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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在北京設立國家植物園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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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在北京設立國家植物園的批覆
國函〔2021〕136號
2021年12月2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22年/第2號
國務院關於同意在北京設立
國家植物園的批覆
國函〔2021〕136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中科院、國家林草局:

自然資源部、中科院、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申請批覆設立國家植物園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在北京設立國家植物園,由國家林草局、住房城鄉建設部、中科院、北京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

二、國家植物園建設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尊重自然、保護第一、惠益分享;堅持以植物遷地保護為重點,體現國家代表性和社會公益性;堅持對植物類群系統收集、完整保存、高水平研究、可持續利用,統籌發揮多種功能作用;堅持將植物知識和園林文化融合展示,講好中國植物故事,彰顯中華文化和生物多樣性魅力,強化自主創新,接軌國際標準,建設成中國特色、世界一流、萬物和諧的國家植物園。

三、國家林草局、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加強業務指導,會同中科院、北京市人民政府建立四方協調機制,密切協作配合,落實工作責任,統籌研究解決重大問題;抓緊組織編制國家植物園建設方案,突出植物遷地保護及科研功能,落實首都規劃管控要求,合理控制建設規模,按程序報批後抓好組織實施。中科院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成立理事會,形成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管理模式,依託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和北京市植物園現有相關資源,構建南、北兩個園區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掛牌、統一標準,可持續發展的新格局;完善多元化投入機制,加強重點功能區、館藏設施、科研平台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升建設運行管理水平,穩妥有序推進國家植物園建設各項任務。

四、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研究對國家植物園的支持舉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規劃編制、政策制定、資金投入、項目建設等方面給予指導和支持。國家林草局、住房城鄉建設部、中科院要進一步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穩步推進全國國家植物園體系建設。重大事項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國務院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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