害防治、重點火險區綜合治理、平安公路建設、農村危房改造、地震易發區房屋加固等一批重點工程,城鄉災害設防水平和綜合防災減災能力明顯提升。與「十二五」時期相比,「十三五」期間全國自然災害因災死亡失蹤人數、倒塌房屋數量和直接經濟損失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分別下降37.6%、70.8%和38.9%。

(二)面臨的形勢。

「十四五」時期,我國發展仍然處於重要戰略機遇期。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着眼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統籌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把安全擺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安全生產水平、完善國家應急管理體系等作出全面部署,為解決長期以來應急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提供了重大機遇。但同時也要看到,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災害種類多、分布地域廣、發生頻率高、造成損失重,安全生產仍處於爬坡過坎期,各類安全風險隱患交織疊加,生產安全事故仍然易發多發。

風險隱患仍然突出。我國安全生產基礎薄弱的現狀短期內難以根本改變,危險化學品、礦山、交通運輸、建築施工等傳統高危行業和消防領域安全風險隱患仍然突出,各種公共服務設施、超大規模城市綜合體、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建築、地下空間、地下管網等大量建設,導致城市內澇、火災、燃氣泄漏爆炸、擁擠踩踏等安全風險隱患日益凸顯,重特大事故在地區和行業間呈現波動反彈態勢。隨着全球氣候變暖,我國自然災害風險進一步加劇,極端天氣趨強趨重趨頻,颱風登陸更加頻繁、強度更大,降水分布不均衡、氣溫異常變化等因素導致發生洪澇、乾旱、高溫熱浪、低溫雨雪冰凍、森林草原火災的可能性增大,重特大地震災害風險形勢嚴峻複雜,災害的突發性和異常性愈發明顯。

防控難度不斷加大。隨着工業化、城鎮化持續推進,我國中心城市、城市群迅猛發展,人口、生產要素更加集聚,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日趨複雜,生產生活空間高度關聯,各類承災體暴露度、集中度、脆弱性大幅增加。新能源、新工藝、新材料廣泛應用,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大量湧現,引發新問題,形成新隱患,一些「想不到、管得少」的領域風險逐漸凸顯。同時,災害事故發生的隱蔽性、複雜性、耦合性進一步增加,重特大災害事故往往引發一系列次生、衍生災害事故和生態環境破壞,形成複雜多樣的災害鏈、事故鏈,進一步增加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的複雜性及難度。全球化、信息化、網絡化的快速發展,也使災害事故影響的廣度和深度持續增加。

應急管理基礎薄弱。應急管理體制改革還處於深化過程中,一些地方改革還處於磨合期,亟待構建優化協同高效的格局。防汛抗旱、抗震救災、森林草原防滅火、綜合減災等工作機制還需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和行業監管職責需要進一步理順。應急救援力量不足特別是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力量短缺問題突出,應急管理專業人才培養滯後,專業隊伍、社會力量建設有待加強。科技信息化水平總體較低,風險隱患早期感知、早期識別、早期預警、早期發布能力欠缺,應急物資、應急通信、指揮平台、裝備配備、緊急運輸、遠程投送等保障尚不完善。基層應急能力薄弱,公眾風險防範意識、自救互救能力不足等問題比較突出,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

二、總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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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系統觀念,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為主線,深入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降低災害事故損失,全力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和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提供堅實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把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密切聯繫群眾優勢和社會主義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勢轉化為應急管理事業發展的強大動力和堅強保障。

堅持以人為本。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始終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始終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全面提升國民安全素質和應急意識,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堅持預防為主。健全風險防範化解機制,做到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強源頭管控,夯實安全基礎,強化災害事故風險評估、隱患排查、監測預警,綜合運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真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之時、成災之前。

堅持依法治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加快構建適應應急管理體制的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堅持權責法定、依法應急,增強全社會法治意識,實現應急管理的制度化、法治化、規範化。

堅持精準治理。科學認識和系統把握災害事故致災規律,統籌事前、事中、事後各環節,差異化管理、精細化施策,做到預警發布精準、搶險救援精準、恢復重建精準、監管執法精準。

堅持社會共治。把群眾觀點和群眾路線貫穿工作始終,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強化聯防聯控、群防群治,普及安全知識,培育安全文化,不斷提高全社會安全意識,築牢防災減災救災的人民防線。

(三)主要目標。

總體目標:到2025年,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建成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國家應急能力體系,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體制機制不斷健全,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全面加強,應急管理法治水平、科技信息化水平和綜合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安全生產、綜合防災減災形勢趨穩向好,自然災害防禦水平明顯提升,全社會防範和應對處置災害事故能力顯著增強。到2035年,建立與基本實現現代化相適應的中國特色大國應急體系,全面實現依法應急、科學應急、智慧應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應急管理新格局。

專欄1 「十四五」時期主要指標
序號 指標 預期值 屬性
1 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 下降15% 約束性
2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起數 下降20% 約束性
3 單位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33% 約束性
4 工礦商貿就業人員十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20% 約束性
5 年均每百萬人口因自然災害死亡率 <1 預期性
6 年均每十萬人受災人次 <15000 預期性
7 年均因自然災害直接經濟損失占國內生產總值比例 <1% 預期性

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更加完善。領導體制、指揮體制、職能配置、機構設置、協同機制更趨合理,應急管理隊伍建設、能力建設、作風建設取得重大進展,應急管理機構基礎設施、裝備條件大幅改善,工作效率、履職能力全面提升。縣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行政執法裝備配備達標率達到80%。

災害事故風險防控更加高效。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進一步完善,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風險早期感知識別和預報預警能力顯著增強,城鄉基礎設施防災能力、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水平大幅提升,危險化學品、礦山、交通運輸、建築施工、火災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嚴防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引發次生環境事件。災害事故信息上報及時準確,災害預警信息發布公眾覆蓋率達到90%。

大災巨災應對準備更加充分。綜合救援、專業救援、航空救援力量布局更加合理,應急救援效能顯著提升,應急預案、應急通信、應急裝備、應急物資、應急廣播、緊急運輸等保障能力全面加強。航空應急力量基本實現2小時內到達災害事故易發多發地域,災害事故發生後受災人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時間縮短至10小時以內。

應急要素資源配置更加優化。科技資源、人才資源、信息資源、產業資源配置更趨合理高效,應急管理基礎理論研究、關鍵技術研究、重大裝備研發取得重大突破,規模合理、素質優良的創新型人才隊伍初步形成,應急管理科技信息化水平明顯提高,「一帶一路」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管理國際合作機制逐步完善。縣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專業人才占比達到60%。

共建共治共享體系更加健全。全社會安全文明程度明顯提升,社會公眾應急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顯著提高,社會治理的精準化水平持續提升,規範有序、充滿活力的社會應急力量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共建共治共享的應急管理格局基本形成。重點行業規模以上企業新增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率達到100%。

三、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構建優化協同高效的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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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領導指揮體制。

按照常態應急與非常態應急相結合,建立國家應急指揮總部指揮機制,省、市、縣建設本級應急指揮部,形成上下聯動的應急指揮部體系。按照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健全中央與地方分級響應機制,明確各級各類災害事故響應程序,進一步理順防汛抗旱、抗震救災、森林草原防滅火等指揮機制。將消防救援隊伍和森林消防隊伍整合為一支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實行嚴肅的紀律、嚴密的組織,按照准現役、準軍事化標準建設管理,完善統一領導、分級指揮的領導體制,組建統一的領導指揮機關,建立中央地方分級指揮和隊伍專業指揮相結合的指揮機制,加快建設現代化指揮體系,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隊伍編制員額同步優化機制。完善應急管理部門管理體制,全面實行準軍事化管理。

