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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上海改在佘山建立國家旅遊度假區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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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上海改在佘山建立國家旅遊度假區的批覆
國函〔1995〕60號
1995年6月13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同意上海改在佘山建立

國家旅遊度假區的批覆

 
國函 〔1995〕60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改在佘山風景區建立國家旅遊度假區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上海不再設立橫沙島國家旅遊度假區,易地在佘山建設國家旅遊度假區。

      二、上海佘山國家旅遊度假區位於上海市松江縣的佘山,以東西走向的沈磚公路為主軸線,東以方松公路為界,西至規劃中的5120國道,南以旗天公路(洞涇旗天村至天馬山)為界,北達泗陳公路及佘山鎮的羅村山和天馬鎮的三界址村、九曲村南界。主軸線兩側包括九座小山,即小崑山、北幹山、橫山、天馬山、鍾賈山、辰山、西佘山、東佘山、鳳凰山。

      三、上海佘山國家旅遊度假區的建設項目必須符合《國務院關於嚴格控制高檔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通知》(國發〔1995〕13號)的規定。

               
                        國  務  院
                        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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