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發布第七批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名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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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發布第七批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名單的通知 國函〔2009〕152號 2009年12月2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發布第七批
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名單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第七批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名單已經國務院審定,現予發布。
風景名勝區是中華民族珍貴的、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遺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正確處理開發利用與資源保護的關係,科學規劃、統一管理,切實做好風景名勝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對風景名勝區有關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促進風景名勝區可持續發展。
國務院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七批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名單
(共21處)
黑龍江省
太陽島風景名勝區
浙江省
天姥山風景名勝區
福建省
佛子山風景名勝區
寶山風景名勝區
福安白雲山風景名勝區
江西省
靈山風景名勝區
河南省
桐柏山-淮源風景名勝區
鄭州黃河風景名勝區
湖南省
蘇仙嶺-萬華岩風景名勝區
南山風景名勝區
萬佛山-侗寨風景名勝區
虎形山-花瑤風景名勝區
東江湖風景名勝區
廣東省
梧桐山風景名勝區
貴州省
平塘風景名勝區
榕江苗山侗水風景名勝區
石阡溫泉群風景名勝區
沿河烏江山峽風景名勝區
甕安江界河風景名勝區
西藏自治區
納木措-念青唐古拉山風景名勝區
唐古拉山-怒江源風景名勝區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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