(二)完善監管監察體制。

推進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整合監管執法職責,組建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健全監管執法體系。推動執法力量向基層和一線傾斜,重點加強動態巡查、辦案等一線執法工作力量。制定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建立完善消防執法跨部門協作機制,構建消防安全新型監管模式。制定實施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能力建設規劃,負有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的部門要加強力量建設,確保切實有效履行職責。加強各級礦山安全監察機構力量建設,完善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的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體制。推進地方礦山安全監管機構能力建設,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為監管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三)優化應急協同機制。

強化部門協同。充分發揮相關議事協調機構的統籌作用,發揮好應急管理部門的綜合優勢和各相關部門的專業優勢,明確各部門在事故預防、災害防治、信息發布、搶險救援、環境監測、物資保障、恢復重建、維護穩定等方面的工作職責。健全重大安全風險防範化解協同機制和災害事故應對處置現場指揮協調機制。

強化區域協同。健全自然災害高風險地區,以及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成渝城市群及長江、黃河流域等區域協調聯動機制,統一應急管理工作流程和業務標準,加強重大風險聯防聯控,聯合開展跨區域、跨流域風險隱患普查,編制聯合應急預案,建立健全聯合指揮、災情通報、資源共享、跨域救援等機制。組織綜合應急演練,強化互助調配銜接。

(四)壓實應急管理責任。

強化地方屬地責任。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應急管理責任制。將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納入地方各級黨政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內容。推動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年度工作清單,將安全生產納入高質量發展評價體系。健全地方政府預防與應急準備、災害事故風險隱患調查及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救災等工作責任制,推動地方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

明確部門監管責任。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依法依規進一步夯實有關部門在危險化學品、新型燃料、人員密集場所等相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職責,加強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安全管理,健全責任鏈條,加強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嚴格把關重大風險隱患,着力防範重點行業領域系統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

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健全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安全生產治理機制。將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列為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以完善現代企業法人治理體系為基礎,建立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健全生產經營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職工大會(職代會)「雙報告」制度。推動重點行業領域規模以上企業組建安全生產管理和技術團隊,提高企業履行主體責任的專業能力。實施工傷預防行動計劃,按規定合理確定工傷保險基金中工傷預防費的比例。

嚴格責任追究。健全災害事故直報制度,嚴厲追究瞞報、謊報、漏報、遲報責任。建立完善重大災害調查評估和事故調查機制,堅持事故查處「四不放過」原則,推動事故調查重點延伸到政策制定、法規修訂、制度管理、標準技術等方面。加強對未遂事故和人員受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嚴防小隱患釀成大事故。完善應急管理責任考評指標體系和獎懲機制,定期開展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回頭看」。綜合運用巡查、督查等手段,強化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

四、夯實應急法治基礎,培育良法善治的全新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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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進完善法律法規架構。

加快完善安全生產法配套法規規章,推進制修訂應急管理、自然災害防治、應急救援組織、國家消防救援人員、礦山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規,推動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應急管理法律法規體系。支持各地因地制宜開展應急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制修訂工作。持續推進精細化立法,健全應急管理立法立項、起草、論證、協調、審議機制和立法後實施情況評估機制。完善應急管理規章、規範性文件制定製度和監督管理制度,定期開展規範性文件集中清理和專項審查。完善公眾參與政府立法機制,暢通公眾參與渠道。開展豐富多樣的普法活動,加大典型案例普法宣傳。

(二)嚴格安全生產執法。

加大危險化學品、礦山、工貿、交通運輸、建築施工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執法力度,持續推進「互聯網+執法」。綜合運用「四不兩直」、異地交叉執法、「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加大重點抽查、突擊檢查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典型執法案例報告制度,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以及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告知承諾制。健全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細化行政處罰等級。嚴格事故前嚴重違法行為責任追究,嚴格執行移送標準和程序,規範實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強執法監督,完善內外部監督機制。

(三)推動依法行政決策。

將應急管理行政決策全過程納入法治化軌道,對一般和重大行政決策實行分類管理。完善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和配套制度,健全並實施應急管理重大行政決策責任倒查和追究機制。定期制定和更新決策事項目錄和標準,依法向社會公布。建立依法應急決策制度,規範啟動條件、實施方式、盡職免予問責等內容。深化應急管理「放管服」改革,加強事前事中事後監管和地方承接能力建設,積極營造公平有序競爭的市場環境。

(四)推進應急標準建設。

實施應急管理標準提升行動計劃,建立結構完整、層次清晰、分類科學的應急管理標準體系。構建完善應急管理、礦山安全等相關專業標準化技術組織。針對災害事故暴露出的標準短板,加快制修訂一批支撐法律有效實施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研究制定應急管理領域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應用標準,鼓勵社會團體制定應急產品及服務類團體標準。加快安全生產、消防救援領域強制性標準制修訂,儘快制定港區消防能力建設標準,開展應急管理相關國家標準實施效果評估。推動企業標準化與企業安全生產治理體系深度融合,開展國家級應急管理標準試點示範。鼓勵先進企業創建應急管理相關國際標準,推動標準和規則互認。加大應急管理標準外文版供給。

五、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織密災害事故的防控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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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重風險源頭防範管控。

加強風險評估。以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為基準,編制自然災害風險和防治區劃圖。加強地震構造環境精細探測和重點地區與城市活動斷層探察。推進城鎮周邊火災風險調查。健全安全風險評估管理制度,推動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建立安全風險管理體系,全面開展城市安全風險評估,定期開展重點區域、重大工程和大型油氣儲存設施等安全風險評估,制定落實風險管控措施。開展全國工業園區應急資源和能力全面調查,指導推動各地建設工業園區應急資源數據庫。

科學規劃布局。探索建立自然災害紅線約束機制。強化自然災害風險區劃與各級各類規劃融合,完善規劃安全風險評估會商機制。加強超大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風險防控,統籌縣域城鎮和村莊規劃建設,嚴格控制區域風險等級及風險容量,推進實施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工程,加快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風險的空間格局和生產生活方式布局。將城市防災減災救災基礎設施用地需求納入當地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並予以優先保障。完善應急避難場所規劃布局,健全避難場所建設標準和後評價機制,嚴禁隨意變更應急避難場所和應急基礎設施的使用性質。

(二)強化風險監測預警預報。

充分利用物聯網、工業互聯網、遙感、視頻識別、第五代移動通信(5G)等技術提高災害事故監測感知能力,優化自然災害監測站網布局,完善應急衛星觀測星座,構建空、天、地、海一體化全域覆蓋的災害事故監測預警網絡。廣泛部署智能化、網絡化、集成化、微型化感知終端,高危行業安全監測監控實行全國聯網或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區域聯網。完善綜合風險預警制度,增強風險早期識別能力,發展精細化氣象災害預警預報體系,優化地震長中短臨和震後趨勢預測業務,提高安全風險預警公共服務水平。建立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標準體系,優化發布方式,拓展發布渠道和發布語種,提升發布覆蓋率、精準度和時效性,強化針對特定區域、特定人群、特定時間的精準發布能力。建立重大活動風險提示告知制度和重大災害性天氣停工停課停業制度,明確風險等級和安全措施要求。推進跨部門、跨地域的災害事故預警信息共享。

