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國務院關於同意廣東省調整揭陽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國務院關於同意廣東省調整揭陽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函〔2012〕20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12年12月17日
收錄於《揭陽年鑑2013》

廣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調整揭陽市部分行政區劃的請求》(粵府〔2012〕77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撤銷揭東縣,設立揭陽市揭東區,將揭陽市榕城區的磐東街道劃歸揭東區管轄,以原揭東縣(不含地都鎮、砲台鎮、登崗鎮)和榕城區磐東街道的行政區域為揭東區的行政區域。揭東區人民政府駐曲溪街道金溪大道南側1號。

二、將原揭東縣的地都鎮、砲台鎮、登崗鎮劃歸榕城區管轄。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規定及時勘定,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要嚴格執行中央關於厲行節約的規定和國家土地管理法規政策,加大區域資源整合力度,優化總體布局,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12年12月1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