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發布第八批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名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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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發布第八批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名單的通知 國函〔2012〕180號 2012年10月3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發布第八批
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名單的通知
國函〔2012〕18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第八批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名單已經國務院審定,現予發布。
風景名勝資源是中華民族珍貴的、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遺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處理好保護與開發利用的關係,統一規劃和管理風景名勝區,切實做好風景名勝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對風景名勝區有關工作的指導和監督,促進風景名勝區可持續發展。
國 務 院
2012年10月31日
第八批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名單
(共17處)
河北省
太行大峽谷風景名勝區
響堂山風景名勝區
媧皇宮風景名勝區
山西省
磧口風景名勝區
浙江省
大紅岩風景名勝區
福建省
靈通山風景名勝區
湄洲島風景名勝區
江西省
神農源風景名勝區
大茅山風景名勝區
湖南省
鳳凰風景名勝區
溈山風景名勝區
炎帝陵風景名勝區
白水洞風景名勝區
重慶市
潭獐峽風景名勝區
西藏自治區
土林-古格風景名勝區
寧夏回族自治區
須彌山石窟風景名勝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羅布人村寨風景名勝區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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