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內蒙古甘其毛都口岸擴大對外開放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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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內蒙古甘其毛都口岸擴大對外開放的批覆 國函〔2007〕85號 2007年9月12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同意內蒙古甘其毛都
口岸擴大對外開放的批覆
國函〔2007〕85號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於甘其毛道口岸常年開放的有關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內蒙古甘其毛道口岸更名為甘其毛都口岸,並擴大為中國和蒙古國雙邊常年開放的邊境公路口岸。
二、同意在甘其毛都口岸設置正處級海關、檢驗檢疫機構,邊檢業務仍由現有的甘其毛道邊防檢查站承擔,不再單獨設立機構;核定查驗人員編制64名,其中海關18名、檢驗檢疫16名、邊檢(現役)30名,分別由海關總署、質檢總局、公安部在系統內調劑解決。
三、新增人員所需辦公業務用房和邊檢營房建設資金,由發展改革委補助115萬元,不足部分和開辦費由地方政府解決。查驗單位業務用儀器設備和交通工具,由各自主管部門解決。
四、甘其毛都口岸正式擴大對外開放前,由海關總署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並經中蒙兩國外交換文再正式開通。
國務院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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