(三)深化安全生產治本攻堅。

嚴格安全准入。加強工業園區等重點區域安全管理,制定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礦山、工貿等「禁限控」目錄,完善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數據庫和動態統計分析功能,推動建立高危行業領域建設項目安全聯合審批制度,強化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更加嚴格規範的安全准入體系,加強礦用、消防等設備材料安全管理,優化交通運輸和漁業船舶等安全技術和安全配置。嚴格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制度,健全重大項目決策安全風險評估與論證機制。推動實施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籤制度。

加強隱患治理。完善安全生產隱患分級分類排查治理標準,制定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實現隱患自查自改自報閉環管理。建立危險化學品廢棄報告制度。實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逐級掛牌督辦、及時整改銷號和整改效果評價。推動將企業安全生產信息納入政府監管部門信息平台,構建政府與企業多級多方聯動的風險隱患動態數據庫,綜合分析研判各類風險、跟蹤隱患整改清零。研究將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列入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支出範圍。

深化專項整治。深入推進危險化學品、礦山、消防、交通運輸、建築施工、民爆、特種設備、大型商業綜合體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整治,解決影響制約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督促企業嚴格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落實風險管控措施。結合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安全基礎薄弱、安全保障能力低下且整改後仍不達標的企業退出市場。統籌考慮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和項目建設審批,優先保障符合條件企業的搬遷用地。持續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現安全管理、操作行為、設施設備和作業環境規範化。推動淘汰落後技術、工藝、材料和設備,加大重點設施設備、儀器儀表檢驗檢測力度。推動各類金融機構出台優惠貸款等金融類產品,大力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裝備,實施智能化礦山、智能化工廠、數字化車間改造,開展智能化作業和危險崗位機器人替代示範。強化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動態修訂《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修訂危險廢物鑑別、貯存以及水泥窯協同處置污染控制等標準,制定完善危險廢物重點監管單位清單。建立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監管協作和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加強危險廢物監管能力與應急處置技術支持能力建設。

專欄2 安全生產治本攻堅重點
1.危險化學品。化工園區本質安全整治提升、企業分類治理整頓、非法違法「小化工」整治、重大危險源管控、硝酸銨等高危化學品和精細化工等高危工藝安全風險管控、自動化控制、特殊作業安全管理、城區內化學品輸送管線、油氣站等易燃易爆劇毒設施;化學品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置等環節。

2.煙花爆竹。生產、儲存、運輸等設施;生產、經營、進出口、運輸、燃放、銷毀、處置等環節。

3.礦山。煤與瓦斯突出、衝擊地壓、水文地質類型複雜或極複雜等災害嚴重煤礦,30萬噸/年以下煤礦,開採深度超過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礦;入井人數超過30人、井深超過800米的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邊坡高度超過200米的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尾礦庫「頭頂庫」、無生產經營主體尾礦庫、長期停用尾礦庫。

4.工貿。冶金企業高溫熔融金屬、煤氣工藝環節,涉粉作業人數30人以上的金屬粉塵、木粉塵企業,鋁加工(深井鑄造)企業、農貿市場重大事故隱患整治。

5.消防。超高層建築、大型商業綜合體、城市地下軌道交通、石油化工企業等高風險場所;人員密集場所、「三合一」場所、群租房、生產加工作坊等火災易發場所;博物館、文物古建築、古城古村寨等文物、文化遺產保護場所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場所;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電化學儲能設施和冷鏈倉庫、冰雪運動娛樂等新產業新業態;船舶、船閘、水上加油站等水上設施。

6.道路運輸。急彎陡坡、臨水臨崖、長下坡、危橋、危隧、穿村過鎮路口、農村馬路市場等路段及部位;非法違規營運客車、校車,「大噸小標」、超限超載、非法改裝貨車等運輸車輛;變型拖拉機;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

7.其他交通運輸(民航、鐵路、郵政、水上和城市軌道交通)和漁業船舶。民航運輸:可控飛行撞地、空中相撞、危險品運輸,跑道安全、機場淨空安全、鳥擊、通用航空安全;鐵路運輸:沿線環境安全、危險貨物運輸、公鐵水並行交匯地段、路外傷害安全;郵政快遞:末端車輛安全、作業場所安全;水上運輸:商漁船碰撞、內河船舶非法從事海上運輸、港口客運和危險貨物運輸;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保護區巡查,違規施工作業、私搭亂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等;漁業船舶:船舶脫檢脫管、不適航、配員不足、脫編作業、超員超載、超風級超航區冒險航行作業,船員不適任、疏忽瞭望值守。

8.城市建設。利用原有建築物改建改用為酒店、飯店、學校、體育館等人員聚集場所;高層建築工程、地下工程、改造加固工程、拆除工程、橋梁隧道工程;違法違規轉包分包;城鎮燃氣及燃氣設施安全管理。

9.工業園區等功能區。化工園區安全風險評估分級;倉儲物流園區安全管理;港口碼頭等功能區安全管理。

10.危險廢物。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環節;違規堆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危險廢物。

(四)加強自然災害綜合治理。

改善城鄉防災基礎條件。開展城市重要建築、基礎設施系統及社區抗震韌性評價及加固改造,提升學校、醫院等公共服務設施和居民住宅容災備災水平。加強城市防洪排澇與調蓄設施建設,優化和拓展城市調蓄空間。增強公共設施應對風暴和地質災害的能力,完善公共設施和建築應急避難功能。統籌規劃建設公共消防設施,加密消防救援站點。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農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長效機制。完善農村道路安全設施。推進自然災害高風險地區居民搬遷避讓,有序引導災害風險等級高、基礎設施條件較差、防災減災能力較弱的鄉村人口適度向災害風險較低的地區遷移。

提高重大設施設防水平。提升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氣象災害、水旱災害、海洋災害、森林和草原火災等自然災害防禦工程標準和重點基礎設施設防標準。加強城市內澇治理,實施管網和泵站建設與改造、排澇通道建設、雨水源頭減排工程。科學布局防火應急道路和火災阻隔網絡。完善網絡型基礎設施空間布局,積極推進智能化防控技術應用,增強可替代性,提升極端條件下抗損毀和快速恢復能力。加快推進城市群、重要口岸、主要產業及能源基地、自然災害多發地區的多通道、多方式、多路徑交通建設,提升交通網絡系統韌性。推進重大地質災害隱患工程治理,開展已建治理工程維護加固。開展重點岸段風暴潮漫灘漫堤聯合預警,推進沿海地區海堤達標和避風錨地建設,構建沿海防潮防台減災體系。加強國家供水應急救援基地建設。防範海上溢油、危險化學品泄漏等重大環境風險,提升應對海洋自然災害和突發環境事件能力。加快京津冀平原沉降綜合防治和地質災害安全管理。

六、加強應急力量建設,提高急難險重任務的處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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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強應急救援主力軍國家隊。

