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北京市撤銷懷柔縣設立北京市懷柔區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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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北京市撤銷懷柔縣設立北京市懷柔區的批覆
國函〔2002〕17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1年12月30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02年/第6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2002年第6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撤銷懷柔縣設立懷柔區的請示》(京政文〔2001〕34號)收悉。同意撤銷懷柔縣,設立北京市懷柔區,以原懷柔縣的行政區域為懷柔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懷柔鎮。

  懷柔區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市自行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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