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雲南省勐臘縣「廣臘坎」更名為「廣賀南」給雲南省人民政府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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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
雲南省勐臘縣「廣臘坎」更名為
「廣賀南」給雲南省人民政府的批覆

(85)國函字154號
1985年10月1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一九八五年/第三十二號

一九八五年八月三日的請示報告收悉。國務院同意將勐臘縣的「廣臘坎」更名為「廣賀南」。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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