堅持黨對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絕對領導,踐行「對黨忠誠、紀律嚴明、赴湯蹈火、竭誠為民」重要訓詞精神,對標應急救援主力軍和國家隊定位,嚴格教育、嚴格訓練、嚴格管理、嚴格要求,全面提升隊伍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水平。積極適應「全災種、大應急」綜合救援需要,優化力量布局和隊伍編成,填補救援力量空白,加快補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能力建設短板,加大中西部地區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設支持力度。加強高層建築、大型商業綜合體、城市地下軌道交通、石油化工企業火災撲救和地震、水域、山嶽、核生化等專業救援力量建設,建設一批機動和拳頭力量。發揮機動力量優勢,明確調動權限和程序、與屬地關係及保障渠道。加大先進適用裝備配備力度,強化多災種專業化訓練,提高隊伍極端條件下綜合救援能力,增強防範重大事故應急救援中次生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發展政府專職消防員和志願消防員,加強城市消防站和鄉鎮消防隊建設。加強跨國(境)救援隊伍能力建設,積極參與國際重大災害應急救援、緊急人道主義援助。適應准現役、準軍事化標準建設需要和職業風險高、犧牲奉獻大的特點,完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專門保障機制,提高職業榮譽感和社會尊崇度。

(二)提升行業救援力量專業水平。

強化有關部門、地方政府和企業所屬各行業領域專業救援力量建設,組建一定規模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大型工程搶險隊伍和跨區域機動救援隊伍。完善救援力量規模、布局、裝備配備和基礎設施等建設標準,健全指揮管理、戰備訓練、遂行任務等制度,加強指揮人員、技術人員、救援人員實操實訓,提高隊伍正規化管理和技戰術水平。加強各類救援力量的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共訓共練。健全政府購買應急服務機制,建立政府、行業企業和社會各方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加快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多渠道保障模式。加強重點國際鐵路、跨國能源通道、深海油氣開發等重大工程安全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三)加快建設航空應急救援力量。

用好現有資源,統籌長遠發展,加快構建應急反應靈敏、功能結構合理、力量規模適度、各方積極參與的航空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引導和鼓勵大型民航企業、航空貨運企業建設一定規模的專業航空應急隊伍,購置大型、重型航空飛行器,提高快速運輸、綜合救援、高原救援等航空應急能力。採取直接投資、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完善航空應急場站布局,加強常態化航空力量部署,增加森林航空消防飛機(直升機)機源和數量,實現森林草原防滅火重點區域基本覆蓋。完善航空應急救援空域保障機制和航空器跨區域救援協調機制。支持航空應急救援配套專業建設,加強航空應急救援專業人才培養。

(四)引導社會應急力量有序發展。

制定出台加強社會應急力量建設的意見,對隊伍建設、登記管理、參與方式、保障手段、激勵機制、徵用補償等作出制度性安排,對社會應急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行動進行規範引導。開展社會應急力量應急理論和救援技能培訓,加強與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等聯合演練,定期舉辦全國性和區域性社會應急力量技能競賽,組織實施分級分類測評。鼓勵社會應急力量深入基層社區排查風險隱患、普及應急知識、就近就便參與應急處置等。推動將社會應急力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應急處置等納入政府購買服務和保險範圍,在道路通行、後勤保障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持。

七、強化災害應對準備,凝聚同舟共濟的保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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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化應急預案準備。

完善預案管理機制。修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完善突發事件分類與分級標準,規範預警等級和應急響應分級。加強應急預案的統一規劃、銜接協調和分級分類管理,完善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和動態修訂機制。強化預案的剛性約束,根據突發事件類別和級別明確各方職責任務,強化上下級、同級別、軍隊與地方、政府與企業、相鄰地區等相關預案之間的有效銜接。建設應急預案數字化管理平台,加強預案配套支撐性文件的編制和管理。

加快預案制修訂。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指南,加強預案制修訂過程中的風險評估、情景構建和應急資源調查。修訂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指導專項、部門、地方應急預案修訂,做好重要目標、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重大基礎設施安全保障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有針對性地編制巨災應對預案,開展應急能力評估。

加強預案演練評估。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評估管理辦法和應急演練管理辦法,完善應急預案及演練的評估程序和標準。對照預案加強隊伍力量、裝備物資、保障措施等檢查評估,確保應急響應啟動後預案規定任務措施能夠迅速執行到位。加強應急預案宣傳培訓,制定落實應急演練計劃,組織開展實戰化的應急演練,鼓勵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常態化應急演練,重點加強針對重大災害事故的應急演練,根據演練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二)強化應急物資準備。

優化應急物資管理。按照中央層面滿足應對特別重大災害事故的應急物資保障峰值需求、地方層面滿足啟動本行政區域Ⅱ級應急響應的應急物資保障需求,健全完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和社會、實物和產能相結合的應急物資儲備模式,加強應急物資資產管理,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情況的報告制度。建立跨部門應急物資保障聯動機制,健全跨區域應急物資協同保障機制。依法完善應急處置期間政府緊急採購制度,優化流程、簡化手續。完善各類應急物資政府採購需求標準,細化技術規格和參數,加強應急物資分類編碼及信息化管理。完善應急物資分類、生產、儲備、裝卸、運輸、回收、報廢、補充等相關管理規範。完善應急捐贈物資管理分配機制,規範進口捐贈物資審批流程。

加強物資實物儲備。完善中央、省、市、縣、鄉五級物資儲備布局,建立健全包括重要民生商品在內的應急物資儲備目錄清單,合理確定儲備品類、規模和結構並動態調整。建立完善應急物資更新輪換機制。擴大人口密集區域、災害事故高風險區域和交通不便區域的應急物資儲備規模,豐富儲備物資品種、完善儲備倉庫布局,重點滿足流域大洪水、超強颱風以及特別重大山洪災害應急的物資需要。支持政企共建或委託企業代建應急物資儲備庫。

提升物資產能保障。制定應急物資產能儲備目錄清單,加強生產能力動態監控,掌握重要物資企業供應鏈分布。實施應急產品生產能力儲備工程,建設區域性應急物資生產保障基地。選擇符合條件的企業納入產能儲備企業範圍,建立動態更新調整機制。完善鼓勵、引導重點應急物資產能儲備企業擴能政策,持續完善應急物資產業鏈。加強對重大災害事故物資需求的預判研判,完善應急物資儲備和集中生產調度機制。

專欄3 應急物資儲備布局建設重點
1.中央生活類救災物資:改擴建現有20個中央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庫和35個綜合倉庫,在交通樞紐城市、人口密集區域、易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區域建設7個綜合性國家儲備基地。

2.綜合性消防救援應急物資:在北京、瀋陽等地建設8個中央級庫,依託消防救援總隊訓練與戰勤保障支隊建設31個省級庫,在三類以上消防救援支隊所在地市建設227個地市級庫。

3.森林消防應急物資:在成都、海拉爾等地建設7個中央級庫,依託森林消防總隊建設5個省級庫,在森林消防支隊所在地建設36個地市級庫。

4.地方應急物資:改擴建現有應急物資儲備庫,推進縣級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重點支持中西部和經濟欠發達高風險地區儲備庫建設。

