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在中蘇間開行經綏芬河的國際鐵路旅客列車的批覆
外觀
國務院關於同意在中蘇間開行經綏芬河的國際鐵路旅客列車的批覆 國函〔1991〕43號 1991年7月1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同意在中蘇間開行
經綏芬河的國際鐵路旅客列車的批覆
國函〔1991〕43號
鐵道部:
你部《關於中蘇鐵路間經由綏芬河開行國際旅客列車的請示》(鐵外〔1990〕164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綏芬河口岸對第三國人員開放。對外事宜由外交部通過外交途徑與蘇方正式換文,有關國內具體問題,由外交部與公安部、國務院口岸辦、總參等部門研究確定。
二、同意在哈爾濱經綏芬河至蘇聯符拉迪沃斯托克和哈巴羅夫斯克之間開行國際鐵路旅客列車。旅客出入境手續及託運行包物品的查驗工作在綏芬河口岸辦理。
三、同意在綏芬河口岸修建一千六百平方米至二千平方米的出入境聯檢場所和國際旅客候車室,所需資金由鐵道部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各負擔一半。
四、出入境人員的查驗任務,近期由綏芬河口岸現有查驗部門承擔;當出入境人員每天超過四百人時,可適當增編,屆時由國務院口岸辦會同人事部另行報批。
國務院
一九九一年七月十八日
(本文有刪減)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