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吉林省設立松原市的批覆
外觀
國務院關於吉林省設立松原市的批覆 國函〔1992〕6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1992年6月6日 |
|
吉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九年二月二十三日《關於建立松原市的請示》、一九九一年七月八日和十一月二十九日《關於建立松原市的補充請示》及一九九二年三月二十九日《關於請求儘快批准設立松原市的請示》收悉。同意你省:
一、撤銷扶餘市,設立松原市(地級),松原市人民政府駐扶餘區松花江南岸沿江路。
二、設立松原市扶餘區。松原市扶餘區的行政區域是:原扶餘市的行政區域;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前郭鎮的團結、繁榮、建設、原江、松江、鐵西、民主街道辦事處;勝利街道辦事處的勝安、勝民、勝合、勝慶、勝豐五個居民委員會;育才街道辦事處的民景、民建兩個居民委員會;毛都站鎮;鎮郊鄉的賀爾其勒村、西郊村、單家圍子村、於家圍子村、孫喜窩堡村、葛新窩堡村、倪家窯村、後瓦房村、卡拉房子村;前瓦房村的郭爾羅斯大路以南至孫喜窩堡村界,凱旋街以東至吉拉吐鄉界部分;達里巴鄉的努很格勒和額莫勒村。區政府駐文化街。
三、松原市實行市領導縣體制,轄扶餘區和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長嶺縣、乾安縣。
四、松原市在建市過程中,要堅持「精簡、效能、統一」的原則,設置精幹的辦事機構,所需編制由省內自行調劑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一九九二年六月六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