(三)強化緊急運輸準備。

加強區域統籌調配,建立健全多部門聯動、多方式協同、多主體參與的綜合交通應急運輸管理協調機制。制定運輸資源調運、徵用、災後補償等配套政策,完善調運經費結算方式。深化應急交通聯動機制,落實鐵路、公路、航空應急交通保障措施。依託大型骨幹物流企業,統籌建立涵蓋鐵路、公路、水運、民航等各種運輸方式的緊急運輸儲備力量,發揮高鐵優勢構建力量快速輸送系統,保障重特大災害事故應急資源快速高效投送。健全社會緊急運輸力量動員機制。加快建立儲備充足、反應迅速、抗衝擊能力強的應急物流體系。優化緊急運輸設施空間布局,加快專業設施改造與功能嵌入,健全應急物流基地和配送中心建設標準。發揮不同運輸方式規模、速度、覆蓋優勢,構建快速通達、銜接有力、功能適配、安全可靠的綜合交通應急運輸網絡。加強交通應急搶通能力建設,進一步提高緊急運輸能力。加強緊急運輸綠色通道建設,完善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優先通行機制。建設政企聯通的緊急運輸調度指揮平台,提高供需匹配效率,減少物資轉運環節,提高救災物資運輸、配送、分發和使用的調度管控水平。推廣運用智能機器人、無人機等高技術配送裝備,推動應急物資儲運設備集裝單元化發展,提升應急運輸調度效率。

(四)強化救助恢復準備。

健全災害救助機制。完善自然災害救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加強災後救助與其他專項救助相銜接,完善救災資源動員機制,推廣政府與社會組織、企業合作模式,支持紅十字會、慈善組織等依法參與災害救援救助工作。健全受災群眾過渡安置和救助機制,加強臨時住所、水、電、道路、通信、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建設,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針對兒童特點採取優先救助和康復措施,加強對孕產婦等重點群體的關愛保護。對受災害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未成年人實施救助保護。引導心理援助與社會工作服務參與災害應對處置和善後工作,對受災群眾予以心理援助。

規範災後恢復重建。健全中央統籌指導、地方作為主體、災區群眾廣泛參與的重特大自然災害災後恢復重建機制。科學開展災害損失評估、次生衍生災害隱患排查及危險性評估、住房及建築物受損鑑定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完善評估標準和評估流程,科學制定災後恢復重建規劃。優先重建供電、通信、給排水、道路、橋梁、水庫等基礎設施,以及學校、醫院、廣播電視等公益性服務設施。完善災後恢復重建的財稅、金融、保險、土地、社會保障、產業扶持、蓄滯洪區補助政策,強化恢復重建政策實施監督評估。加強災後恢復重建資金管理,引導國內外貸款、對口支援資金、社會捐贈資金等參與災後恢復重建,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

八、優化要素資源配置,增進創新驅動的發展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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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解重大瓶頸難題。

深化應用基礎研究。聚焦災害事故防控基礎問題,強化多學科交叉理論研究。開展重大自然災害科學考察與調查。整合利用中央和地方政府、企業以及其他優勢科技資源,加強自主創新和「卡脖子」技術攻關。實施重大災害事故防治、重大基礎設施防災風險評估等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制定國家重大應急關鍵技術攻關指南,加快主動預防型安全技術研究。

研製先進適用裝備。加快研製適用於高海拔、特殊地形、原始林區等極端惡劣環境的智能化、實用化、輕量化專用救援裝備。鼓勵和支持先進安全技術裝備在應急各專業領域的推廣應用,完善《推廣先進與淘汰落後安全技術裝備目錄》動態調整機制。着力推動一批關鍵技術裝備的統型統配、認證認可、成果轉化和示範應用。加快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等軍工技術裝備向應急領域轉移轉化。

搭建科技創新平台。以國家級實驗室建設為引領,加快健全主動保障型安全技術支撐體系,完善應急管理科技配套支撐鏈條。整合優化應急領域相關共性技術平台,推動科技創新資源開放共享,統籌布局應急科技支撐平台,新增具備中試以上條件的災害事故科技支撐基地10個以上。完善應急管理領域科技成果使用、處置收益制度,健全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創新要素參與利益分配的激勵機制,推行科技成果處置收益和股權期權激勵制度。

增進國際交流合作。加強與聯合國減少災害風險辦公室等國際組織的合作,推動構建國際區域減輕災害風險網絡。有序推動「一帶一路」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管理國際合作機制建設,創辦國際合作部長論壇。推進中國—東盟應急管理合作。積極參與國際大科學裝置、科研基地(中心)建設。

專欄4 關鍵技術與裝備研發重點
1.基礎理論:重大複合災害事故動力學演化與防控;重大自然災害及災害鏈成因、預報預測與風險防控;極地氣象災害形成機理和演化規劃;重要地震帶孕震機理;高強度火災及其衍生災害演化;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與事故防控;礦山深部開採與複雜耦合重大災害防治;火災防治與消防基礎理論研究。

2.應急準備:重大災害事故過程數值模擬技術;多災種耦合模擬仿真、預測分析與評估研判技術;重大災害事故風險智能感知與超前識別技術;重大災害事故定量風險評估技術;重大基礎設施危險源識別共性技術;城市基礎設施災害事件鏈分析技術;智能無人化安全作業技術。

3.監測預警:大地震孕育發生過程監測與預測預報關鍵技術與裝備;突發性特大海嘯監測預警關鍵技術與裝備;重大氣象災害及極端天氣氣候事件智能化精細化監測預警技術與裝備;雷擊火監測預警技術;城市消防安全風險監測與預測預警技術;濃霧、路面低溫結冰等其他高影響天氣實時監測報警和臨近預警技術;礦山瓦斯、衝擊地壓、水害、火災、冒頂、片幫、邊坡坍塌、尾礦庫潰壩等重大災害事故智能感知與預警預報技術與裝備;油氣開採平台重特大事故監測和早期溢流智能預警技術;海上溢油漂移預測技術、海上溢油量評估技術。

4.處置救援:複雜環境下應急通信保障、緊急運輸等技術與裝備;複雜環境下破拆、智能搜救和無人救援技術與裝備;極端或特殊環境下人體防護、機能增強裝備;重大災害事故現場應急醫學救援關鍵技術與裝備;易燃易爆品儲運設施設備阻隔防爆新技術與裝備;重大複合鏈生災害應急搶險及處置救援技術與裝備;火爆毒多災耦合事故應急洗消與火災撲救先進技術與裝備;高效滅火裝備與特種消防車輛;森林草原滅火專用裝備、隔離帶開設裝備、火場個人防護裝備;潰堤、潰壩、堰塞湖等重大險情應急處置技術與裝備;巡壩查險、堵口搶險裝備;水上大規模人命救助、大深度掃測搜尋打撈、大噸位沉船打撈、飽和潛水、淺灘打撈、大規模溢油回收清除技術與裝備;危險化學品事故快速處置技術與裝備;油氣長輸管道救援技術與裝備;隧道事故快速救援技術與裝備;海上油氣事故救援技術與裝備;礦山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技術與裝備;嚴重核事故應急救援技術與裝備;應急交通運輸先進技術與裝備。

5.評估恢復:災害事故精準調查評估技術;災後快速評估與恢復重建技術;強颱風及龍捲風災損評估與恢復技術;火爆毒、垮塌及交通等事故追溯、快速評估與恢復技術;深遠海井噴失控事故快速評估、處置及生產恢復技術。

