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上海市撤銷金山縣設立金山區的批覆
外觀
國務院關於同意上海市撤銷金山縣設立金山區的批覆 國函〔1997〕2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1997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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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撤銷金山縣設立金山區的請示》(滬府〔1996〕39號)收悉。同意撤銷金山縣,設立金山區,以原金山縣的行政區域為金山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金山衛鎮。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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