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山西省撤銷臨汾地區設立地級臨汾市的批覆
外觀
國務院關於同意山西省撤銷臨汾地區設立地級臨汾市的批覆 國函〔2000〕7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0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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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撤銷臨汾地區和駐地縣級臨汾市設立地級臨汾市實行市領導縣體制的請示》(晉政字〔2000〕7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臨汾地區和縣級臨汾市,設立地級臨汾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堯都區。
二、臨汾市設立堯都區,以原縣級臨汾市的行政區域為堯都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鼓樓東大街。
三、臨汾市轄原臨汾地區的曲沃縣、翼城縣、襄汾縣、洪洞縣、古縣、安澤縣、浮山縣、吉縣、鄉寧縣、大寧縣、隰縣、永和縣、蒲縣、汾西縣和新設立的堯都區。原臨汾地區的縣級侯馬市和霍州市由省直轄。
臨汾市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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