(二)構建人才集聚高地。

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建立應急管理專業人才目錄清單,拓展急需緊缺人才培育供給渠道,完善人才評價體系。實施應急管理科技領軍人才和技術帶頭人培養工程。加強應急管理智庫建設,探索建立應急管理專家諮詢委員會和重特大突發事件首席專家制度。將應急管理納入各類職業培訓內容,強化現場實操實訓。加強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消防工程師等職業資格管理,探索工程教育專業認證與國家職業資格證書銜接機制。依託應急管理系統所屬院校,按程序和標準籌建應急管理類大學,建強中國消防救援學院。鼓勵各地依託現有資源建設一批應急管理專業院校和應急管理職業學院。加強應急管理學科專業體系建設,鼓勵高校開設應急管理相關專業。加強綜合型、複合型、創新型、應用型、技能型應急管理人才培養。實施高危行業領域從業人員安全技能提升行動,嚴格執行安全技能培訓合格後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積極培養企業安全生產複合型人才和崗位能手。提升應急救援人員的多言多語能力,依託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志願服務組織等力量建設專業化應急語言服務隊伍。

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堅持好幹部標準,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建立健全具有應急管理職業特點的「選、育、管、用」幹部管理制度,樹立講擔當重擔當、重實幹重實績的用人導向,選優配強各級應急管理領導班子。將應急管理納入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必修內容,開發面向各級領導幹部的應急管理能力培訓課程。完善應急管理幹部素質培養體系,建立定期培訓和繼續教育制度,提升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政治素養和業務能力。加大專業人才招錄和培養力度,提高應急管理幹部隊伍專業人才比例。推進應急管理系統、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幹部交流,加強優秀年輕幹部發現培養和選拔使用。建立健全符合應急管理職業特點的待遇保障機制,完善職業榮譽激勵、表彰獎勵和療休養制度。

(三)壯大安全應急產業。

優化產業結構。以市場為導向、企業為主體,深化應急管理科教產教雙融合,推動安全應急產業向中高端發展。採用推薦目錄、鼓勵清單等形式,引導社會資源投向先進、適用、可靠的安全應急產品和服務。加快發展安全應急服務業,發展智能預警、應急救援救護等社區惠民服務,鼓勵企業提供安全應急一體化綜合解決方案和服務產品。

推動產業集聚。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發展各具特色的安全應急產業集聚區,加強國家安全應急產業示範基地建設,形成區域性創新中心和成果轉化中心。充分發揮國家安全應急產業示範基地作用,提升重大突發事件處置的綜合保障能力,形成區域性安全應急產業鏈,引領國家安全應急技術裝備研發、安全應急產品生產製造和安全應急服務發展。

支持企業發展。引導企業加大應急能力建設投入,支持安全應急領域有實力的企業做強做優,培育一批在國際、國內市場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安全應急產業大型企業集團,鼓勵特色明顯、創新能力強的中小微企業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加速發展。

專欄5 安全應急產品和服務發展重點
1.高精度監測預警產品:災害事故動態風險評估與監測預警產品、危險化學品偵檢產品等。

2.高可靠風險防控與安全防護產品:救援人員防護產品、重要設施防護系統、工程與建築施工安全防護設備、防護材料等。

3.新型應急指揮通信和信息感知產品:應急管理與指揮調度平台、應急通信產品、應急廣播系統、災害現場信息獲取產品等。

4.特種交通應急保障產品:全地形救援車輛、大跨度舟橋、大型隧道搶通產品、除冰雪產品、海上救援產品、鐵路事故應急處置產品等。

5.重大消防救援產品:軌道交通消防產品、機場消防產品、高層建築消防產品、地下工程消防產品、化工滅火產品、森林草原防滅火產品、消防偵檢產品、消防員職業健康產品、消防員訓練產品、高性能綠色阻燃材料、環境友好滅火劑等。

6.災害事故搶險救援關鍵裝備:人員搜索與物體定位產品、溢油和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產品、礦難事故救援產品、礦山安全避險及防護產品、特種設備應急產品、電力應急保障產品、高機動全地形應急救援裝備、大流量排澇排水裝備、多功能應急電源產品、便攜機動救援裝備、密閉空間排煙裝備、生命探測裝備、事故災難醫學救護關鍵裝備等。

7.智能無人應急救援裝備:長航時大載荷無人機、大型固定翼航空器、無人船艇、單兵助力機器人、危險氣體巡檢機器人、礦井救援機器人、井下搶險作業機器人、災後搜救水陸兩棲機器人等。

8.應急管理支撐服務:風險評估服務、隱患排查服務、檢驗檢測認證服務等。

9.應急專業技術服務:自然災害防治技術服務、消防技術服務、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應急測繪技術服務、安保技術服務、應急醫學服務等。

10.社會化應急救援服務:航空救援服務、應急物流服務、道路救援服務、海上溢油應急處置服務、海上財產救助服務、安全教育培訓服務、應急演練服務、巨災保險等。

(四)強化信息支撐保障。

廣泛吸引各方力量共同參與應急管理信息化建設,集約建設信息基礎設施和信息系統。推動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的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強化數字技術在災害事故應對中的運用,全面提升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空、天、地、海一體化應急通信網絡建設,提高極端條件下應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設綠色節能型高密度數據中心,推進應急管理雲計算平台建設,完善多數據中心統一調度和重要業務應急保障功能。系統推進「智慧應急」建設,建立符合大數據發展規律的應急數據治理體系,完善監督管理、監測預警、指揮救援、災情管理、統計分析、信息發布、災後評估和社會動員等功能。升級氣象核心業務支撐高性能計算機資源池,搭建氣象數據平台和大數據智能應用處理系統。推進自主可控核心技術在關鍵軟硬件和技術裝備中的規模應用,對信息系統安全防護和數據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建設新一代智能運維體系和具備縱深防禦能力的信息網絡安全體系。

九、推動共建共治共享,築牢防災減災救災的人民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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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升基層治理能力。

以網格化管理為切入點,完善基層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加強人員力量配備,釐清基層應急管理權責事項,落實基層政府及相關部門責任。加強和規範基層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微型消防站建設,推動設立社區、村應急服務站,培養發展基層應急管理信息員和安全生產社會監督員,建立完善「第一響應人」制度。指導基層組織和單位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引導鄉鎮(街道)、村(社區)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有序發展,增強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應急功能。統籌防災減災救災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防止因災致貧返貧。推動國家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全國綜合減災示範縣(市、區、旗)和全國綜合減災示範社區創建工作,新增全國綜合減災示範社區3000個以上,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加強應急管理組織建設,推動監管和服務向小微企業延伸。

(二)加強安全文化建設。

深化理論研究,系統闡述新時代應急管理的豐富內涵、核心理念和重大任務,編發應急管理理論釋義讀本。選樹、宣傳英雄模範,發揮精神引領、典型示範作用。推動將安全素質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把普及應急常識和自救逃生演練作為重要內容。繁榮發展安全文化事業和安全文化產業,擴大優質產品供給,拓展社會資源參與安全文化建設的渠道。推動建立公眾安全科普宣教媒體綠色通道,加強基於互聯網的科普宣教培訓,增強科普宣教的知識性、趣味性、交互性。推動安全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推進消防救援站向社會公眾開放,結合防災減災日、安全生產月、全國消防日等節點,開展形式多樣的科普宣教活動。建設面向公眾的應急救護培訓體系,加強「紅十字博愛家園」建設,推動建立完善村(社區)、居民家庭的自救互救和鄰里相助機制。推動學校、商場、地鐵、火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配備急救箱和體外除顫儀。做好應急狀態下的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主動回應社會關切。

