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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廣東省撤銷新會市設立江門市新會區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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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廣東省撤銷新會市設立江門市新會區的批覆
國函〔2002〕5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2年6月22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02年/第22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2002年第22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撤銷新會市設置江門市新會區的請示》(粵府〔2001〕81號)及有關補充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縣級新會市,設立江門市新會區。新會區轄原縣級新會市的會城鎮、大澤鎮、司前鎮、沙堆鎮、古井鎮、三江鎮、崖門鎮、雙水鎮、羅坑鎮、大鰲鎮、睦洲鎮,區人民政府駐會城鎮。

二、將原縣級新會市的棠下鎮、荷塘鎮、杜阮鎮劃歸江門市蓬江區管轄。

新會區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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