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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四川省自貢市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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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四川省自貢市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覆
國函〔2000〕8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0年6月25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00年/第35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2000年第35號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自貢市人民政府遷移駐地的請示》(川府〔1999〕5號)收悉。同意自貢市人民政府駐地由自流井區解放路遷至大安區丹桂大街,所需搬遷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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