(三)健全社會服務體系。

實行企業安全生產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制度,建立企業安全生產信用修復機制,依法依規公布安全生產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並實施失信聯合懲戒。支持行業協會制定行約行規、自律規範和職業道德準則,建立健全職業規範和獎懲機制。鼓勵行業協會、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和保險機構參與風險評估、隱患排查、管理諮詢、檢驗檢測、預案編制、應急演練、教育培訓等活動。推進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市場化改革,支持第三方檢測認證服務發展,培育新型服務市場。強化保險等市場機制在風險防範、損失補償、恢復重建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層次的風險分擔機制,大力發展巨災保險。鼓勵企業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豐富應急救援人員人身安全保險品種。

十、實施重大工程項目,夯實高質量發展的安全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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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創新能力提升工程。

1.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建設。

建成國家應急指揮總部,完善調度指揮、會商研判、模擬推演、業務保障等設施設備及系統。按照就近調配、快速行動、有序救援的原則推進區域應急救援中心工程建設,健全完善指揮場所、綜合救援、物資儲備、培訓演練、裝備儲備、航空保障場所及配套設施。建設綜合應急實訓演練基地,完善室內理論教學、室外實操實訓、仿真模擬救援等設施設備。完善國家應急醫學研究中心工作條件。推進國家、省、市、縣四級綜合指揮調度平台和地方應急指揮平台示範建設,實現各級政府與行業部門、重點救援隊伍互聯互通、協調聯動。建設重點城市群、都市圈應急救援協同調度平台。

2.安全監管監察能力建設。

制定執法裝備配備標準,配齊配強各級各行業領域安全監管監察執法隊伍裝備,持續改善執法工作保障條件。提升安全監管監察執法大數據應用水平。建成危險化學品、礦山、城市安全、金屬冶煉、油氣等重大事故防控技術支撐基地。升級優化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系統。建成礦用新裝備新材料安全准入分析驗證實驗室和火災事故調查分析實驗室,完善設備全生命周期認證溯源管理系統。充分利用現有設施,完善監管監察執法裝備測試、驗證、維護、校驗平台和智能化礦山安全監管監察輔助決策支撐平台,加強省級安全生產技術支撐中心實驗室和分區域安全生產綜合技術支撐中心實驗室建設。

(二)風險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3.災害事故風險區劃圖編制。

開展全國地震活動斷層探察,編制第六代全國地震區劃圖。開展全國地質災害風險普查,編制全國地質災害風險區劃圖和防治區劃圖。開展颱風、暴雨、暴雪等氣象災害和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風險調查,編制不同尺度的危險性分布和風險評估分布圖。開展安全生產重點行業領域專項調查。研發區域綜合風險評估、自然災害與事故災難耦合風險評估等關鍵技術,編制城市公共安全風險評估、重大風險評估和情景構建等相關技術標準。建設災害事故風險調查、典型風險與隱患排查數據庫,建設全國災害評估與區劃系統。

4.風險監測預警網絡建設。

實施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化工程,建設國家風險監測感知與預警平台,完善地震、地質、氣象、森林草原火災、海洋、農業等自然災害監測站網,增加重點區域自然災害監測核心基礎站點和常規觀測站點密度,完善災害風險隱患信息報送系統。建設沙塵暴災害應急處置信息管理平台,在主要沙塵源區試點布設沙塵暴自動監測站。升級覆蓋危險化學品、礦山、煙花爆竹、尾礦庫、工貿及油氣管道等重點企業的監測預警網絡。推進城市電力、燃氣、供水、排水管網和橋梁等城市生命線及地質災害隱患點、重大危險源的城鄉安全監測預警網絡建設。加快完善城鄉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公共信息平台,整合安全生產、自然災害、公共衛生等行業領域監測系統,匯聚物聯網感知數據、業務數據以及視頻監控數據,實現城鄉安全風險監測預警「一網統管」。建設基於雲架構的新一代國家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穩步推進衛星遙感網建設,開發應急減災衛星綜合應用系統和自主運行管理平台,推動空基衛星遙感網在防災減災救災、應急救援管理中的應用。

5.城鄉防災基礎設施建設。

實施地震易發地區學校、醫院、體育館、圖書館、養老院、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精神衛生福利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等公共設施和農村房屋抗震加固。推動基於城市信息模型的防洪排澇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設。在重點城市群、都市圈和自然災害多發地市及重點縣區,依託現有設施建設集應急指揮、應急演練、物資儲備、人員安置等功能於一體的綜合性應急避難場所。加強城鄉公共消防設施和城鎮周邊森林草原防火設施建設,開展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隊伍、企業專職消防隊伍達標創建。加強農田、漁港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公路、隧道、鄉鎮渡口渡船隱患整治,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高速公路護欄提質改造和農村公路危橋改造。深入推進農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燈一帶」示範工程。開展行業單位消防安全示範建設,實施高層建築、大型商業綜合體、城市地下軌道交通、石油化工企業、老舊居民小區等重點場所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場所消防系統改造,打通消防車通道、樓內疏散通道等「生命通道」。

6.安全生產預防工程建設。

實施化工園區安全提質和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改造工程,以危險工藝本質安全提升與自動化改造、安全防護距離達標改造、危險源監測預警系統建設為重點,推進化工園區示範創建,建設化工園區風險評估與分級管控平台。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開展煤礦瓦斯綜合治理和水害、火災、衝擊地壓等重大災害治理。基本完成尾礦庫「頭頂庫」安全治理及無生產經營主體尾礦庫、長期停用尾礦庫閉庫治理。實施「工業互聯網+安全生產」融合應用工程,建設行業分中心和數據支撐平台,建立安全生產數據目錄。

(三)巨災應對能力提升工程。

7.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設。

依託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設一批國家級特種災害救援隊、區域性機動救援隊、搜救犬專業救援隊,在重點化工園區、危險化學品儲存量大的港區所在地建設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專業應急救援隊。實施綜合性消防救援裝備現代化工程,補齊常規救援裝備,升級單兵防護裝備,加強適用於極端條件和特種類型災害事故的單兵實時監測、遠程供水、舉高噴射、破拆排煙、清障挖掘等先進專業裝備配備。支持區域中心城市、中西部地區和東北三省消防救援戰勤裝備物資建設,支持「三區三州」消防救援站配備高原搶險救援車等專用車輛裝備。建設國家級綜合消防救援訓練基地,以及地震救援、水域救援、化工救援、森林草原防滅火、航空滅火救援、抗洪搶險等國家級專業訓練基地和一批區域性駐訓備勤保障基地。

8.國家級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依託應急管理部自然災害工程搶險機構,以及水利水電建設、建築施工領域大型企業,在洪澇、地質災害發生頻率高的地區建設區域性應急救援工程搶險隊伍。依託森工企業、地方政府森林消防骨幹隊伍,加強黑龍江大興安嶺、內蒙古大興安嶺、吉林長白山、雲南昆明、四川西昌等重點林區區域性機械化森林消防力量建設。大力提升四川、雲南、西藏、新疆等地震易發高發區區域地質地震災害救援能力。依託中央企業、地方國有骨幹企業,加強礦山排水、重點地區危險化學品、重大油氣儲備基地及儲備庫、長江中上游水上、重點鐵路隧道、海上油氣開採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補充更新國家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關鍵救援裝備。加強災害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技術支撐保障力量建設。完善中國救援隊和中國國際救援隊基礎訓練、航空救援、水上搜尋、應急醫學救援等訓練設施,配備專業救援車輛及裝備。

