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改革實施總體方案的批覆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國務院關於同意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改革實施總體方案的批覆
國函〔2014〕154號
2014年12月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同意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改革實施總體方案的批覆

國函〔2014〕154號

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改革實施總體方案的請示》(銀髮〔2014〕308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人民銀行商有關單位提出的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改革實施總體方案,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改革要堅持以政策性業務為主體。通過對政策性業務和自營性業務實施分賬管理、分類核算,明確責任和風險補償機制,確立以資本充足率為核心的約束機制,建立規範的治理結構和決策機制,把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建設成為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的農業政策性銀行。

  三、人民銀行要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完善監督管理,抓緊推進相關後續工作,確保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改革工作依法合規、穩妥有序推進。重大情況及時報國務院。

                               國務院

                             2014年12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