9.地方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結合區域性應急救援力量建設,依託現有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應急救援隊伍和政府專職消防隊伍,重點調整優化省級和地市級綜合性應急救援力量,完善應急救援裝備儲運設施和體能、專業技戰術、裝備實操、特殊災害環境適應性等訓練設施,補充配備通用應急救援、應急通信、應急勘測、個體防護等裝備,拓展地震搜救、抗洪搶險、火災撲救等救援功能。

10.航空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提升航空綜合救援能力,建設具備高原救援、重載吊裝、遠程偵察等能力的航空應急救援和航油航材應急保障力量。完善應急救援航空調度信息系統。建設航空應急科研基地。完善一批運輸、通用機場,配備航空消防、氣象保障、航油儲備、夜間助航、檢修維修等保障設施設備。新建應急救援飛行器維修維護基地,以及集航空應急救援訓練、培訓、演練、保障、服務等功能於一體的綜合航空應急服務基地。完善森林航空護林場站布局,改造現有航空護林場站,新建一批全功能航站和護林機場;在森林火災重點區域,合理布設野外停機坪和直升機臨時起降場、滅火取水點和野外加油站。

11.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建設。

充分利用倉儲資源,依託現有中央和地方物資儲備庫,建設綜合應急物資儲備庫。在交通樞紐城市、人口密集區域、易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區域建設一批綜合性國家儲備基地。建設完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儲備庫及戰勤保障站。在關鍵物流樞紐建設應急物資調運平台和區域配送中心,依託大型快遞物流企業建設一批綜合應急物資物流基地。完善國家應急資源管理平台和應急物資保障數據庫,匯聚應急物資信息。

(四)綜合支撐能力提升工程。

12.科技創新驅動工程建設。

建設重大自然災害風險綜合防範、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防控、複合鏈生災害事故防治、城市安全與應急、礦山重大災害治理、防汛抗旱應急技術、應急醫學救援等國家級實驗室和部級實驗室。建設地震科學實驗場和地震動力學國家重點實驗室。實施大災巨災情景構建工程。建設火災防治、消防救援裝備、防汛抗旱和氣象災害防治、應急救援機器人檢測、無人機實戰驗證、應急通信和應急裝備物聯網、大型石油儲罐火災搶險救援、城市跨類災害事故防控、煤礦深部開採與衝擊地壓防治、高瓦斯及突出煤礦災害防治等研究基地。依託現有機構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研究支撐平台。優化自然災害領域國家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布局。建設應急管理領域國家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台和重點災害地區綜合防災減災技術支撐平台。完善區域地球表層、巨災孕育發生機理等模擬系統和國際災害信息管理平台。

13.應急通信和應急管理信息化建設。

構建基於天通、北斗、衛星互聯網等技術的衛星通信管理系統,實現應急通信衛星資源的統一調度和綜合應用。提高公眾通信網整體可靠性,增強應急短波網覆蓋和組網能力。實施智慧應急大數據工程,建設北京主數據中心和貴陽備份數據中心,升級應急管理雲計算平台,強化應急管理應用系統開發和智能化改造,構建「智慧應急大腦」。採用5G和短波廣域分集等技術,完善應急管理指揮寬帶無線專用通信網。推動應急管理專用網、電子政務外網和外部互聯網融合試點。建設高通量衛星應急管理專用系統,擴容擴建衛星應急管理專用綜合服務系統。開展北斗系統應急管理能力示範創建。

14.應急管理教育實訓工程建設。

完善應急管理大學(籌)、中國消防救援學院和應急管理幹部培訓學院等院校的教學、培訓、科研等設施。升級改造國家安全監管監察執法綜合實訓華北基地,補充油氣輸送管道、城市地下燃氣管道、地下空間等專業領域及工貿、建築施工等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實訓設施設備。改善安全監管執法人員資格考試場地條件。建設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康復休整基地,完善訓練傷防治、康復醫療、心理疏導、輪訓休整等設備及設施。

15.安全應急裝備推廣應用示範。

實施安全應急裝備應用試點示範和高風險行業事故預防裝備推廣工程,引導高危行業重點領域企業提升安全裝備水平。在危險化學品、礦山、油氣輸送管道、煙花爆竹、工貿等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危險崗位機器人替代示範工程建設,建成一批無人少人智能化示範礦井。通過先進裝備和信息化融合應用,實施智慧礦山風險防控、智慧化工園區風險防控、智慧消防、地震安全風險監測等示範工程。針對地震、滑坡、泥石流、堰塞湖、潰堤潰壩、森林火災等重大險情,加強太陽能長航時和高原型大載荷無人機、機器人以及輕量化、智能化、高機動性裝備研發及使用,加大5G、高通量衛星、船載和機載通信、無人機通信等先進技術應急通信裝備的配備和應用力度。

(五)社會應急能力提升工程。

16.基層應急管理能力建設。

實施基層應急能力提升計劃,開展基層應急管理能力標準化建設,為基層應急管理工作人員配備常用應急救援裝備和個體防護裝備,選取條件較好的區域建設基層移動指揮中心、基層綜合應急救援服務站。編制完善應急管理培訓大綱、考核標準和相關教材,開展各級應急管理工作人員專業知識培訓。推進應急廣播系統建設,開展農村應急廣播使用人員培訓和信息發布演練。在交通不便或災害事故風險等級高的鄉鎮開展應急物資儲備點(庫)建設。

17.應急科普宣教工程建設。

實施應急科普精品工程,利用傳統媒體、網站和新媒體平台等載體,面向不同社會群體開發推廣應急科普教材、讀物、動漫、遊戲、影視劇、短視頻等系列產品。建設數字防災減災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台、標準化應急知識科普庫、公眾科普宣教平台和應急虛擬體驗館。利用廢棄礦山、搬遷化工企業舊址和遺留設施等,建設安全生產主題公園、體驗基地;依託科技館、城市森林公園、災害遺址公園等設施,建設一批集災害事故科普教育、法規政策宣傳、應急體驗、自救互救模擬等功能於一體的安全文化教育基地;分級建設一批應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十一、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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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結合實際制定規劃涉及本地區、本部門的主要目標任務實施方案,細化措施,落實責任,加強規劃實施與年度計劃的銜接,明確規劃各項任務的推進計劃、時間節點和階段目標。健全跨地區、跨部門規劃實施協同配合機制,密切工作聯繫、強化統籌協調,確保規劃實施有序推進,確保重大舉措有效落地,確保各項目標如期實現。

(二)加強投入保障。

充分發揮重點工程項目的引導帶動作用,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加強資源統籌,在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完善財政和金融政策。各級財政結合財政收支情況,對規劃實施予以合理保障。統籌資金使用,整合優化資源,形成政策合力。發揮政策導向作用,努力消除地區和城鄉差異,引導多元化資金投入。

(三)加強監督評估。

加強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將規劃任務落實情況作為對地方和有關部門工作督查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地方政府要加強對本地區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應急管理部要組織開展規劃實施年度監測、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跟蹤進展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加強督促落實,重要情況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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